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就范文网 简历合同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工程承包合法吗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工程承包合法吗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一篇甲方: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乙方: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全程设计、策划、销售、招商运营、项目经营管理昆明市白塔路昆明市中医学院地块(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招商及经营管理的项目及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商业策划、招商及商业运营管理的物业为:,地点位于:,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共识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土地使用权方____提供该项目全套的竞标、设计方案。

(二)甲方与___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项目前期策划款人民币五零万元整。

(三)甲方与____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后,乙方即成为该项目唯一的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的策划、设计、招标、销售代理、招商和商场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撤销或中止乙方在该项目中的以上代理权。

(四)乙方对该项目的策划、设计、招标、销售代理、招商和商场管理有绝对的主体权利。若项目开展过程中,甲方需要对委托的事项进行修改的,应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甲方权利:

(一)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各相关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和乙方进行磋商,确定其方案得到法定机关的批准后实施;

(二)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三)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对乙方每阶段的服务品质进行评估,及时向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四)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五)在所有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确定后,所有客户缴纳的定金由甲方负责该项目点的财务主管收取并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义务:

(一)甲方保证本项目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以进行商业使用和其他的功能使用;甲方应提供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证明;

(二)承担该项目各种广告宣传费用和乙方实施该项目的相应办公费用,并向乙方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办公设备;

(三)甲方应书面授权指派专业人员作为联系人与乙方协调该项目工作。

(四)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五)承担乙方招商过程中相关公关、物料、宣传品及各类设计费用;

(六)不干涉乙方的日常业务及人事管理工作,只对乙方周期性的工作指标进行考评;

(七)负责该项目对外一切政府机关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八)有义务协调乙方与工作相关机构(如:广告公司、设计院、施工方等)的工作。

乙方权利

(一)按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二)乙方可以用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向甲方报告方案或提出相关建议,甲方应在二四小时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对该建议或报告的同意;

(三)乙方辅助开发商达成项目合作之后,乙方即成为唯一代理此项目的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代理方;

(四)甲方承诺获取项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撤销和中止乙方的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代理的代理公司;

(五)乙方承诺,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代理、策划费和设计费用低于同行业收费百分之十。

乙方义务:

(一)按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二)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三)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项目关系人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

第四条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服务费用

(一)销售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销售代理费用为甲方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总额的%(百分之貳点伍)

(二)主力店招商代理费的收取标准;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按照人民币万__万/个收取。(^v^元整每個)

(三)次主力店招商代理费的收取标准;次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按照三个月租金每个收取。

(四)规划设计费用的收取标准;规划设计费按照政府批准的人民币收取。(^v^元整每平方米)

(五)商场经营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商场经营管理费按照五元/㎡一个收取。(每平方米人民币五元每个)

支付方式

(一)乙方与甲方签订此协议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五零万元整(人民币元整)为前期费用;

(二)销售代理费和招商代理费的支付在每月一零日前结算上一月度的款额。若甲方不能在规定日期内支付服务费,甲方需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达成共识;

(三)销售代理费的支付公式为:上一月度销售面积乘以百分之二点五为销售代理费;(上一月度销售面积X每平米售价=销售代理费)

(四)招商代理费单价为主力店支付人民币一零零万每个,(人民币壹佰萬元整每个)在甲方与主力店商家签订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主力店代理费用;

(五)普通商铺的支付公式为:招商面积X每月每平米租金X三个月=招商费用;

(六)商业运营费为甲方收到每个商户租金的一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如在代理期间因甲方延误支付代理费用或因甲方责任施工延期形成甲方违约,以及乙方在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撤出代理工作导致合同终止,违约方必须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赔付标准:如甲方违约,将赔付乙方全额代理费用。

(三)乙方违约赔付标准:如乙方违约,将退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费用。

(四)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支付日期不得超过约定日期的五个工作日内,逾期则每日按应付款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甲方支付时间延期超过六零天,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在乙方依法解除合同一零日内,甲方应赔付代理费用,并向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赔偿责任。

(五)若甲方无故违反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的约定,在本合同期内委托任何第三家销售代理公司,甲方需支付乙方一切损失,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六)乙方人员未通过书面同意或超越代理权限,对外所做的一切承诺或签认的法律文书,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产生纠纷,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合同延续或终止

(一)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双方完全履行义务后,合同自动终止。

(二)如遇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可由双方共同协商选择顺延或终止。

第七条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其它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二篇

甲方名称:

地址:

乙方名称:

地址:

根据《_民法通则》《_协议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扩大合作的真诚愿望,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拟定本协议,幷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第二条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代理销售及招商工作

代理销售、招商标的:甲方将“东方@嘉年华”二期未销售商铺委托乙方销售、招商工作。具体房源以甲方书面提供确认为准(见附件一),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作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

第四条销售、招商目标

一、销售目标:现金收入

二、招商目标:实现招商(所有商铺,除一楼门面房)。

第五条销售、招商佣金:

一、销售佣金的确定与结算:

①佣金包括销售所需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交通费、差旅费、餐饮费、通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

②销售佣金的确定:

销售率达三零%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一%提;

销售率达五零%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提;

销售率达八零%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二%提;

甲方在乙方销售过程中承担推广所需广告费用,乙方应对市场调查定位及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方案,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③溢价的确定:

甲方向乙方提供可销售单位的销售基价(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有权提价,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实际销售价格超过基价的,乙方按超过部分实际销售现金收入的一零%作为溢价分成,溢价部分不再提取佣金(销售基价应以甲方提供的当期基价为准)

④销售佣金结算依据以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依据,根据实际房款到位现金结算,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佣金及溢价分成,同时相应调整当阶段的销售进度,买受人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而支付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双方按五五分成,乙方不再计提佣金。

⑤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报表,甲方于次月的一零日向乙方支付前一月佣金的四零%和溢价分成的四零%,其余的作为乙方履行该合同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累计完成销售目标后一次性支付。

⑥乙方应按甲方的需求开具正式发票向甲方结算佣金,开具发票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招商前期费用、佣金的确定与结算:

一、招商佣金的确定:

①佣金包括销售所需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交通费、差旅费、餐饮费、通讯费、食宿费、广告费等一切费用。

②代理佣金:招商代理佣金总额为租赁合同第一年房租的十二分之一,即第一年房租的一个月租金。

③溢价的确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租金基价,实际成交价格超过基价时,乙方按超过部分实际现金收入的一零%作为溢价分成。溢价分成不再计提佣金(年租金基价原则按房价的一二%计算)

二、招商佣金的结算依据:以客户签订甲方提供的十五年期《租赁

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向甲方结算招商佣金,开具发票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销售、招商的阶段性最低标准:

第一阶段:年月日前乙方必须完成

第二阶段:年月日前乙方必须完成

第三阶段:年月日前乙方必须完成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低于以上目标,如乙方未在约定的日期实现上述目标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幷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另行与第三方签订代理合同。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二、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之有关资料,幷保证资料的正确性,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销售、招商提供方便。

三、甲方有关人员有权参与乙方为项目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操作思想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四、对乙方建议的销售价格表、认购书格式、付款方式、招商。

五、甲方负责收取房屋定金及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及办理按揭手续。

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广告宣传的内容,并由甲方书面审定同意后方能发布。

七、甲方有权预留任何部位或房屋的房源,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合同期间,甲方享有房源调配权。

八、甲方有权依据市场变化自主决定提高或降低对外销售基价,调整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并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销售价格作为乙方结算的销售基价。

九、销售、招商优惠政策等甲方有权调整。

一零、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实行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当期销售基价。

三、乙方应对市场调查定位后,应甲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方案并实施(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招商计划、广告宣传等)。乙方制定的所有方案须由甲方确定认同后方可执行。

四、按进度计划完成个阶段任务,及时与甲方沟通,有责任依据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防止由于市场变化等因素给甲方造成损失。

五、乙方保证本案销售、招商人员长期固定有人。需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并协助甲方工作。

六、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形式的定金、房款及其他款项,也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委托代理以外的活动。

七、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依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征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关于。因乙方过度承诺或不实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必须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九、乙方负责销售后资金回报的催收工作并负责按揭工作的解释、指导、资料整理,配合甲方做好资金回收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收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审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审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建设工程________标段(桩号:________)项目经理部

因甲方承建工程施工需要,乙方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部,由甲方委派实施本工程施工计划,实行内部承包管理方式。现就承包的具体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________建设工程________标段(桩号: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一、工期要求: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该项目经营承包。乙方可聘用项目部日常负责人(应经甲方同意),全权处理该项目的施工、人事安排、验收、结算、内业资料及审计等全部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乙方可委托项目经理部日常负责人负责施工期间的资金支配、机械设备购置等组织工作并聘用专职财务人员参与财务管理,及时领取并拨付一切费用(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在本工程内实行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该工程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三、风险金、工程款及相关费用的支付:

(一)乙方在协议签订时须一次性支付适当的费用给甲方作为风险保证金。并在开工前及时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费、散装水泥办证费等相关费用,以便交建设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时,廉洁保证金、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检测费及工程完工后的审计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二)甲方在建设单位拨付的每笔工程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工程税金(如业主代扣或乙方代缴,则甲方不再扣除)和百分之____的管理费后,全部拨付给乙方临时账户,工程款经甲方人员查验进度并查看乙方提供的用工人员工资签领表后拨付,质保期满后甲方将业主方退回的质保金余额属乙方部分拨付给乙方。 四、项目部印章的管理要求:

甲方提供承接工程项目的相关证照和银行账号,签发批准成立项目部文件及同意启用项目部印章,派出工程所需相应监管人员,进行施工协调和质量监督及合同管理。本工程的工程项目部用章由甲方派专人管理,工程项目部用章为工程项目的工程款计量及工程报告专用。乙方如用项目部印章与他人签订合同(协议),甲方视为无效合同(协议),不承担该合同(协议)责任;乙方如以项目部名义赊购工程用料,甲方不负担清偿责任。

五、资料的整理要求:

(一)工程资料:乙方必须按施工要求办好一切必要的施工手续和按规定组织施工管理,该工程的一切相关文件原件必须报送公司总工室存档,并听从公司监管人员的指导,施工资料必须按工程施工规范标准做好,并由公司查验合格。如乙方不按规范及时做好工程资料,甲方可另行请人完成,费用从工程进度款或乙方缴交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二)财务资料:乙方必须按会计制度及相关规范建立工地会计帐目,以备甲方检查,会计帐目中应有工程支付材料款发票及用工人员工资表等(附用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须按财务制度按时完成。

本工程财务工作,工程竣工后把整理好的本工程财务资料移交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的规范格式补充完善。

六、工程质量要求:

双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企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技术施工图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如质量不合格达不到建设单位要求的,必须返工重做或修整,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乙方除承担全部损失费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损失费用。在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接到建设单位通知三天内进行维修,超时不整改的,甲方可另派人整改,整改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七、施工安全要求:

(一)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后,用工人员有关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到工程项目部,服从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时,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教育,在施工中必须按规定对操作人员做好必需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如因乙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工伤事故损失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工地现场管理制度,在工地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有计划安排,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材料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三)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人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牌和戴安全帽,不准合同外来人员出人现场和住宿。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严禁打架斗殴,盗窃等违反治安条例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或造成对他人财产及人身伤害,不论对错,甲方对乙方处以一零零零~一零零零零元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五)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出现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不得牵连甲方。

八、农民工工资发放要求:

乙方发放工人工资时需用工资单形式支付,必须有当事人签字及盖章,否则由此引起的劳务纠纷甲方一概不负责。乙方必须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从支付其他款中扣除。如本工程完工时质量达到甲方公司投标承诺的质量标准,待竣工验收合格无异议后,甲方则在三零日内把已扣乙方的风险保证金退还乙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退还甲方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

九、甲方派出人员待遇:

本工程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委派____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部委派____为本工程技术负责人,乙方应按不低于该人在本公司的工资待遇发给其报酬和补贴及奖金,具体可与派出人员商议确定,人员的食宿及往返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奖励条款

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未被有关部门通报,工程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完成,质量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按时整理完善施工资料、财务资料的前提下,同时达到以下两个条件的,在工程取得质量验收评定书时,甲方奖励一%管理费给乙方:

(一)工程所在项目部被公司评为优秀项目部。

(二)该工程项目经理被公司评为优秀项目经理。

十一、其他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乙方在施工任务中,无能力组织施工人员投入施工及不能按时完工,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组织其他施工班组进场施工,乙方立即无条件退场,同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三)乙方在施工任务中,如与第三方发生纠纷造起甲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追偿权。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如有争议双方相互协商解决。

十三、本次所签订的每份协议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完全履行后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项目部日常负责人:_________

协议订立日期: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v^民法通则》和《^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于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一-四层商业面积为 平方米,五-二四层公寓面积为 平方米,公寓共计套,以上面积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二.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一.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二零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三零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销售价格

一.双方同意,项目的一-四层商业销售底价为 元/平米,项目的五-二四层公寓销售底价为 元/平方米。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

三.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上浮的差价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销售。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一)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三)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四)甲方所有股东签字正式委托乙方为_ 项目销售代理的授权书,并现场公示;

(五)甲方负责办好项目相关政府和税务的优惠政策及免税手续。

(六)甲方提供项目所在银行贷款的所有抵押资料文件,银行负债问题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二.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三.甲方保证承诺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五.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六.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七.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八.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九.甲方负责安排专人办理所有销售买卖房屋手续,乙方积极配合协调关系。

一零.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一一.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

一二.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一.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一)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二)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三)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四)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五)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六)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二.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三.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四.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关于,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五.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

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

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六.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

七.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八.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九.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一.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壹佰万元违约金。

二.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原则上,就甲方的水电改造工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住房结构: 室 厅 卫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四、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洁具、灯具、等设施的安装,搬运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六、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费: ,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 税金: 其 他费用: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七、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双方职责的约定

一、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二)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三)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四)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二、 乙方责任:

(一)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二)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水电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三)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水电改造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一)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二)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影响工程质量、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采购供应的水电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六篇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根据《^v^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自有原厂房拆房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的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本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施工地点

本工程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施工范围

甲方在原厂内的部分房屋、杂屋、围墙等的拆除工程,全部承包给乙方,具体位置由甲方逐项指定(对洗车台子和其他项目另行处理)。

第四条 承包方式

由乙方按照指定位置拆除,拆下来的利用材料分门别类堆码后点数交给甲方验收。

第五条 工程价款

拆房单价按所拆利用材料计算,即红砖按每块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包全部剥灰)、屋檩子按每根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石棉瓦按每片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窗子、办公楼后____个窗子按每个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其余门窗协商计价,所有能用的利用材料堆码整齐经点数后,凭数据结算(其他拆迁项目另行协商价格)。

第六条 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以现金付清工程价款。

第七条 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未指定的拆除位置,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如擅自拆除未指定位置的,除甲方不能验收外,乙方必须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施工人不得将所拆电线及金属材料或院内其他人的东西带走,如有带走的行为,由甲方在承包款中按价扣除。

三.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乙方必须对工场内所拆位置一次性拆除到位,不得留有后患。

第八条 施工期限

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每推迟一天,按罚款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计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三.违约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_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适用^v^有关法律,受^v^法律管辖。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七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承包施工协议如下:

甲方把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承包工程。甲方负责所有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一、乙方不包基础费钱三零零零元,乙方从基础地面做起,房子为半框架结构建筑工程,人工费按垂直投影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二二零元。

二、承包内容:乙方负责水泥工、钢筋工、木板工、顶木与其他一切做工用具等。负责室内外批档,批档外三面过水泥油,还包每一层一个卫生间,第二层加两个卫生间。

三、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要按工作进度预付生活费。每封一层顶要按照每层楼总工程款的七零%工程款预付给乙方。

四、每次捣制混凝土的机械费用甲乙双方各一半,在捣板当天伙食费由甲方负责。

五、顶上楼梯房按面积计算二二零元/平方米,栏水墙每米七零元(包批档)。

六、合同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八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v^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____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一、路基长五公里,路面宽米,总计整修面积一七五零零平方米,中标价三万元。

二、路面长五公里,路面沙化宽米,厚一五厘米,总计沙化面积一七五零零平方米,中标价一二万元。

三、铺设涵洞四道,涵洞深米,中标价二万元。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壹拾陆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一六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五%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

一、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二、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开工。

三、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八、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一、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一零零零元天支付违约金。

二、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三、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六零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工程(不含土建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

四、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一、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二、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

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

一、工程建筑面积为二,工程不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元),工程税金由甲方自负。

二、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不含防火涂料、税金、材料检测费、报建费及政府应收费用等。中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则另计工程款。

五、拨款和结算

①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计:_____________元。

②钢架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计:_____________元。

③c型钢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计:_____________元

④彩瓦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计:_____________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计:_____________元。

⑥余款 %,计:_____________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个月的保修期满之日付清。

二、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本合同指定帐户或开具支票注明收款单位为乙方。如现金支付,甲方必须凭乙方的收款委托书和乙方的正式收据支付,否则乙方对该付款行为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损失及人员窝工工资、材料周转等费用。

六、竣工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满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

二、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

三、甲方拒不验收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修

乙方对所施工的全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为个月。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人为损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后如仍需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二、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三、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提交给乙方。

四、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五、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六、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二、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三、委派生产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四、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五、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

六、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七、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二、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十一、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九篇

现委托广东省阳山县佰姓地产中介(以下简称“佰姓地产”)独家代理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一、物业地址:广东省阳山县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三、出售价此价包括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

四、交易税费支付方式:由买方支付。

五年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六、委托时间:从年年月 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产为该物业出售的独家代理公司:

一、佰姓地产预先支付人民币该物业的,独家委托费即转为购房款使用。

二、如超出委托限期,独家委托代理费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还。

三、一旦达成上述条件,全权委托百姓地产适当收取客户定金。

四、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独家委托费

三、百姓地产在代理期限内寻找合适的买家 。如该物业成功出售,超出委托价钱部分作为佰姓地产的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没有异议。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该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佰姓地产所关于之买房成交或利用佰姓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将向佰姓地产支付第二条规定之代理费 三 倍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产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及佰姓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一零篇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二、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一、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二、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三、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四、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一项和第二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二、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三、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五、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二、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三、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四、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五、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____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四、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一、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二、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下空白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一一篇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代销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一二篇

本协议于 __年__月__日签订。

甲方:美国,纽约,ABC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日本,东京,DEF公司,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简称公司)授予乙方(简称代理人)在日本东京经销陀螺仪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三年为期。

二.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司装运订货的任何指令。

三.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______美元,按___%收佣;

订单额超过______美元,按___%收佣。

四.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杂费以外的开支,公司将开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五.任何一方提前三个月用挂号信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议任何一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ABC贸易有限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F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独家代理是委托人根据独家代理协议,在一定期间,在一定地区内给予代理商代销某种商品的专营权,并按销售额的比例付给佣金,这种贸易方式,称独家代理。委托人与代理商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不是买卖关系。委托人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并不得再向该地区其他客户直接推销该项产品。代理商则以委托人身份与买主洽谈交易,并以委托人名义或由委托人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在协议执行期间内代理人应完成最低销售额并努力开辟市场以完成协议规定的独家代理业务。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一三篇

临沭县教育体育局 (以下简称甲方) 韩作强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定该协议 承包工程:临沭县第二实验小学院墙及门卫

二、乙方必须在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前提下,完成本工程范围工种的所有工程量(主要包括材料),屋面部位的搭拆如构架等及其它所有安全措施的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均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建设单位如有其它要求,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承包性质

乙方包工包料组织施工,专用等有关的工具由乙方自备。甲方负责三通(电通、路通、水通)交底工作。承包费用应按以甲方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格元,下浮一零%计算,如果工程增减,决算时据实结算。

四、工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期计划和要求,按时完成且符合规范要求(自二零xx年七月一五日起至二零xx年八月一零日止)。因天气减下雨天。

五、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施工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六、付款方式

工程交付后一次性按合同结算。

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起起十日内,将大门以东及北面东院墙和门卫完成垒砌。甲方作为奖励,总承包费给予上浮一零%,否则每超过一天,仍按一%每天扣减。

八、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付款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一四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相关内容,结合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建筑工程资料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合同工期六零天。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负责提供电脑及打印、复印设备(及耗材)、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制定的工程资料表格、纸张等相关办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二)负责提供乙方驻施工现场人员的食宿及办公地点。

(三)负责提供工程送检材料、试件和全部检测费用。

(四)负责重要资料的盖章签字的协调工作和费用。

(五)负责编制并提供竣工结算资料。

(六)甲方负责组织现场收方及验收。

(七)甲方负责出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组卷费用。

(八)负责提供用于制作竣工图纸的蓝图。

(九)负责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出厂证明文件、材料报验资料等。

(一零)负责提供相关报审报建资料。

二、乙方责任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一五篇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v^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双方在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下,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结构形式:地下室现浇屋顶,一层底商,二层以上砖混。

三、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围计算。

四、承包范围:按图纸上的要求及甲方技术交底。

五、工程工资:地下室及一楼底商元/平方米,二层以上元/平方米。

六、付款方式:每上一层板付总价%,每粉刷一层付元,工程施工结束后,双方进行实际测量,然后按实际所作的面积乘以造价为工程总造价,按工程总价二%留保质金,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保质金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符合建筑标准,节约原材料,如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原材料、破坏及浪费,应承担责任。

八、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起完工

九、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图纸一份及技术交底,及时保证水电路三通,保证建筑材料按时到位为乙方做好准备(建筑材料不能远离施工现场五零米以外),甲方负责工人住宿、就餐、场地的安排。

二、乙方负责施工中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工具,包括铁钉、铁丝。

三、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设备大小问题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其它事项:

一、因外界到工地闹事或其它纠纷累计超过八小时,由甲方按每人每天一零零元计算工资。

二、合同未尽事宜,补充规定应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工程不含内外墙涂料、一楼立面外墙瓷砖,保证粉刷质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一六篇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v^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二四时。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工程量清单

(九)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三七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三、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四、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五、工程师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一二三四五六七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三七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六、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四八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七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四八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二四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二四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七、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四八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八、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一)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二)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三)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一二三四五六七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一一、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四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四八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一二、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四八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四八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四八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一三、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一)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二)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三)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四)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五)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六)不可抗力;

(七)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款情况发生后一四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一四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一四、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一五、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一六、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一七、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四八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二四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四八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二四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一八、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一九、工程试车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四八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二四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四八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四八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双方责任

(一)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二)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一二三四五六七

(三)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五)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二四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二零、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一、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一四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二、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二三、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一)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二)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三)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承包人应当在款情况发生后一四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一四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二四、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七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七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五、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七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八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二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一四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本通用条款第二三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三一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一五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二七、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二)。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四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一二三四五六七

(四)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五)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六)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二八、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四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二八..四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二九、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一四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一)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二)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三)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三零、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一、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一四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一四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一四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一四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三七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三二、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二八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一四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二八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一四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二八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二九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款至款办理。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三三、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二八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二八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一四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二八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二九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二八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五六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二三四五六七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二八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三七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三四、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三略)。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

(三)质量保修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三五、违约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一)本通用条款第二四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二)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三)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四)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一)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二)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三)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六、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一)索赔事件发生后二八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二)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二八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二八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四)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二八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五)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二八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三)、(四)规定相同。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三七、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一)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二)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三)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四)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三八、工程分包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三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四八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七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一四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一)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二)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四)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五)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六)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四零、保险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一二三四五六七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四一、担保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二、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三、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二四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二四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四四、合同解除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五六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一方依据、、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七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三七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四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除本通用条款第三四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四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四七、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合法的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第一七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一.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甲方参与的三方合资合同、章程;

二.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三.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招标标书的制定,参加甲方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四.代表甲方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达到可正式签约条件;

五.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六.代表甲方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七.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分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八.督促、检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

九.协助甲方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_________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一零.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上海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一一.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一二.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部分或全部楼宇出售、出租(境内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协调甲方与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门的联系,以便在甲方需要并符合条件时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签订补地价合同;

(二)协助甲方办理楼宇外销批准手续;

(三)协助甲方起草《购房须知》、《楼字预订合同》、《楼宇预售合同》、(楼字出售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楼宇出租合同》等楼宇预、销售或出租法律文件;

(四)协助甲方办理境内外购房银行按揭手续,起草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

(五)代理甲方向购房业主出具工程进度、质量等符合预收楼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六)如甲方需要,代为监管预售楼宇价款,使购房业主增强信心,减少风险;

(七)如甲方需要,代办购房业主的楼宇预、销售公证;

(八)如甲方需要,代理购房业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九)协助甲方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商定,甲方对上述律师服务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一)第一次:本合同签约后一零天内,支付二零%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第二次: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一零天内,支付三零%,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第三次:工程施工结构封顶后工零天内,支付三零%,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一零天内,支付剩余的二零%,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上述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构成的各法律关系如遇有争议并引起纠纷,乙方须代理甲方全权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乙方及受聘律师可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项目及有关要求,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