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指导督导工作总结
巡察组指导督导工作总结 第一篇
一、存在问题
(一)职能交叉重叠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部门(单位)履行着纪检监察的职能,而作为九个设立*委的市直部门(单位)的**,对本单位同样履行着纪检监察职能,形成了事实上的职能交叉重叠关系,在教育、**等工作特别是信访**、案件初核、案件**、案件**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划分职能、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理顺关系。
(二)机构设置不配套
对派出机构实行**管理过程中,保留**的九个市直单位中,有三个市直单位监察室被收回,其余六个市直单位中,除***设有督查大队,履行着监察职能外,都没有单独设立监察室,形成了只有检查机关、没有监察机构,纪检与监察两种机构设置不配套的状况,削弱了行政监察职能,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人员配备不足
九个市直单位**的人员编制中,除*****外,其余八个部门(单位)只设****岗位,没有配备工作人员,同时****还分管着其他业务工作。由于人员配备不足,无法**地开展工作,遇有案件查办、**检查等工作,全靠**协调其他人员参与完成,难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而要增设**副**、**办公室**等岗位,又受到人员编制的制约,导致市直单位**无法正常的开展纪检监察业务。
(四)自身建设滞后
***等五部委联发的九号、一零号文件下发之后,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而市直单位**一方面处于缺编缺人的困境,另一方面又承担着繁重的**倡廉工作任务,成为一个被忽视的区域,在人员编制、**配备、办公办案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的暴露出来。
二、工作建议
随着**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按照**“在坚决惩治**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建设的要求”,直属部门(单位)**在预防**方面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发挥职能作用的空间和领域更加宽广,重视和**直属部门(单位)**的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直属部门(单位)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加强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
在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收归直管后,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内部**,加强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成立*委的部门(单位),要在保留**的同时,研究解决职务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总数超过一零零人或*员总数超过八零人的部门(单位),要内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增设**副**、**办公室**;**总数少于一零零人或*员总数少于八零人的综合部门(单位),要配备专职监察员,保证有二—三名专职纪检监察**。没有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但涉及**、事权、财权的重点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倡廉建设,并设置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业务指导。
(二)明确划分市直部门(单位)**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责权限
明确市直部门(单位)**全面负责所在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同时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和指导。对涉及科级以下**的信访、初核、立案**和案件**,以及其他正常的纪检监察业务,原则上由市直部门(单位)**负责,需要纪工委**配合的,向负责(联系)的纪工委提出;对“三重一大”的决策**,以及对****及其成员的**,由纪工委和市直部门(单位)**共同负责,涉及需要初核和立案**的,由纪工委负责,市直部门(单位)**配合。
巡察组指导督导工作总结 第二篇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站位和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国xxx巡视工作条例》、《xxxXX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精髓和内涵,抓好学习培训,提高巡察理论能力和水平。
二是抓好组织建设,提高巡察效率和工作能力。积极对上联系,主动争取市委巡察办的指导和支持,学习和运用好市委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工作经验,探索运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推进区巡察工作全覆盖。抓好巡察队伍建设。继续向委申请配备财会、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人才,配齐配强巡察办、巡察组工作人员。抓好机制建设,按照市委巡察办的要求,认真抓好机制建设和人员培训,着重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
三是认真抓好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领域的专项巡察工作。按照区委、管委的决策部署,根据三年行动规划认真开展好专项巡察、常规巡察工作,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
四是进一步抓好重点项目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区委、管委的安排部署,抓好重点项目经济环境的督导检查,为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配合区纪委积极开展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督导检查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从机关作风入手,抓住关键时间及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工作作风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是抓好全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X发〔二零二零〕X号文件“加强和规范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全区招投标目进行监管,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经济违纪现象的发生。
巡察组指导督导工作总结 第三篇
报告一
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兰坪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制度落实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州委部署要求,及时设置成立巡察工作机构,配强人员力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安排专项经费,为巡察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两轮巡察,派出六个巡察组,巡察一二个单位,共发现存在的问题一三三个,其中问题线索二七个。
一、巡察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兰坪县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建立州、县党委巡察工作制度的意见》精神。一是明确了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县委是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二是印发了《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并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负责全县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保障等工作以及与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三是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巡察干部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巡察工作,共xx七人参加了会议。
(二)精心组织,多措并举。一是积极组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州有关要求,就巡察办编制问题向县委编办协调,明确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二是认真制定《兰坪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制定出台了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实施办法。三是组建巡察人才库,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政法、审计、财政、发改、扶贫、农业、住建等一三个部门推荐五四名人员组成巡察人才库,分为组长库、专业人才库和联络员库,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硬,对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熟悉,讲纪律、守规矩的巡察人才队伍。四是经费得以保障。巡察工作启动后,县政府安排了xx万元巡察装备和专项工作经费。
(三)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一是出台《兰坪县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巡察工作的时间要求、巡察方式、任务内容、整改要求等,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保障。二是为严明巡察纪律,巡察工作人员在签订“保密承诺书”的同时还签订了“八个严禁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巡察工作行为。三是巡察组进驻部门巡察做到“三个到位”,即:准备工作到位、协调沟通到位、部署要求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巡察工作经验。由于巡察工作是一项新生工作,工作人员没有参加过相关业务培训,也没有过多可以借签的巡察工作经验,当前主要靠实践探索中不断积累提升。
(二)巡察机构编制亟待解决。由于省、州有关文件明确巡察机构为同级党委的工作部门,并设在同级纪委,但要求在现有总编制范围内统筹解决。但就兰坪县而言,全县公务员编制已超编,巡察办工作人员编制调剂难,目前抽调县纪委二名同志兼职负责巡察办日常工作,不利于巡察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三)巡察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能力素质上,由于巡察队伍都是新兵,大多数同志业务能力素质不高,存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弱、对一些问题的分类和定性把握不精准、起草巡察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在方式方法上,巡察方法手段比较单一,延伸巡察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大多局限于从谈话、信访、审计等渠道发现问题,难以形成巡察震慑。在工作作风上,个别巡察工作人员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拉不开面子等情况。
(四)巡察工作重点把握不准。开展巡察要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但从首轮巡察实际来看,在巡察重点把握上还不够精准,没有与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没有把执法权和审批权集中、资金和项目聚集、服务和管理混乱、群众反映突出的岗位、部门和人员作为重点对象。
(五)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在开展巡察工作之前,虽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张贴巡察公告等方式加强巡察工作宣传报道,但实际工作开展中社会各界和普通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体现在:一是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群众的来电,也没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大家都抱有一种观望的心态。二是在开展个别谈话中,绝大多数同志都避重就轻泛泛而谈,不愿得罪人思想严重,发现问题困难重重。
三、思考和建议
(一)强化机构建设,确保人员编制。建议上级针对基层实际困难,统一自上而下协调理顺县级巡察机构编制问题,提出硬杠杠、硬要求,解决县市级巡察工作“机构强、人员弱”的问题。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建议上级机关加大巡察业务培训力度,帮助基层巡察工作人员提升巡察本领。县市要积极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因人、因事、因岗施策,注意总结提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巡察人员工作行为,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三)强化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当前有的部门和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认识不足、不到位的问题,突出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是上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大检查、大监督,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在巡察中加强与被巡察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互动,引导积极主动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并督导问题主责部门抓好整改落实,使巡察工作真正发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作用。
(四)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问题。巡察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帮助整改,牢牢掌握党内监督的主动权。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巡察工作方法,通过听、测、谈、访、查、看等手段,采取信访受理、民意测评、座谈了解、财务审计、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等方面情况的问题信息,做到“毛病”早发现早治疗,防止“小病”不治酿成“大病”。
(五)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监督权威。要以书面形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巡察成果作为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奖惩、教育干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特别是对整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进行追责,形成震慑
报告二
内部专项巡察是常规巡察的延伸细化和有益补充。临汾市公安局党委针对全市公安机关点多、线长、面广、队伍庞大以及当前公安工作任务艰巨、头绪繁多、责任重大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压实责任链条,补齐管理短板,提升执法水平,先行先试先发力,在全省公安系统率先成立了专项巡察工作组,并于今年六月对市局交警支队党委及所辖xx个党支部展开专项巡察工作。在三个多月的巡察实践中,专项巡察组坚持“标准从高,程序从严,问题从细,整改从快”的“四从”原则,截至目前共发现三大类(政治建警、执勤执法、作风形象)一二个方面一一零个问题。当前已整改一零个方面的八五个问题,其余两个方面的二五个问题也正在积极整改当中。
精心谋划是基础
首先,制定了精准科学的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在广泛深入调研和听取收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_临汾市公安局委员会对市局交警支队内部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巡察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到工作纪律和原则都作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既体现了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又凸显了专项巡察的细化特点。比如在“巡察内容”的确定方面,我们主要围绕“支队党委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提高政治站位情况,民警执勤执法、担当作为情况,民警爱岗敬业、作风形象情况”三大重点来展开,扭住了支队党委班子和民警队伍建设的“牛鼻子”,起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同时在“工作原则”的设计上强调“坚持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持不影响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坚持专项巡察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巡察。务实精细的实施方案为卓有成效的专项巡察作了充分的准备和铺垫。其次,采取“硬抽人、抽硬人”的办法成立专项巡察工作组。我们从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市局督察支队以及四个县(市、区)公安局党办、督察、政工、审计抽调了七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担当作为好的党员民警组成专项巡察组,并成立了临时党小组,制定了专项巡察工作职责、重点、纪律等,确保专项巡察组打铁先得自身硬,查人必须自身清。
严格程序是关键
程序就是纪律。我们坚持内部专项巡察程序不简化,把关不折扣,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的规定程序扎实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