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一篇
看我的长相,你肯定会以为我是个安静、文雅的女生。可你们要这样认为的话,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在交流节那天,我央求妈妈给我买两只小鸟,妈妈起先是不同意,但最后说不过我,就只好买了两只鸟。当天晚上,妹妹来我家玩,见到那两只鸟,就对我说:“姐姐,那几只鸟好丑呀……”我顿时火冒三丈,对妹妹大声吼道:“以后不许你说我的'鸟,还有,请——你——别——烦——我——!”
症状:爱笑
我有一种严重的“病”,不论是哪位神仙下凡都无法治好,这种神奇的“病”既让我欢喜又让我愁,它就是“爱笑”。
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在拿着平板电脑看《王牌斗王牌二》,在一个环节中,每个人都在描述着“你丑”,让人哈哈大笑,而我的“爱笑症”又发作了,我连续笑了十几分钟才停下。如果你要到我家做客,一定要带上耳塞哦!
这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在别人眼中是个乖乖女,但在我心中却是一个长不大的自己。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二篇
仰望八年级教师办公室,灯光依旧。有两个人立于办公室中,一教师,一学生。教师苦口婆心,喋喋不休;学生颔首低眉,沉默不语。所为何事?上课不听讲埋头苦做作业。教师者,八年九班班主任——唐老师也;学生者,不详也。只知该学生目前就读于福州十一中,幼时好读书,“不求甚解”,今则无所事事,“沉迷”于作业之中。生性热情,同学抄作业必借之,此之谓“江湖道义”。“能言善辩”,上课常多语,因而多得教师之训斥。“平易近人”,坏事皆有其份。但论其成绩,又处中上游。回家后未曾读书,亦无作业做也,乃沉迷于电脑与电视二者之间也,亦可谓之“神童”也!
常与同学游玩于双休日,游遍宝龙、鼓山等福州之名胜。无心于学习,而又因其成绩也不过差,教师亦无可奈何。“放荡不羁”、“不服管教”。在校之表现如此,而回家之表现翻天覆地。
常助父母干活,但不知“致力”于学习,父母喜亦忧。
此学生之表现如上,令人喜?亦令人忧?好学生?坏学生?抑或兼二者之“长”否?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三篇
偶读名人趣闻,不觉眼前一亮,见舒舍予先生自传一篇,喜不自禁,爱不释手。舒舍予,即老舍也, 猫、养花都出自先生笔下。其自传内容丰富、深刻,且妙趣横生。俺诵读再三,意犹未尽,今仿先生笔墨,作自传一篇。
鄙人姓陈,名雨,号‘’凶八婆‘’。一二年前出生于浙江。父母双全,父慈母严,可谓阴盛阳衰。俺酷爱练武,虽不及郭靖,也不及‘’风云‘’,但俺的‘’狮子吼‘’名震天下。
俺性格倔强,爱与老师、家长顶嘴。闲时喜运动,不得其法,每每全身无力,亦不改,运动会,八零零米长跑虽得第八,亦乐此不疲。生性幽默,常讲笑话,博大家一笑。注释这是在这个班唯一的.生存之道。现喜看书,尤喜阿呆正传,它已伴我两年了,因为它,俺的作文水平每日见涨。长此以往,相信再努力十年,我定是国之栋梁、世纪精英。
嘿嘿、加油、努力。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四篇
我,金毅,一个拥有阳光般生活的男生!
八岁时,我无师自通,学会了自行车。我骑着自行车,四周微风吹拂,让我感觉不到夏日猛烈的阳光,一旁的小伙伴们投来羡慕的眼光,让我心里喜滋滋的。渐渐的,我越骑越入迷,天好似消失了,悠闲的云好似消失了,鸟叫声和孩子的嬉闹声也好似消失了,眼前只有那连绵不断的`房子,和脚下的土地。那边飞来了一个塑料袋,压过;这边滚来了一个塑料瓶,也压过……我对它们毫不留情,犹如骑在战马上的战士,对敌人不留一丝情面。
一一岁时,我去抓蟋蟀,那蟋蟀黑黑的,在草地上非常显眼,但我一抓住它,它又从我手中逃走。它们神气地看着我,还不把我当一回事儿,大胆的还跳到我的鞋子上。我很生气,拿起瓶子盖住了一只,它还不知怎么回事,愣住了。我哈哈大笑,紧接着抓了许多蟋蟀。看它们还敢小瞧我?
你看,我的生活充满快乐,充满自由,希望永远拥有这无忧无虑的童年。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五篇
快看!一个女孩走在走廊里,扎着马尾辫,戴着眼镜。那个人就是我。现在,我看起来像斯文。你永远不会认为前一个女孩是个假小子。
我四五岁的时候留着短发,整天爱穿牛仔裤,光着脚,跟个男生一样。我妈跟我说过一次,她带我去算命。为了看这个人是否准确,她问:“先生,你觉得这个孩子是男是女?”算命先生马上说:“当然是男的。怎么可能是女的?”看你多帅!”我妈听完生气地说,“我还是算命的,连性别都分不清。”他愤怒地离开了。
直到六岁,我才剪了孩子的头发,穿上裙子,成为一个真正的女孩。从此我意识到我的'眼睛很大。走在街上,几乎每个看到我的人都会说:“这小姑娘眼睛真大!”而我会害羞地躲在妈妈身后。
初三的时候,因为特别喜欢看电视,从那一年开始,眼睛开始“骑”鼻子。我哭了很久,眼睛都被毁了。真可惜!
现在我苗条(有点自恋),已经六年级了;现在的我真的很想做从前那个无辜的“男孩”。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六篇
我叫孙玉涛,是山城区九完小六三班的一员。我热爱跑步,总想当个“运动小健将”。我活泼、阳光。希望大家会看好我。
记得那是一岁时,外面一片漆黑,突然,传来了一阵叫声,“鬼哭狼嚎”一般,让人十分胆怯,走进去一看,面前一张胖乎乎的脸映入你的.眼睛,那就是我,活泼、阳光的我,妈妈站了起来,摸了摸我的额头,又摸了摸她的额头,说:“发烧了”。妈妈像热锅上的蚂蚁,连忙穿上衣服把我抱住,冲出了家门,往诊所走去,我第一次感受到妈妈的爱。
爱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字眼,却激励着无数人找到。
“妈妈、妈妈”。我有嚎起来了,奶奶把我抱住一边红我一边给妈妈打电话,终于,爷爷把我带去见妈妈了,我来到妈妈身边,却看见许多人穿着白衣服,我看见姥姥躺在棺材里,我便问问妈妈:“姥姥咋么躺在棺材里?”我焦急地问。妈妈没说,我也就没问。后来我才知道姥姥死了。
小时候的是许多都不能忘记,爱是有时间的。希望大家珍惜爱。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七篇
吾乃二十一世纪三中学子是也。姓梁,名博喻,今十四岁,并无过人之处。
我从小到大发生在我身上之事甚是悲惨。摔下楼梯,撞水管,摔倒脸着地,可谓体无完肤。不过就算这样我也极其热爱体育,尤其是足球,天知道为了足球我受了多少次伤,被踢到多少次?不过也是无可奈何。
自从进入了三中,进去了九班这个大家庭,我的生活变得井然有序,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小体育不好的我,在老师的“逼迫”下一步一步向上提升。以前认为一千米无法到达,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如此轻松。同时,这个有趣的`班级我也会得到书本以外的知识,好比天文。
当然,出行生活也对我的性格发生了极大改变,以前并不是特别活泼的我,如今已经变得开朗起来了,这对我来说也是极其重要的。有时候我也会任性,但绝不是蛮不讲理,这任性也给我带来极大烦恼。
俗话说得好“天生我材必有用,老鼠儿子会打洞!”我不会一直无所事事,以后一定会做出一些事的。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八篇
当妈妈带我出去碰到熟人,他们总是夸我长得漂亮。我有一双又大又明亮的眼睛,眉毛又黑又密,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这就是我——鲁佳余,一名三年级的学生。
我平时爱吃甜食,比如点心啦,蛋糕啦,只要一看到甜食,我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像是有馋虫在咬似的,非吃个过瘾才肯罢口。
我的性格很开朗,平时爱交朋友,也爱和同学说说笑笑。但也有文静的一面,有时我心里想着一件事,可以半天不说一句话。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玩电脑游戏,很多种游戏都玩过了,但我觉得最好玩的还是《梦幻西游》,我现在已经是游戏小高手了。
我也爱学习,一回到家,先做作业,接着就是复习、预习,从来不需要妈妈监督。在考试期间,谁都休想在电脑前找到我的.影子,连我最爱玩的游戏和最爱看的动画片也诱惑不了我。
好了,我就关于到这儿。怎么样,给我个评价吧!如果你们觉得我还算可爱,就请伸出你们的双手,让我们交个朋友吧!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九篇
Hello!大家好,我是一只农家狗,我的名字叫黑儿。我出生于农民家。我是一只棕黑相间的狗。我的背是黑色的,肚子和腿是棕色的。我已经四个月大了,是一个“小姑娘”了。我非常喜欢我的家。
在我的家里,有一颗葡萄树。葡萄藤爬满了整个院子,一到夏天葡萄架上就挂满了许多的紫红紫红的葡萄,我非常喜欢吃葡萄,小主人对我很好,当她在吃葡萄的时候她也给我吃葡萄。有一天,一个陌生人给了我一根儿香肠,他一路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的院子里,然后把我锁在院子里,不让我吃东西,不给我水喝。终于有一天他出门了,我趁机会把绳子咬断,把堵着下水道的.石头弄开,逃了出去。我一路闻着气味儿跑回了家,小主人看见了我,她的眼神流露出兴奋的喜悦。
之后小主人就对我更加的好了,时不时就给我好吃的东西。人如此的喜欢狗,狗如此的忠诚,这就是世界的和平与美好。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一零篇
我母亲带走了“让我成长为一个理智的人。秦慧婷”名称“会议”和“Ting ”它代表着我成长为一个优雅而团结的人。
从我出生的那天起,我的家就充满了欢乐。当我一岁的时候,我对音乐非常感兴趣。当我妈妈的`电话响时,我会跳舞。我妈妈称赞我是一名优秀的舞蹈家。奶奶表扬了我。春节期间,你们都可以参加春节联欢晚会。”
渐渐地,我开始上幼儿园,第一位老师开始教我一些原则和一些知识,并且学会了对人诚实和友好。有一次幼儿园要表演,我跳了一支舞,老师和家长都一再表扬我,说我真是一个聪明的小女孩。
幼儿园结束了,转眼间,我上了小学。虽然我还不熟悉这个世界,但我已经从一个古老而聪明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女孩。我希望将来我会逐渐长大,成为祖国的有用人才。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一一篇
听妈妈说,婴儿时期的我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
我九个月大的时候就会说话了,总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十个月大的时候就会走路了,走起路来就像一只小鸭子似的'。
一转眼功夫,我的婴儿时期悄悄地过去了,幼儿时期一步一步向我走来。幼儿时期的我很胆小,记得有一次,我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在球场上玩沙子,弄得个个都像个泥娃娃。突然,我看到我身旁有一条毛毛虫,吓得我失声痛哭。
在伤心和快乐中,我又走过了我的幼儿时期。十二年的亲身体验,是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不再贪玩了,他不在胆小怕事了。
比起小时候,我的确懂事了,勇敢了,坚强了,记得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给我翅膀,让我可以翱翔;给我力量,是你让我变坚强;不怕受伤,因为有你在身旁……”我相信,只要我带着这份勇气,我就会变得更坚强,人生就会更精彩。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一二篇
鄙人性格开朗,好交友,不甚“恬静”,人缘较好。
余好读书,乃为“书痴”,父开“私塾”,因而家中书籍成堆,皆被余一一阅尽,无一幸免。余虽爱书,但绝不自闭或过于恬静,实乃一十足淘气好动之人。
余理科较佳,文科较弱,着实心烦不已,为学好文科,余“一个头两个大”,费力不浅。呜呼!余至今尚不知对它如何是好。
余喜好篮球,习篮球已有两年之久,无所成效,家中,余之卧室,球星照片,满墙皆是。为此,余深感惭愧。球技不佳,怎配若此?
余好衣物,非名牌则不取,余名牌衣物甚多,家中墙角一堆。余买衣物,只往专卖。余友曰:“You very 奢侈!”
因余淘气,故余衣物,常破破烂烂,现称“乞丐服”。
想知余大名吗?——本人乃刘明达是也。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一三篇
我有一个小小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小小的鼻子。总之,五官都是小小的,我其貌不扬,但乐观开朗,每天嘴上都是笑容,长的很普通的面容,我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孩,既没有嫦娥那样的风采,也没有西施那样的美丽,但我有一颗漂亮的`心。
我就是蔡华双,我的名字在我看来有种怪怪的感觉,感觉有些像男孩子的名字,以至于我的性格会被人认为是一个假小子。不瞒您说,我自己也会这么认为,因为我的老妈总会说我不听话。
我有点好动,也许这就是乐观主义者的特征吧。每次下了都会飞奔到操场上尽情的玩耍,玩的乐不思蜀,只有那讨厌的上课铃声响起,我才会收回心思,继续努力学习。
我从来都不知道烦恼是什么,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每当同学或朋友遇到困难时,我都会主动前去帮忙,但有时,我的帮忙会被他们认为是捣乱,快乐的我也有许多的缺点,就比如这样,“好心办坏事” 。
这就是我,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快乐,能让你们喜欢上我。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一四篇
刚满周岁的我充满了好奇心。对什么都感兴趣,别说什么电灯、电视机,就是一双拖鞋也能看个半天。那双胖嘟嘟的小手一分钟停不住,不是这儿动动,就是那儿摸摸,怎么也停不住。
这时的我非常可爱。扎着两个羊角辫;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嵌在白白胖胖的从这点更能看脸上;鼻子虽不高但“放”在我的脸上也显的`匀称。那时,我笑着,从这点更能看出我的可爱。
这时的我胆小,文静,爱哭。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睡觉,忽然听到有一种奇怪的声音:咝~~。我睡在外面,吓得心砰砰直跳,跑到妈妈旁边,妈妈说:“ 没事儿,明天我们去问邻居,今天你和我一起睡,可以吗?我含泪微微点了点头 。第二天才知道,是邻居家洗衣机发出的声音。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现在的我是个小书迷。整天捧着书。有一次,我正在看书,连妈妈 回来都不知道,妈妈拿起照相机,‘咔嚓’一声,拍下了这一幕。
好奇,可爱,胆小,爱看书构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我。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一五篇
我叫徐昊泽,是一个出生在平凡家庭中的一个一四岁平凡的少年。性格本是内向,但是,自从升入初中以来,不免也要受一些来自于这个集体的影响,我开始变得活泼,有时,话就变得多了。我开始慢慢融入这个集体,慢慢地打开心门。
有的时候,我不再畏畏缩缩,不再胆怯,而是去尝试一些以前不敢的什么。每天,与自己宣战,去争取比昨天的我可以跑得更快一点;与过去宣战,看着那副足矣让以前的我望尘莫及的素描,我开始动摇,我开始觉得,我可以画出来……
还有一节课就完成了;与未来宣战,那个从小到大体育没及过格的人,每天晚上跑两圈,我要去争取那个传说中的'满分。
这一年的时光,我深切地感到,自己已经从一个平凡走向了另一个平凡,我渐渐的变得自信,勇敢,敢于挑战了。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一六篇
黄小米是一个假小子,她有着一头不长不短的头发,整天穿着球衣球鞋。但她学习可毫不含糊哦,她可是中队委呢。妈妈总是说,黄小米啊黄小米,你看看人家美真!唉!
确实,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黄小米的闺蜜兼死党刘美真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孩子,刘美真很漂亮,有着乌黑的长发,每天穿着优雅的长裙子,而且举止优美,学习很好,性格又安静,简直让人挑不出毛病。
再来关于一下黄小米的两位男死党,明多多,他学习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喜欢装博士,也喜欢踢足球,就因为差黄小米一分,就取得足球达人的'称号了。
还有毛大胖,其实他的真名毛浮轻,可小米早就在她七年前就习惯叫毛轻浮叫毛大胖了,小米始终想不明白那么胖的一个人,怎么叫这么轻飘飘的名字呢!毛大胖学习可不好,最喜欢睡觉,吃零食,小米总是说,毛大胖,你知道你为什么胖了吗,就是因为像头猪!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一七篇
一九九五年五月八日上午,一女婴呱呱落地,不用说,那就是我。
本人自幼发如弹簧,面色红润,脸形稍大状如苹果,五官端正。在班里的文坛还小有名气,一出班坎就只是一只蝼蚁。公信力还凑和,人缘不咋的,但交朋友甚广,两岁余月幸遇一友,又很投机交作知心友,愿为其肝脑涂地(咳,话说得有点过)。父爱絮絮叨叨,母常眉头深锁,师评我多愁善感,心灵脆弱。
三年级家中购以电脑,在老姐的引导下迷上泡网,故儿改变了我的.光辉形像,由于太过刁蛮,邻里送了我一个名字――刁民,(爽,这么快就得到了个新称谓,还是免费的)。可偶父母不悦,我仅有尽力挽回,我的新称谓又没了!现今,街坊对我称赞有佳,美其名曰乖乖女。幼时学舞蹈两年,没坚持下来就白费功夫了,随即又习古筝,但因兴趣不佳又之放弃,近练一书法,兴趣愈浓,师又赞我有天赋,想必日后苦练,定成一带名家。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一八篇
我的妈妈为了我长大变成一个知书达理的人,便给我取了“秦会婷”这个名字,其中“会”和“婷”代表了我长大是一个亭亭玉立并且团结友爱的人。
从我呱呱坠地的那一天,我的.家就充满了欢乐。一岁时,我便对音乐很感兴趣,当妈妈的电话铃响起时,我就会跳起舞来,妈妈便夸我真是个跳舞的好苗子,奶奶夸我:“过年时你都可以参加春节晚会了。”
渐渐地,我开始上了幼儿园,启蒙老师就开始教我一些道理和小知识,懂得了做人要诚实,要友善对人。有一次幼儿园要演出了,我跳了一支舞蹈,被老师和家长们连连称赞,说我真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
幼儿园时期结束了,一眨眼,我便上了小学,虽然我还不谙世事,但是我从一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变成了知书达理的大姑娘了。我希望今后的我逐渐长大,变成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才。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一九篇
我叫曾旖旎,女,汉族,于一九九九年一二月九日在湖南省新邵县出生,现为长沙市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初三一九班的一名学生。
我在新邵县酿溪镇第二完全小学度过了我美好的六年小学时光。在小学期间,我一直担任卫生委员一职,尽全力帮助老师管理好班级内的卫生工作。在班级,我与同学相处融洽,成为了许多同学的可靠的朋友;我尊敬师长,是班主任的好帮手,深得老师喜爱。我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活动,曾多次参加“六一”汇演、七巧板比赛和朗诵比赛。这些经历锻炼了我的胆量,提升了我的能力,是我一笔宝贵的财富。
小学三年级至六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国画培训班,初步学习了中国国画。我对国画有着很大的`兴趣,在后来一直坚持在家自学。我认为中国国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我尤其喜欢山水画,我认为画山水画就要使自然风光活脱脱的跃于纸上。国画一直是我最爱的课余活动,我希望自己可以画出最美的风景!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二零篇
我叫杨?就读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双安路晋祠小学。生肖是龙,偶像是叶圣陶先生。
我的缺点之一是粗心。试卷是乘法写的,但我觉得是分的。试卷是一零零零一一写的,但我觉得是一零零一一。计算问题通常是前面对,后面错。
我的.理想是高中毕业考上清华或者哈佛。等我长大了,我会开世界上最大的汉堡公司,肯德基和麦当劳。以后你可能会看到我是肯德基麦当劳的总监。
我的兴趣是玩电脑。我接受计算机知识非常快。只要我爸示范两三遍,我都会。但是,有一次,因为不小心,忘记关无线路由器了。一天晚上,电源开着,路由器坏了。第二天,电脑一开机,服务器就找不到了。最后爸爸修好了,打开了无线网络。
这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二一篇
大家好!我叫田逸成,今年八岁半,身高一米四。大概是出于上帝的偏爱,让我长出一双明亮的眼睛,细细的眉毛,小小的耳朵,美得不要不要的。
我的兴趣爱好可多了。比如打篮球、踢足球、拍皮球、打羽毛球……
我也很爱帮助别人,我曾经帮助过学前班的小朋友把鞋子给找回来;我也很爱读许多的书,它让我知道了人类的`出生、机器的结构和许许多多神奇的小动物。现在我每天坚持读半个小时的书,那真是一种享受。
现在秋天来了,果子也成熟了,我也慢慢长大了,成了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了,我也开始有了自己的梦想。我们班每个同学都有梦想,有的想当老师;有的想当医生;有的相当警察……嘘,可不要告诉别人哦。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科学家,发明创造的机器,为人类作贡献。这就是我的梦想,我会努力去实现它,即使它很梦幻很遥远……
这就是我,一个有很多爱好、乐于助人,有梦想的小男孩。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吗?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二二篇
“我是一个小电脑。身体灵巧智慧高。还有几个好朋友。主机,键盘和鼠标。办公学习要靠我,本领功能高又高。”
我全身长得黑乎乎的,浑似“好汉李逵”,又似“威猛张飞”。我“头”(显示器)长得方方正正,一看就是正人君子。我的.“肚子”(主机)心脏,内脏一样至关重要。我的“手”(鼠标)就像人类的手一样控制着我的行为。
我的功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读新闻,看电影,聊天。可以让远在他方的朋友亲戚感觉近在咫尺。可以在网上听课,在网上查阅资料,也可以在网上购物,用“电子钱包”来付款,这样足不出户就能买到东西,既方便又快捷。
我的用途也十分广,可以聊天,游戏,视频通话,网上购物。应有尽有,只要你想得到,我就做得到。
怎么样,我的“七十二变”不错吧。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二三篇
活着是一种力量,走了是一个榜样 当时许许多多年轻人,深深受到巴金作品的影响既是在今后的文学创作上也是在人格塑造上。
“巴老对年轻人写作非常鼓励。有时候,他会把一些初出茅庐的青年作家的优秀作品推荐到报社发表。”
记录巴金,是一生的幸运。现在,我越来越感到,他的存在,就是一种力量,不仅与我,更是对整个社会。”
“巴金先生历经风雨能活到百岁有余,这本身就是一种力量,是一种生命的象征。。
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到本世纪初,照片上的巴金老人总是那么精神矍铄。
先生此去应无悔
如今,巴金西去了,他的精神从此成为一种榜样,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时代也因之结束了。
在我看来,巴金最终称得上是一个“完人”,也许并非完美,但十分完整。“长时间以来,他一直是中国文学界的前辈,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个大师。巴老活着,是一种力量;现在走了,他的精神更是一个绵延的榜样。”
为了写《巴金传》,徐开垒访问了巴老的出生地——成都,访问了巴金的堂弟李西龄、侄子李致,徐开垒大体上弄清了巴老大家族百年来的变迁。
徐开垒说,生活是作家传记的中心。他曾就此问题请教巴老。巴老回答说:_作家传记是以作家在实际生活中的为人,来对照他的作品所反映的思想,看看两者是否符合。_徐开垒说,巴金的这一段话非常令人信服,他正是按照这个准则,去写巴老的一生。
去年五月,徐开垒完成了《巴金传》的写作,从某种意义上说,由徐开垒为巴垒作专是一件颇合情理的事情。徐开垒比巴金年轻十八岁,他正好处在一个交替的层面上,徐开垒本人也是作家,如果把他算作老作家,也是老作家中最年轻的。如果把他算作_青年一代_,他又是最年长的。在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个意义上,徐开垒是最为恰当的人选。特别是一九四九年之后,徐开垒和巴金生活在完全相同的'大时代背景下,徐开垒可以很好地把握整个时代的脉膊。徐开垒本人也是一位出色的散文作家,这也保证了《巴金传》文笔的流畅优美。
随着年岁增长,巴金身上的激烈情绪渐渐淡化,自文化生活出版社成立之后,我们便可以看出巴金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有所转变。在他的堆满着外文书籍的书橱里,也开始出现了明代万历刻的线装本《批点唐诗正声》。传统旧戏也不再被他视作攻击对象了。尤其是川戏,成为他的业余爱好。据他的朋友回忆,五十年代初他在兴致好的时候,可以随口背诵许多古诗,包括《长恨歌》、《琵琶行》那样的长篇,这很使人想起巴金在幼年时候,由他母亲亲自教诵《白香词谱》的情景。也许到了中年以后,母亲在无意中留给作家的古典文学的修养方始开出了灿烂之花,这些美学趣味上的变异,与作家的生活环境,政治情绪都有密切的关系。
对于年轻时候的行为,晚年巴金作了认真的反省:“我年轻时候思想偏激,曾经主张烧毁所有的线装书。今天回想起来实在可笑。”他对简化汉字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如果汉字走向拼音化,“这样我们连李白、杜甫也要丢掉了。”然后他说:“我们有那么多优秀的文化遗产,谁也无权把它们抛在垃圾箱里。”他的这番话,与一九三二年的激烈,形成了鲜明对照。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二四篇
宋嘉昱,男,现时十三岁零七个月加五天,生就一副虽称不上“俊秀”,但也并非极度可憎的面容,空地多于植被,然数颗繁星点缀其中,凭添几分成熟之气。
生在包头,长在包头,不知与匈奴人可有关系。幼年之时,身旁之人便多说方言,但并未耳濡目染,至今,普通话仍能交谈。父母和蔼,无兄弟姐妹,独得恩宠,家庭和谐。
小学之时,偏爱读书,不知疲倦,亦不求甚解;略得新知,便喜爱卖弄,实则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
现读于包钢第三中学初二年级,潜心求学,以薄名为荣,全无成就。身旁奇人甚多,学时常常请教,同窗亦乐此不疲,解答甚细。闲时好运动,短跑、篮球、足球皆喜,可只得其名,不得其法;每遇民间高手,常惨不忍睹,即使这等悲壮,也常厚颜请教,妄图觅得真道;虽苦心钻研,奈何天性笨拙,练习至今,全无所获。
日后必埋没于社会底层,不求名利。然做事求完美,往往居于人后,并不后悔,也不枉人生一世!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二五篇
我今年十一岁,乌黑的头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耳朵和鼻子,樱桃小嘴,它们都“住”在我那圆圆的脸蛋上了。我长得不是很高,但很瘦!很多女孩子喜欢穿裙子,但我一点也不喜欢,我喜欢穿休闲一点的服装。
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一家去哈尔滨,当时我兴奋极了!
我们一个人叫了一个教练,起初是教我们动作:双腿与肩同宽,站住了,用两根棍子滑动。当我学会了,教练开始带我在斜坡上滑,那感觉真爽!滑了十来次,我开始自我行动了。我站稳了,开始用滑雪棍吃力地滑着,这哪里是滑,明明就是走嘛!我不耐烦了,心急地滑了下去,结果,一不细心,摔了个四脚朝天。我急得顿足捶胸。
我滚了下去,还好,我没变成雪人。我搓着发痛的手,一边喊着:“Hi,姐姐!”姐姐刚听到我的喊声,结果只听见“普通”一声,姐姐遭遇了和我一样的事情。想到这,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了。
这就是我,怎样样你觉得可爱吗。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二六篇
巴金的童年是比较幸福的,身为富贵人家的少爷,打小就有丫鬟香儿的陪伴,一起拾桑葚,一起拾鸡蛋,还顽皮地给各只鸡取上个性的名字。和大花鸡结下深厚感情,出于孩童的天真不忍心吃鸡肉。 “为什么生来是鸡,就该被人***死作菜吃?”这个问题让人寒心,也体现出巴金善良的性格。在巴金童年生活中另一个重要的人便是杨嫂,杨嫂一生爱清洁,死的时候却极度邋遢,书中的一些细节描写让人感动。命运就是这样,已经被安排好了就难以改变。而更让人寒心的是,杨嫂的死竟然被当作了好消息。全家人都在等着这个“好消息”,希望一个人死去,而这个人却恰恰是自己最爱的人。对巴金童年生活影响很大的是巴金的父亲和母亲,从回忆中可以看出来,巴金的母亲爱护下人,爱护孩子,是个温柔善良的好母亲。巴金的父亲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刑罚犯人却于心不忍。良好的家教培养了巴金的善良品德,这种品德让他能对祖国对人民产生无限的爱,进而用各种作品来表达这种无限的感情,为国家留下了一笔财富。巴金留给后人印象最深的是三个字“说真话”,诚然,做人要做好人,说话要讲真话。
巴老的死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文坛的参天大树倒下了,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无与伦比的重要精神财富。
“我家乡的泥土,我祖国的土地,我永远同你们在一起接受阳光雨露,与花树、禾苗一同生长。我唯一的心愿是化作泥土,留在人们温暖的脚印里。”
而现在,巴老的愿望也算实现了,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每一片都在呼唤。巴老将永远与祖国同行,留在人们温暖的心房里。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二七篇
姓薛名诗渊,字意诗以言志,渊以博大,故名。余年芳一十有三。面色略黑,不外乎健康肤色。相貌平平,并不出众。唯有宽阔额头,为众同学关注之焦点,常常引人瞩目,以此取乐而已。
余三岁,父教之,已熟背《三字经》《弟子规》等中华经典,但不求甚解。父曰:不需甚解,大必解之。
余少时,以书为友,常伴左右。如遇古诗词文句,沉迷其中,慢研细琢,以至忘食。今不如昔,有一目十行,浮光掠影之势。故此后收获几近无。悲也!
余甚喜一卷大唐风华的谪仙人李白,其风流蕴藉,无人能及。其诗风雄奇豪放。余亦爱自古风流雅韵的宋词,最喜东坡居士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气。
余颇喜山水风光,厌恶繁华市井。喜与父母赏九州之美景。
闲时,偶练几笔,终无所成,待日后尔?
余有座右铭为:“凡心所向,素履所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欲照此奋斗,成就无憾人生!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二八篇
一、阿佛洛狄忒——维纳斯(爱与美的女神浪花中出生
二、一个人的自传,但凡从童年写起,总是可以从其幼年的经历找到此人此生性格形成的原因,无一例外。
三、为孩子努力工作,多留钱给孩子,会恰恰剥夺孩子生命中的冒险精神,多留一分钱,孩子们就多一份软弱。留给孩子最宝贵的遗产,就是让他们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闯荡。
四、孩子接受的所谓“教育”,只会让他们变得碌碌平庸,剥夺他们的创造力。
五、一生都疯狂,不计得失地爱恋,真好。
六、珠宝首饰均是束缚。
七、这样的母亲无疑是成功的,她可以陪孩子流落街头,去追求她的梦想,在饥肠辘辘的夜晚为女儿赶制舞衣。
八、身无分文的肉体,自由富裕的灵魂。
九、有时候,执着、死皮赖脸是极度必要的,在我身上,要快点把大气和勇敢召唤回来。
一零、邓肯的少年让人很向往大海,二零xx年至少要去一次海边,去一次高山。
一一、邓肯说在内陆城市总有种窒息感,是否想《海上钢琴师》里的一九零零所恐惧的那样,人类栖息地必须具有给人以安全的属性,这种属性程度主要是通过时间累加的,内心愈不安全,愈加催生逃离的念头。
一二、浪费抱负和理想的事情尽量不要做,非要做,除非是为了生存或是为了其他可谓之理想的人和更高的价值追求,但未到一定程度时,要保护好内心干净的赖以生存的东西,切忌用物质去衡量一切。
一三、什么是禁欲主义哲学?奥瑞琉斯?
一四、遇人读书,内心欢喜,世上有可能生长出一个五彩丰富的灵魂。
一五、一个只有五个弹簧的床垫和一面舞蹈镜的家(练舞房。
一六、一切财产毁于一炬——这就是命运。
一七、现在看来,一个人口不多不少(四-五人的家庭的力量总是比二-三人的家庭要力量强盛,也更温暖一点。当然前提是互相爱护尊重,将自己视为家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一八、第一代伟人,光鲜的人,名人,多是辉煌一时,艰苦大半生。
一九、邓肯可以在流落街头的空档,蹲在大英博物馆的角落读书,并为书中的人而落泪。
二零、要处变不惊地住着最廉价的寄宿公寓,也要毫不触动地住最豪华的别墅,不计较落魄,不虚伪赞美,坦然告诉世人自己接受度的弹性范围多好,何必在人前矫情地把“可以”变成“必须不”,这本身没有必要。
二一、人与人巨大的差别有时候体现在一个人叫你等他的时候,你的反应。有人等至离世,有人跋山涉水地去找了。邓肯是后一种。
二二、 “事实是,我的艺术所传达的信息,与他们对剧院艺术粗俗而唯利是图的理解相比,太过崇高和纯洁”,所以,何必哀于与别人的不理解,本不是同路人罢了。
二三、 “静站几个小时,双手在胸前交叠放在心口窝前”的思考方式似乎是过于形式化了,但期待灵感的降临确实是需要消耗大量时间成本的。
二四、真正让邓肯敬佩的大师:卢梭、惠特曼和尼采。
二五、读自传的时候,容易掉进词句的具体情境中去,自我思考会凝固,心中只有抽象朦胧的感受,所以不得不在大脑里栓一根线,时不时提一下自我思维,提醒自己客观、中立地去阅读并加以评价。这大概是需要训练的。
二六、饭是可以不吃的,戏是一定要看的。
二七、原则与物欲的冲撞,只有内心纯粹的人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二八、艺术带给人的震撼,总令人热泪盈眶。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二九篇
我,刘逸翔,今已一四岁,脸光滑,胡子只淡淡的一撇一捺,架一副深蓝色框的.眼镜,独耳垂厚而大,也算是亮点吧。
我学习较刻苦,独钟爱英语,数学,尤与英语老师关系融洽。其次爱的便是体育课了。诸多球类运动中,偏爱足球,篮球。自“校长杯”后,对足球喜爱更甚,深为其团结,拼搏的体育精神而动,每至体育课,必踢足球一场,以此强身健体,提高足球技术,并以此磨合同学友谊。
先前学过吉他,可惜因学业繁忙,并未坚持下去,手已生了,之后也很少拾起吉他再弹。
我并不多言,敞开胸怀,夸夸其谈的时候不多,人很老实,略有些天真。有时胆小,踌躇不前不少见,正在努力克服中。
我不完美,但努力是王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三零篇
小女子随父姓黄,因生于皎月之夜,故取名为月。家父给予希冀,望吾似明月般温柔娴静,可惜不然,吾与吾母无二般,生性活泼直率,更脾性倔强古怪大大咧咧,实缺温柔。
今豆蔻年华,芳龄十三。美丽不足,标致有余,只三千墨发令人称赞。吾自幼厌五谷粗粮,偏喜零食,是以营养不佳,消瘦十分。不似吾同桌一般,丰盈圆润,其还自封“唐朝美人”,倒令吾啼笑皆非。
吾现为学子一名,终日沉迷学业之中,不可自拔,可至今无大成就。每每望见成绩单,皆欲痛呼:“成绩,烦请随吾一道,莫要抛下吾。”吾虽读多卷,不求甚解。然学海茫茫,唯奋斗作舟,方得欢喜。
吾生无趣,素来喜小说音乐,可惜不才,无力创作一二,只以消遣为乐。吾偏爱古风,喜汉唐服饰,美名其曰:发扬中华文化。
于人世十三秋,吾自觉无大成就,毎想到此便捶胸心痛。对此,吾多番思虑,思及吾尚青春年少,仍存大好年华。吾方可劈波斩浪,造就辉煌。如此,吾之前程便是一片光芒。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三一篇
在生活的天平上,我不期望成为有分量的砝码,我宁愿做极其微小的刻度,去丈量心与心的距离……
十二属相中我属排在最末位的可爱的小猪猪!为人和气,对朋友异常照顾,乐于帮忙他人。
我生命的本性是对一切完美事物的热爱,爱好的.确太多了,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还在不断的产生新的兴趣点。没有想过“约束”自我,顺其自然而已。
我喜欢音乐,歌唱得不错,还会弹电子琴。我还喜欢电脑,上网查阅资料,我是再熟练可是的了!与这些爱好相比,我最喜欢的是阅读,我能够一整天的坐着看书。家里仅属于我个人的藏书就有近百册,并且还不时的在购买新书。
我喜欢在风轻轻、天蓝蓝的日子里约上两三个好友去那绿草凄凄、流水潺潺的白浪河畔——风筝广场尽情的享受大自然清新空气。
我充满活力而不乏成熟。时而妙语连珠;时而缄默不语;时而冷峻深思;时而欲争雄雌。这就是我!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三二篇
小女随父姓杨,单名一个蕊字,年芳十三,身材圆润,只因一张会吃的嘴酿成如此大祸,后悔莫及,只好常自嘲曰:_若吾身处盛唐,定为美人。_鄙人因_海拔_过高,偶有被同学戏称:_汝甚高,夫君定不好找。_其无论怎讲,我定为欣然,还望再长三公分。因为吾同桌,十分清瘦,倒长得标志,只是不高,吾希将再长之三公分送予同窗。
小女家有一父一母,身体安康无大恙,只是母有胃疾,因操劳过度,头上偶有一二银发,吾心痛不已,还望母亲大人身体健朗。吾随父,与父如从一模里刻出也,其体积有些庞大,海拔甚高,这堂堂九尺男儿曾随军入营,作风优良,行如风,站如松,坐如钟,只是离开多年因而有了一丝懈怠。
吾为半个才女,琴棋书画略懂一点,文笔虽不及高人,但也算优秀,十三年后定会大有出息。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三三篇
吾乃储宇昂,姓储名宇昂,名语出“气宇轩昂”一词,寓意精神饱满昂扬,气度不凡。吾于公元纪年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生于岳西,时至今日已十二岁有余。
吾生性顽劣,最喜动,常肆意取乐而多不从大人言,任性而为。及年长,稍有所敛。
吾常记小学时,一次因一小事对本班同学大打出手,打得他哭爹喊娘,落荒而逃,吾亦欣然而归。至下午,吾师唤吾至其办公室,详询此事之来龙去脉,并严责数语。其言辞之激烈,神情之严肃,不消细说。至此,吾方觉事态之严重,顿生悔恨之心。而后,师又叮嘱几句,方令吾归班。此事之后,吾再不敢行鲁莽之事。
吾亦酷爱阅读,常整日夜沉溺书中,美其名曰“泡书”。吾常阅“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遂奋发学习,渴求知识,思成栋梁,为国富民强供一份力。吾今之座右铭曰“为民族之伟大复兴而读书”,以此勉之。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三四篇
徐颖,方年十三,于二零零六年七月一六日生于岳西。出生地为天堂镇县医院,名字由来好生可笑,父母尚未取名,登户口路上,火烧眉睫,父亲望我天资聪颖,题名“徐颖”敷衍了事。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时常“贵人多忘事”,丢书,丢衣袜乃家常小事,故常遭家母痛斥。生人面前,胆小如鼠,蹑手蹑脚,熟人跟前,放荡不羁,落落大方,但为人和善,处事正直。
喜欢吃零食,却不好饭菜,对零食情有独钟,泡面,辣条,爱不释口,虽知不利于身体健康,乃视若珍宝。闲暇之余,喜好绘画,不得其法,犹喜画小人,甚是有趣,可放松其身心!
未来想成为一名画师,将山川风光,鸟语花香,阳光雨露,美人美事,尽驻留于笔间,永不褪色。可放松身心,陶冶情操,何乐而不为?故,努力学习,多加练习,定能奔向梦想。鄙人矣,即如此,汝可否与我结为好友?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三五篇
大家好,我叫小仪,我的爱好是游泳。你们想认识我吗?那我自我关于一下我自己吧!
我是一个身体娇小的小姑娘,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但是有一点点短,我平常喜欢扎马尾辫,我的脸型是瓜子脸。我长着一双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往上翘,一上街有些阿姨就会夸我:“眼睫毛好长呀!好漂亮呀!”,双眼中间长着一个小巧的鼻子,我还一张爱吃东西的嘴巴,白白的.牙齿。
我是一个爱笑而腼腆的小姑娘,上课的时候,虽然我专心听讲,我从不发言,但是下课我和下伙伴玩的时候,我确实是个嘻嘻哈哈的小姑娘。我最大的缺点就是粗心大意了,记得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考试,我自满的以为自己要考一百分了,可试卷发下来一看,我把“本”写成了“木”,哎!我就这样与一百分擦肩而过了。但是我也有我的优点哟!我也喜欢帮助同学,热爱劳动。
粗心大意是多害人呀!我一定都会努力改掉它,继续发扬我的优点做一个优秀的好孩子。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三六篇
我是人类的母亲――地球。因为人类总是破坏我身上的自然资源,所以我病得越来越严重了。
我把自己身上所有的资源都慷慨的'奉献给人类,可是他们却不断地破坏自然资源,来满足自己的野心。化学工厂排出许多废水,人类也总是往清澈的水里扔垃圾,这不仅污染了水源,而且在水里生存的鱼类,大部分都会死掉,人类吃了它们,也会得病,轻则中毒,重则死亡;汽车排出的尾气和工厂排出的废气,会污染空气,人类呼吸了不新鲜的空气,也会生病。
很多人都会砍伐树木来做家具、盖房子,但是他们却不知道后果是什么,这样会造成水土流失,还会引发洪水,连小鸟也安不了家;还有人在森林里狩猎,杀害野生动物,这样不仅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还破坏了生物链。
如果人类不再破坏自然资源,我就不会生病。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绿色家园!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三七篇
我的名字叫做杨翃,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双安路的金慈小学读书,生肖属龙,偶像是叶圣陶老先生。
我的一个毛病就是粗心大意,试卷写的是乘,我却看成了除,试卷上写的是一零零零一一,我却看成了一零零一一,计算题通常是前面算对了,后面的结果却算错了。
我的理想是高中毕业后,考上清华或者哈佛大学,长大以后,开一个世界上最大的汉堡公司——肯德鸡和麦当劳公司,以后,你们可能会在肯德鸡和麦当劳公司董事的位置上看到我。
我的'兴趣是玩电脑。我对电脑方面的知识接受得非常快,只要爸爸示范两三遍,我就会了,可是,有一次,因为粗心,忘记把无线路由器关了,一个晚上,电源都是开着的,路由器出故障了。第二天,电脑一开机,就找不到服务器了,最后,爸爸修好了,还开通了无线网络。
这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自传作文三零零字初二男 第三八篇
鄙人姓易名施磊,好汉一枚。现存于地球一二年,风华正茂却是“鸡立鹤群”。有人说我是“三不像”,手像猴子,腿像鸡,身高又是“老鼠精”。这不明摆着说我是手长腿短个子矮嘛!
别看我说起话来十分不正经,可我却有一个十分正经且非常伟大的梦想:我要坐上神舟六号飞往太空,去饱览宇宙中的大好风光,去呼吸火星上的新鲜空气(呵呵,虽然火星没有空气。为了圆我的飞天梦,我每天坚持做体育运动,努力吃饭,但我总是吃不壮—都吃了一二年的大鱼大肉了,体重还在五零多斤徘徊;都补了一二年的钙了,身高还是在一米四几乱蹿。我也不能怨天尤人,毕竟这是先天性的,说好听点儿叫吃不胖,说难听点儿就是骨瘦如柴。于是去太空又有了一个新的目的——长高长胖。听说在太空里因为某种原因,人会在一天之内长高、变胖,照这样计算,用不了几天,我就能成为比姚明还要高的巨人啦!
我很挑三拣四,这挑的可不是食,而是书。我这个“挑书虫”啊,最讨厌啃那些枯燥无味的书,尤其像什么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之类的。看这种书时间一长,我就头昏脑涨,每当这时就会犯病——打瞌睡。妈妈说这是“读书瞌睡症”,但我对小说这类的书却从不犯病,一拿起小说就爱不释手,这算是间歇性病症吧?人们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以前我总觉得我的那块金子变质了,但老天有眼,总算赐予了我一个比较好的'“超能力”——做家务。在认清事实后,我努力发愤图强,终于从“家务菜鸟”晋升到了“家务中的战斗机”,以至于每次见到垃圾时我都忍不住弯腰拾起,丢掉,拾起,丢掉。因此,每年家里举行的“家务大王”比赛我都荣获一等奖。“人怕出名猪怕壮”,对于我这个优异的能力,家人给予我的肯定是——
“撸起袖子加油干!”
“今天的碗妥妥地交给你了。”
“地怎么又脏了?家务大王,看着办吧!”
你们这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望着背后堆积成山的衣服,只能干了。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种兴趣吧。
身高不及关羽,野心却比曹操。读起书来挑三拣四,做起家务比谁都有劲。这就是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