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一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民法典》、《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三.工程内容:
(一)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四.承包范围: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五.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一)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二)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三)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二篇
发包人:
承包人:
依据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厂房钢筋混凝土屋面拆除,水轮发电机组拆除,厂房下部混凝土局部拆除,厂房下部结构尾水室、蜗室、水轮机层、发电站层钢筋混凝土浇筑及其相应的临时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贰拾点陆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六、执行__、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九九九-零二零一)中《通用条款》相关规定。
七、本合同《专用条款》
一、执行水利、水电行业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
二、执行省、市建筑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发包人工作
一、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
二、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五零之内。
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
三、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
四、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
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九、承包人工作
一、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
二、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
发包人承担费用。
三、负责一#、二#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
发包人承担费用。
十、材料
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
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
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一、质量和验收
一、中间验收尾水室、蜗室基坑开挖结束后,必须作隐蔽工程验收,厂房旧屋顶拆除结束后,作中间验收。
凡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必须合格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二、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一、按设计预算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基数。
二、人工费补贴:按实际计量的人工工日数,发包人每工日补贴一零元。
三、材料费价差:按实际计量计算材料用量,计算实际发生价扣除预算价,等于材料价差,计算材料价差金额及其税金,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
机械用油差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四、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伍万元工程预付款给承我人,用作进场人员调进、临时工程材料准备、部份工程材料准备和施工机械配备等项工作费用。
此预付款在第一台机组完工结算时扣回。
十五、进度工程款支付
每月二五日进度工程计量。
承包人凭发包人月计量签证报送月工程量结算申报表,发包人在次月五日前支付九零%进度款给承包人。
十六、完工结算
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颁发工程移交证书给承包人,承包人报送工程完工结算申请书,发包在一月内审批支付到完工结算造价九七%的尚金额
给承包人。
十七、质量保修金
完工结算总价的三%扣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壹年。
保修期满后半月内结算保修金。
十八、违约、索赔、争议
按《建筑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后失效。
二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代表: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三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任务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
二、承包单价:立方米______元计算,堵地下室窗洞口每个______元
三、验收及价款支付:
一、工程验收必须符合要求,土方回填时必须每______厘米夯实一次,每次夯实______边。任务单必须由项目部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签字认可,并经项目经理签审后方可结算。
二、余款等______楼基础回填完毕后,与______楼首付的______%一次支付。
四、合同工期及工程进度:
______楼基础外围回填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计算,截止______月___日结束。______楼基础地下室回填自______年若天气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五、甲方责任:
做到计划周到,交底清楚,给各工种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协调工序,工种配合;
六、乙方责任:
一、工程质量由承包方施工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符合要求,若达不到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二、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公司、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不得出现任何事故,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三、乙方自备本工种所必需的机具;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进度要求施工,若不服从,每次罚款______元;
五、各工种要紧密配合,不但要爱惜自身产品,同时要注意保护其它公众的产品,如出现损坏他人产品的情况,视情节每次罚款______元。
六、注意安定团结,管好自己的工作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如若发现,每次罚该班组______元,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
七、把好进人关。如若发现盗窃行为,罚该人所在班组______元,并由该班组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无条件辞退此人。
八、以上各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如若发生,一经确认,当月结算时扣除。
九、按文明工地的要求施工,各工种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按归类整齐码放到指定的地方;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四篇
第一部分?固定单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三%?四%?五%?六%?其它%。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工程量增减一五%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五%,?一零%以内不调整:
其它说明。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合同价款的调整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款约定。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一五%,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一%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其它调整方式:。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其它约定:。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三%?四%?五%六%?其它%。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五%,?一零%以内不调整;
其它说明。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合同价款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价款。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一五%,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一%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其它调整方式:。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其它约定:。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一五%,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一%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其它调整方式:。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措施费用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其它约定:。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补充约定: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五篇
一、 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规及各项地方性法规,依据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二、 每道工序完工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三、 所购进的建材必须符合国家材质技术指标,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质
检手续,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四、 抓好本施工队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搞好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配置及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施工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安全检查。
五、 未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组织施工而造成的废品工程,应予以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 乙方工程管理及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六篇
建设单位: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_安全生产法》《_建筑法》、《_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推计。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一、 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三、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四、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五、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六、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七、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 安全生产要求
一、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在市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 (见附图)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二。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落实;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七、 乙方的具体责任
一、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三、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四、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_颁发的JGJ五九-九九)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五、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六、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五零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五零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一零、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一、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一二、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一三、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一四、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一五、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一六、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一七、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一‰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八、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一九、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零、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二一、夜间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环保、_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二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二三、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二四、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二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六、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二七、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二八、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三六V以下的安全电压。
二九、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三零、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三零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三零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一五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三一、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三二、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常州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三三、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模板安装高度在二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八零的有关规定。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四六的有关规定。
、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五零mm。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二跨,高低差不得大于一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
、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五零零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一/三。
、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三四、脚手架安拆要求;
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d)每搭设完一零m高度后;
e)达到设计高度后。
、使用阶段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五零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脚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三五、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五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
、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二M的临边可采用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二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五零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
、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一~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二零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必须遵守执行。
、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三六、“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a.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b.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c.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d.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e.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七零公分)
、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七、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电梯安装要求
、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二八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七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二八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在报装报拆时,安装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装需提供四名,塔吊顶升时需提供三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需提供二名。需司机、电工、电焊工、司索、指挥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以上人员至少各一名
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一名,专职安全员一名。
、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
三八、宿舍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每间宿舍不得超过三零,超过一五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项目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三九、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二、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
三、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四、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
五、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第四条 其它
一.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
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甲方) (章) 施工单位:(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七篇
甲方:
乙方:
根据《_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肇东市馨雨园锅炉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肇东市开发区
三、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形式。
四、工程建筑面积及计算方式:工程约八零零平方,每平方米按贰仟伍佰元整计算(按工程完工后实际发生量计算),工程总造价约贰佰万元。
五、付款方式:基础完工后付款伍拾万元,主体完工后付捌拾万元,余款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七天内结算,一个月内付清。
六、工程期限:二零__年九月九日至二零__年一一月一一日,共计六二天完工。
七、如遇到下雨天灾,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八、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变更项目,另行计算。
九、建筑物回填一米以外由甲方负责。
一零、烟筒不在承包范围内。
一一、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一、施工单位有权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负责对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二、施工单位所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严格执行。
三、施工期间乙方不准随意停工。
四、每个单项工程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第二条:甲方责任和权利
一、施工单位有权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负责对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二、施工单位所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严格执行。
三、施工期间乙方不准随意停工。
四、每个单项工程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会审,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应以书面形式勒令期限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及必要的生活用电、用水。
七、保证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如有延期甲方承担一切后果。
八、甲方负责乙方场地的三通一坪(通水、通电、通路)平时施工现场的土地。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但乙方不能因施工单位管理和监督而免除自己的责任。
二、必须遵守安全施工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严格按照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施工单位现场指挥。
三、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险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撤离危险区域。
四、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项工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会审,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应以书面形式勒令期限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及必要的生活用电、用水。
七、保证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如有延期甲方承担一切后果。
八、甲方负责乙方场地的三通一坪(通水、通电、通路)平是施工现场的土地。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但乙方不能因施工单位管理和监督而免除自己的责任。
二、必须遵守安全施工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严格按照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施工单位现场指挥。
三、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险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撤离危险区域。
四、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项工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
四、施工安全措施
一、乙方在施工操作中,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在施工中乙方人员的安全问题,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无事不得进入建设单位生产车间,如果出事,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因乙方造成停工、打架,一切后果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五、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二、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
三、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八篇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_________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_________。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保修按_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场地(仓库)。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_________由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场地(仓库)。
(三)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二)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一.建筑工程按当年计划工作量三五%;
二.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四零%;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工程进度达到五零%以前(保括五零%),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五零%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___%付(收)款。
二.工程累计进度达到_________%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_________%待验收后结算,_________万元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__天内付清。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后_________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_________份及有关资料___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___套)。
二.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三.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四.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五.委派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六.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七.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八.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一.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_________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二.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三.委派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四.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九篇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施工和质量标准评定依据的标准、规范:
(一)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五零零九二九六
(八)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八九-二零xx
(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xxx建城[二零xx]二二一号)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需经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工程试车
工程试车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承包方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七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 一 套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一 套竣工图。
质量保修
具体保修项目内容、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一零篇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民法典》、《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一)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工程量清单
九、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_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二四时。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工程量清单
(九)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三七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三、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四、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五、工程师
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三七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六、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四八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七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四八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二四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二四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七、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四八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八、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一)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二)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三)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四)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五)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六)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七)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八)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九)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发包人可以将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未能履行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九、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一)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二)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三)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四)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六)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七)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八)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九)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未能履行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零、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一一、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四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四八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一二、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四八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四八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四八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一三、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一)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二)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三)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四)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五)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六)不可抗力;
(七)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款情况发生后一四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一四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一四、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一五、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一六、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一七、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四八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二四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四八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二四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一八、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一九、工程试车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四八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二四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双方责任
(一)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二)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三)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五)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二四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二零、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一、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一四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二、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二三、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一)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二)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一)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三)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承包人应当在款情况发生后一四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一四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二四、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七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七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五、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七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八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二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一四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本通用条款第二三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三一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一五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二七、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二)。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二四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一)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二)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三)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四)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五)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六)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二八、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四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二九、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一四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一)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二)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三)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三零、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一、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一四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一四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一四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一四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三七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三二、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二八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一四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二八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一四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二八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二九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款至款办理。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三三、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二八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二八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的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一四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二八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二九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二八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五六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二八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三七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三四、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三略)。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
(三)质量保修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三五、违约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一)本通用条款第二四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二)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三)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四)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一)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二)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三)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六、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一)索赔事件发生后二八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二)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二八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二八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四)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二八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五)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二八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三)、(四)规定相同。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三七、争议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一)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二)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三)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四)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三八、工程分包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三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四八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七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一四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一)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二)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四)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五)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六)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四零、保险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四一、担保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二、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三、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二四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二四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四四、合同解除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五六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一方依据、、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七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三七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四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除本通用条款第三四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四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四七、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
_____________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_____________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____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四、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五、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
七、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零、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三、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一七、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工程试车
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二三、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四、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五、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二七、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一)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八、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三二、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三五、违约
本合同中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四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中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七、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
三八、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九、不可抗力
双方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零、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一)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一、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六、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承包人承担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米)
设备安
装内容
(元)
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材料设备品种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土建工程为___________年,屋面防水工程为___________年;
二、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年;
三、供热及供冷为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四、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___________年;
五、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七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三%,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四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一一篇
第一部分固定单价合同
一、 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 三%四%五%六%其它 %。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工程量增减一五%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五%,一零%以内不调整:
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合同价款的调整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款约定。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一五%,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一%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其它调整方式: 。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款。
其它约定:。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 三%四%五%六%其它 %。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五%, 一零%以内不调整;
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合同价款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价款。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一五%,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一%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其它调整方式: 。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款。
其它约定:。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一五%,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一%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款。
其它调整方式: 。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措施费用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款。
其它约定:。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补充约定: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一二篇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四)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五)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六)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七)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八)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五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提前的时间;
(二)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三)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四)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五)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甲方责任
一、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二、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三、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四、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四条 乙方责任
一、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二、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三、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五、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七条 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二、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_______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工程款;
三、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_______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
四、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_______%,质保期_______年。质保金在_______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
第八条 施工及竣工验收
一、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元违约金。
四、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_______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一条 争议纠纷解决处理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三、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一三篇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_合同法》及《_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结构类型:底层为_______________结构、地上_____________层为_______________结构。
五、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一、_______________改为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取消。
三、本工程为满七层,结构找坡。
四、楼梯踏步为_______________。
五、外墙_______________取消。
六、_______________取消,改为_______________。
七、其余均按原图施工。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记)
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________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过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双方协商价计算;本工程为垫款主体_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_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主体_______________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主体_______________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内、外装修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的_______________%,滞留_______________%作保质、保修金,等到保质、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处理
一、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本补充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
三、本补充合同系《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
五、本补充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内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一四篇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委派 为工地代表: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二、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三、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四、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一五篇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小区内一期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及高层上泛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二零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三零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一、金额(大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固定总价)¥:元
二、灯具价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权力,暂定左右(此项费用另行签署补充合同。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敷设各种路灯管线,待管线、灯杠(柱)基础完成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二零%,即RMB_______元,灯具进工地并安装完毕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二零%,即RMB_______元,通电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二零%,即RMB _______元,剩余工程设备款,一年后结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一六篇
一、在工程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同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包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内容施工,不得分包和转包。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z省z市z街道z路 号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xxx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设规模:工程量以实际验收为准。
二、工期:总工期 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其总工期顺延。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工程承包方式:
四、承包内容
甲方、监理、设计按实际情况调整认可的工作内容。
五、质量标准:
一、合格。
二、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按审计部门审定造价,下浮 %为乙方决算价。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督促检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协助乙方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德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xxx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后,确定 __X__X__X__X__X__X__X__ (乙方)为成交单位,为保证承德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维护甲乙双方利益,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按照《xxx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签定如下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建设地点、内容及工程量:
一、设计在 乡工程量以验收实际核算为准。
二、工程量: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公里,挡土墙一四零零米。
三、工程价款:总价款¥元(含工程相关费用),最后以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算价款。
二、工程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公里,挡土墙一四零零米。其中孟家院乡毛杖子村乡村道路二公里,宽三米,厚一五厘米;八家乡桲椤台村乡村道路三公里,宽三米,厚一五厘米,挡土墙四零零米;八家乡桑园村乡村道路公里,宽米,厚一八厘米,挡土墙六零零米;大营子乡八卦岭村乡村道路公里,宽米,厚一八厘米,挡土墙四零零米;安匠乡大窝铺村乡村道路公里,宽米,厚一八厘米。(具体详见承德县八家乡桲椤台村、桑园村等二零____年以工代赈乡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负责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指导和质量监督。
二、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技术要求、图纸等技术资料。
三、有权对乙方违反施工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提出处理意见,确定返工、停工等事宜。
四、项目所在地乡镇、村负责协调好各种关系,处理好相关事宜,保证该项目顺利施工。
(二)、乙方责任
一、严格按甲方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检查监督。施工中及时与水务部门沟通,保证行洪安全。
二、承担因招投标发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三、保证工程质量,按期交工验收。
四、承担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返工、停工、人身伤亡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工程款结付形式
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票据及相关材料结算工程款。
五、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技术指导有误,乙方不承担施工责任。
二、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限期改正,否则终止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混凝土道路
二、 工程地点:*村
三、 承包范围:三五零米混凝土道路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五、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一五万元。
二、 技术要求
一、路面为一八cm厚c二五水泥混凝土路面,宽米。
二、 一八cm厚三:七灰土垫层。
三、 施工及质量要求
一、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二、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二、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九八%.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二%,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屯道路硬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建,本着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小写:¥元整,不足资金由乙方负责垫支。各部门及各单位捐的物资、款项归乙方使用和所有。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
三、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雨天及不可遇见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顺延。
四、付款方式及其他:
第一次付款:双方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乙方进场备齐料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作为启动资金费用。
第二次付款:工程竣工后五日内,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将工程余额款大写: (小写:¥ )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应将财政一零零%的补助款、部门、单位五零%的赞助款交纳乙方作为工程补助款。
五、工程内容及范围:
(一)道路硬化:长 米,宽 米,厚 米,共 米(各主支路多少米单子附后)。工程量以路中线测量为准,超出的长度、面积甲方按每平方 元补给乙方;
六、施工材料要求:水泥标号为四二五#硅酸盐水泥;碎石规格为二~四厘米的二次砂;沙子洁净的人工沙;配水清洁。
七、路面混凝土配合比:水泥:砂:石:水=三五三:六三三:一二三一:一五三。
八、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一)路面外观要平整密实,不积水,不能出现连片蜂窝状以及裂缝、凹凸、蜕皮、石子外露和缺角掉边等现象;(二)路面混凝土初凝结时用刻纹设备刻二~三毫米深的防滑横条;(三)间隔四~五米切一道三~四厘米深的分割线。
九、安全责任:(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赔偿均由乙方负全责;(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生产,在施工中甲方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概不负责。
一零、合同履行:(一)甲方负责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同时提供料场。在现有的路面上因宽度不足需要加宽而占用到农户的山林和耕地面积以及地面上的农作物及树木等其他作物,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被占用山林和耕地的农户提出补偿,由甲方负责支付补偿款。(二)在乙方未将工程交付给甲方使用前,除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外,一切行人严禁在未完工的路面上行走。甲方负责劝阻本屯村名、来访人员和各种车辆需改道出行,同时本屯村民要看好自己的家畜和家禽,如因本屯村民、来访人员和其他进出车辆的原因,造成路面蹋陷、断裂、掉角和各种脚印等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群众阻工、干搅、收保护费等情况,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因以上行为使乙方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工期延期等,均由甲方负责支付。(四)乙方在修路期间负责对路面的保养工作。
一一、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和质量要求交付工程,甲方如果逾期付款,除支付相应工程款外,还要支付延期款利息。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四川省金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王隆鑫(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xxx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本公司在巴中市通江县铁佛镇开发建设的
一、工称概况
一、工程名称:铁佛镇
二、工程地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铁佛镇
三、建设单位:四川省金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二、工程承包范围: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铁佛镇
三、工程承包内容为:铁佛镇
四、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提前按设计要求将路基的土石方开挖、清边捡底、碾压夯实等基础工作处理到位,不得因甲方的前期工作不到位而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景观绿化工程、路灯安装工程中人行道、休闲走廊、绿化、广场、车站、路灯安装等工程,单价在施工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程计价方式
一、工程量计算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乙方提交的竣工图、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和工程施工中相关文件等作为计量依据,工程量的计价方式为:①六m宽道路一一五万元/km,②九m宽道路一七四万元/km,③一二m宽道路二五二万元/km。该发包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各种税费由甲方承担支付,因未计算在发包单价之中〉。
二、因甲方、设计方更改设计造成分部工程工程量增加(不包括路基土石方清挖、回填、道口加宽、其余原材料涨幅超开工时一零%等),对增加部分按四川省二零xx年清单计价定额中的市政工程相应项目按实计取执行结算,综合单价下浮五%(不计税)。
三、乙方承包的价款里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员工工资、技术措施、人员机械进场、文明施工、临设等费用。
四、工程工期
一、本工程施工工期为:二零xx年一一月一五日一二零xx年八月一五日,共二七零天。 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达二天以上,甲方将有权从第三天开始按每延期一天处罚一零零零元,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所停工造成的一切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赔偿支付。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给乙方所造成已完成工程量的损失的增加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际情况协商定价处理。乙方并就类似情况发生三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在二日内给予答复,逾期答复视为同意。
(一)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
(二)停水停电原因造成停工的;
(三)甲方未能提供施工条件或施工配合的;
(四)甲方要求停工;
(五)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的;
(六)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三、如因甲方人为所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完全负责赔偿,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现行沥青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为止(如甲方认定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总价款:
金额(大写、约叁仟伍百万元人民币),最终合同价款,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约元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一)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二)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三)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三天内签复,三日内未签复视为甲方认可该签证。
(四)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五)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六)免费向乙方提供堆料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七)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水、临电,乙方的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积极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扰,社会干扰及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二、乙方责任
(一)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二)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合理,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正常施工管理要求。
(三)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査和监督管理等。
(四)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五)乙方在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乙方处理一切事故责任,属于乙方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乙方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人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八)乙方必须确保各种配备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设计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进场时经甲方现场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字同意方可使用,甲方检验认为不合格的应在材料进场二日内向乙方及时出具书面意见,若甲方逾期出具书面意见或不及时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九、质量验收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三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验收。
十、工程担保
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前,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缴纳一零零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正)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该一零零万元保证金甲方于乙方正式完工后一周内返还乙方(该项目仅为道路工程部分),如果甲方无法提交施工场地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施工的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已完成可施工部分,同样甲方应在一周内退还全部保证金,不计任何利息。
同时甲方承诺:若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应支任何一期工程款或迟延返还保证金,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每日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用该项目中已建成的商品房按施工同期销售价打五折给乙方作抵扣处理,直至工程款全面结清。
十一、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清的方式向乙方拨付工程价款:第一批工程款支付:在乙方已完成片石基础铺设项目五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八零%。;第二批工程款支付:在乙方全面完成片石基础铺设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八零%;第三批工程款支付:在乙方完成水泥碎石稳定层铺设项目五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八零%。;第四次工程款支付:在水泥稳定层全面完成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八零%;第五批工程款支付:在完成沥青道路面层铺设的五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八零%;在沥青面层全部完成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余本合同全部工程量工程款的八零%;其余工程量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并支付乙方的所余工程价款。上述工程款支付节点是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无法达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时(无法提交施工场地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施工、停工时),乙方随时有权要求甲方按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拨付和并将工程保证金的全额退还,甲方无条件进行款项支付和保证金的退还。同时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汇到乙方指定账户上,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变更。
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十二、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按一万元/次处理,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双方另行协商的除外。
十三、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于二零xx年一一月一五日于通江县公司订立。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账号:
二零xx年十一月十五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建筑市政合同范本 第一七篇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原告________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答辩。答辩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