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燃气事故总结
二零二三年燃气事故总结 第一篇
在新郑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新郑市城市管理局主办,新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承办,新郑市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卫健委、河南百力汇实业有限公司协办的“新郑市二零xx年度燃气行业管道燃气泄漏应急处置及消防演练”在郭店镇蓝海郑风项目工地拉开帷幕。演练开始前,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张宏政对本次演练提出了具体要求。
演练模拟天然气管道因第三方施工遭到破坏,天然气发生泄漏并伴有大火。接报险电话后,新郑市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立即启动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迅速响应,一一零、一一九、一二零等应急机构快速反应,各应急小组按照既定方案,携带抢险设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险情即命令,在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各应急小组按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所设流程快速展开应急抢险工作。一时间,抢险车辆接踵而至、无人机高空盘旋、现场管控有序进行。在公安、消防、医护等应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火场警戒、阀门管控、现场灭火、燃气浓度技控、损坏管道更换等燃气泄漏应急抢修流程一气呵成。整场演练规模较大、衔接到位,演练模拟实际、针对实战,各单位步调一致、联动性强,既检验了事故应急预案,又考验了应急指挥机构及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协调能力。本次演练达到了预期效果,得到市领导、市城管局以及各观摩单位的一致好评。
演练结束后,消防救援大队创新路中队指导员胡宝剑从专业角度作出了点评。最后,市政府党组成员苗瑞光作了总结发言,就做好当前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对本次演练给予充分肯定,“今天的实战演练,不仅验证了我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更是对我市燃气抢险、消防救援等综合应急处置能力的一次全方位实战检验,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应急救援水平”。
二零二三年燃气事故总结 第二篇
根据沂水县教体局《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食堂燃气、燃油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自查汇总如下:
一、高度重视:
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食堂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二、认真排查:
学校二零xx年一零月二六日组织了一次专项自查,对不符合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治,以确保食堂安全。
三、明确操作有关规范:
一、使用管道燃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五零零二八-二零零六),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五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三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三)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四)存瓶总重量超过一零零千克(折合二瓶五零千克或七瓶一五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五)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二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六)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四、加强了教师车辆燃油的排查工作。
我校食堂等场所暂且没有使用燃气和燃油的现象。尽管如何我们也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掌握燃气和燃油的使用规定,确保学校不发生任何意外。
二零二三年燃气事故总结 第三篇
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这次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二、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