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同意乙方挂靠甲方企业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
一、乙方作为甲方具有一定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代表甲方在郑州移动市区分公司内负责各单项预埋管线及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按照施工合同的开票金额(每个单项合同)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二、乙方通过甲方所承接施工的工程,根据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凡是用包工、包部分材料的工程项目,自购材料部分工程协调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自觉向国家交纳各种税费。完善工程管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方提供的工程所有材料,乙方负责施工中材料领取,及剩余材料的核对移交,办理相关的签字手续,同时报甲方备案,甲方可根据乙方审计后工程核对乙方工程使用材料,如发现乙方倒卖工程材料、剩余料,凡因工程材料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及信誉者,甲方将按照司法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上报公安检察机关。
四、乙方从事的工程施工活动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乙方要维护好甲方的形象,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五、乙方经营要符合国家《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使用人工,必须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乙方为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乙方与其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六、乙方的业务费自行承担。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债权债务自行承担。
七、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在其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承接任何工程,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如有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九、乙方应认真负责进行施工,确保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安全、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一切责任,包括民事赔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甲方进行纠缠,甲方不负任何民事赔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篇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日期: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三篇
委托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v^合同法》、《^v^电力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甲方配电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接配电工程设计,确保设计图纸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查。现为了充分明确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计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设计内容和主要工作量
一零KV 线路(电气)、 一零KV用户开闭所、七九三零KVA三个变电所电气和低压出线开关下桩头设计。(由甲方将土建电气设计配线负荷表提供给电力设计单位)
四、委托事项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设计。乙方以总承包方式负责该工程的设计至图纸加盖供电部门的审核章后移交甲方。
五、设计准备
甲方负责提供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场所平面图、出线名称和各出线负荷。
六、工程期限
一、乙方于合同签订后,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出图工作,并具备送审条件。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
非乙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的;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耽误工期的。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地点:___________
计划工作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根据______颁发的______和______颁发的______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安全施工资质合格证。
二、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按照______的规定,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甲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审核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四、甲方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五、甲方负责检查、监督______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六、甲方每月一五日对工程组织安全和质量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特别是查看现场的安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应用______对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应的评断。
八、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
四、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照______的规定进行布置,制定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应标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现场作业区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五、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六、针对施工实际情况,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七、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______规定。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各种安全防护工具。
九、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
一零、乙方要应用______对工程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班组管理等进行自检查自评。
一一、乙方与甲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严禁乙方将施工项目转包。
一二、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三、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各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基建安装等规定。共同遵守______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在协议签订的有效期内,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者,将严格按照______有关条款,加强考核力度,对施工单位违反现场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罚情况报______备案。
五、其他
一、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二、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乙方应按单项工程(或一次性)缴纳______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建立专户管理,甲方对乙方违反现场安全规定者进行处罚,处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工程竣工后根据处罚总金额扣减后返还乙方,不足时乙方应补交。。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五篇
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安装工期: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适用法律法规:^v^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一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二零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二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一、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二、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三、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四、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六篇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原有一层因现须要加建二层,以包工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成达协议如下:
一、甲方供应原材料,乙方负责从主体到装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计方面乙方应听从甲方的意见执行。
二、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壹佰叁拾伍元付给乙方(包水电安装在内)。
三、质量要求:主体二层上下垂直误差应在二公分之内,不能超过二公分,砂浆应饱满,装修抹灰要求中级,偏差度应按施工规范实行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地板砖、无空鼓、歪斜、缺椤、掉角,其它装修应符合施工规范。
四、主体结构要求,板面筋布一五零mm一五零mm,扎筋应按建筑施工强制性要求满扎、立柱、挑梁、圈梁、次梁应按物理学性能的制作,混凝土浇灌要求,立柱楼板、梁所有浇筑混凝土标号C二零,立柱,梁无空洞和露筋,楼面平整无裂缝。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自身伤亡和第三者伤亡事故,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付款办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望双方共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七篇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v^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电气工程(强、弱电)安装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a)照明系统:管路预留、预埋、穿线,灯具、插座、开关、配电箱、电度表箱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b)动(电)力系统: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电缆桥架安装,线缆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第二部分 工期、承包及付款方式
一、 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甲方要求,保证不耽误总体工期。因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二、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部分 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采用甲方与乙方协商的价款:养殖区为八零零零元,二楼别墅为一零零零零元进行竣工结算。
二、结算方式:包工不包料,中途按进度付款到五零%,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二、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三、甲方工作:
⑴委派工作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如需变更图纸或变更已施工的工程,甲方应通知乙方。派专人协助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与其他配套施工单位协调。
⑵甲方负责提供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⑶甲方提供与其他工程相关资料,组织与其他施工队协商。
四、乙方工作
⑴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表计划,并及时向甲方提交所需材料的量单及附材量单。
⑵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设施等。
⑶负责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技术,变更及施工进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编并向甲方报送施工完整的施工组织及专业的施工方案。
⑷施工期间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保护甲方的一切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⑸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部分 质量与验收及其他
一、施工中经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返工。
二、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八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xx小区基础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出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甲方给定的图纸进行施工。
二、开竣工时间:开工:年xx月xx日
竣工:年xx月xx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三、工程内容及造价:
基础工程及地下室:xx元
阁楼:xx元
平房车库:xx元
化粪池:xx元(包括池外管道项目)
合计人民币:xx(xx元)
四、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五、付款方式:甲方签定协议后付三零%作为预付款,其余部分楼房竣工后一次付清。
六、承包范围、土建、电气、水暖。
七、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八、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九篇
甲方:
乙方:
依照《^v^合同法》和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就甲方箱变及线路工程项目合同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范围:
二、合同总价
三、合同工期
四、付款方式
一、各种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电业局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余款,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二、待工程施工后,甲方申报正式用电时,结余款项随正式用电施工时,一并支付。
五、质量保证
一、产品质保期壹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四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果是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免费予以维修或更换。因甲方操作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亦应及时赶到现场全力抢修,甲方付以成本费用。
二、质保期满,双方仍畅通供销渠道,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所供设备出现的种种问题,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件及现场服务费。
三、甲方保证该箱变在竣工后,转正式用电时,其外观及柜内元器件没有重大损坏或有轻微损坏,经维修不影响正常运行时,乙方保证该临电转为正式用电手续使用。
四、甲方保证全部正式用电量的接线点与临时接线点为同一接线点。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二、提供施工用水源及施工场所;
四、预算中含有基础费用
①预交电费五—一零万元。
②临时用电押金五零零kv/一九零元/一一零w。
除以上两条外,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责任
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遵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现场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国家电力部门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规范施工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并按甲方要求时间送电。
七、竣工验收和标准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电力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为依据,正式成功送电为最终验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贰套。
二、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并按合同元宝时间送电。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按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除外);
二、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乙方按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九、其他事宜
一、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异议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去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违约方对方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解除条件:本合同执行完毕。
此合同不作为正式电施工承诺,待正式电设计图纸确定后,同品牌低价位优先。
甲方:
乙方:
时间: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零篇
发包人(甲方):____
承包人(乙方):____
按照《^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___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一工程名称:____
工程地点:____
承包范围:____(群体工程应附《工程项目一览表》见附件))
承包方式:____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工程质量:______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
本价款为包干价,除本合同明文规定以外,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二. 一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条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协助乙方保障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需要乙方二次设计的工程,由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 份,并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二次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的约定
四.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二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五. 一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六.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序号 付款次序 付款金额 占合同价款 百分比 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
说明:若第一次付款为定金或预付款,应在"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栏中注明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七. 一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或由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件二《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和附件三《甲控材料设备一览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八. 一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v^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否则,由此导致的有关部门不批准、不验收或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v^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九. 一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复,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九. 条逾期交工的责任。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文物不变损害,否则应照价赔偿。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甲控材料设备一览表
(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五)会议纪要
(六)设计变更
(七)工程预算书
(八)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一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XX”小区项目配电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该小区项目配电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承包给乙方,现就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作如下规定,以兹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一、工程名称:XX配电工程
二、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过图审的配电施工图纸(低压配电房等必须有经过电力等有关部门审核合格的图纸)承包施工,负责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内所有配电设备及主材、辅料的采购、成套、安装、配电设备调试及负责协助办理用电相关手续。
第三条 乙方的施工范围和主要工程量
一、根据工程设计图纸负责该配电工程,从高压变压器的低压出线一侧起到各业主用户表厢的(含用户表厢及电能卡表)所有供配电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有供配电设备必须有合格证,电表必须取得当地供电及计量部门的检验认可。
二、负责该配电工程的规划方案、查勘,取得通过管辖电业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配电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
三、负责协助甲方与电业部门办理相关用电手续;
四、该工程双电源外部电源引入工程由乙方协助甲方到电业部门办理。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该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即整个工程总包干价合计人民币:元整(含税价)。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拨付预付款,待材料、设备全部到达施工工地,经甲方代表、监理验收后 一零 个工作日内支付整个工程款的 (即;设备安装施工完毕经管辖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一零个工作日内支付整个工程的 四零 %(即 元整);剩余 一零 %作为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证金(即 元整),待合格送电满壹年时一次性支付。
工程的结算价格以签订合同价格为准,合同价格即为最终结算价格,在工程承包范围如遇政策性调整及材料价格涨跌,均不变更包干总造价结算。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用电相关手续,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二、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协调现场工作,对施工不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停工、返工直至清退。
三、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施工人员的监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四、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环境的协调,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 工程期限验收方式
一、工程期限: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保证在年月日前完成施工调式合格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办理有关手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或电业局规范发生变动、调整以及遇到不可抗力,工程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顺延。
二、验收方式: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组织部门对配电工程进行验收,以电力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为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凭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的相关文件送电,视为验收合格),在验收前甲方不启用任何设备。
第七条 乙方质量承诺
一、由乙方组织施工设计方案及配电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经报电力部门审查合格盖章后报送甲方认可备案,并作为验收及合同结算依据,作为同合附件一并使用。乙方保证:所有由其采购的配电设备及相关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如通过国家用电三C认证等),并保证质量可靠、使用率广、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的国内知名品牌;所有电线、电缆全部使用铜芯质材;乙方提供的控制设备是采用先进工艺制作的优质钢板及标准型钢,并严格按国家标准设计图纸。
二、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完整、清楚的,并能够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三、乙方对由其提供的所有配电设备和相关材料进行质量三包。质量保修期为一年(除人为事故和不可抗力外,质保期从工程竣工电力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送电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通知四小时内到场,否则,甲方有权请人维修,维修费由甲方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施工进度,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如因乙原因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工期,延误工期 一零 天以内时,乙方按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延误工期超过 二零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本工程总价款 一零 %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必须保证由其提供的所有配电设备及相关材料符合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否则,甲方除有权按《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追究乙方产品质量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一零 %的违约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果逾期支付,则应当按照所拖欠金额的日 一零零零 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二、本合同正本、附件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三、施工图纸由乙方根据祥龙郡现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设计图纸经电力局审查合格?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期
一、本工程工期总天数为:______天。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堆放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二、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乙方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调查方面要查清地下各种管通讯、供水、输气、输油、电力、照明、交通信号、化工、供热、排水管线。查找,收集管线资料,借助管线仪查找。将管线的位置、深度、走向用油漆标记在地面上。用坐标纸绘制管线分布平面图、剖面图备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应在施工场地做初步地质调查,查清地层结构,地质成份,地下水埋深。目前,钻孔铺管仅限于土层、沙层、污泥地层施工,要在砂卵石地层、基岩地层、块石回填土地层施工,必须借助其他的钻探工具和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施工。
三、水源是钻孔铺管施工必备条件。要求查清施工现场的水源,现场缺水,施工前备好水。
四、负责办理本顶管工程相关的一切政府批文、批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手续,若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五、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和人身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严格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准私自开启,操作电力门的电气设备,如有违反,造成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阶段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做好记录。
八、乙方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要求施工,按期完成工程内容。
九、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一、本工程包干价,单价为______元/米,按水平方向直线长度结算。
二、本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现金结清工程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
一、验收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验收报告,材料质检合格证书。工程应满足甲方符合电力质量要求布线的通畅管道,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顶管施工期间遇不能改变的障碍物,通过多方努力确实不能顶管成功达到电力管穿线要求,乙方无条件撤离现场并不能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工程款。
二、验收时间:甲方接到乙方完工报告后二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逾期不组织竣工验收,则视为本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不按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经协商达成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三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和文明施工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和身体不受伤害,防止伤亡事故和因生产作业环境不良影响员工健康的情况发生。依据《^v^建筑法》《^v^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分包合同》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凡进入我公司项目的分包单位,必须签定本协议书,并承担由于责任不落实而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责任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四.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发生。一般轻伤事故率控制在三‰以内。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件。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五.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
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织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措施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和影响员工健康的事件发生。
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严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纪律;规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货病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编制工程项目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和有关文明施工的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对乙方施工工序和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等标准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七.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直接负责。
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出席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执行会议议决。
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根据甲方安全和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编制安全技术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报甲方审批执行。
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佩戴胸卡。有人员调整时,要迅即报告甲方,并重新进行教育,未经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不佩戴胸卡,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五零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五零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教育应有针对性强的文明施工内容。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文明施工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种工作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甲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按总平面图布局摆放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取暖等标准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
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办理相应的动火手续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方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法违章、不违反纪律,如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因乙方施工人员违反规章;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违反甲方有关制度等造成伤亡或影响员工健康的事故、事件发生,其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接受甲方的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员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
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施工;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收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的安全处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本单位的职工严格遵守,对违反者给予经济处罚。并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八.乙方要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应当交付甲方________元的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从首次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事故、事件的,于工程完工退场后将保证金全额退还。否则,按发生事故的经济损失扣除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
九.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四篇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电力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地方承包工程有关管理规定、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
一、电力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工程完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由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关于。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的义务,当乙方出现有违反电力生产相关规定和风电场安全运行规定时,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测施工现场,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可施工范围和停电范围,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做好安全措施。
在有可能发生火灾、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向甲方详细了解清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乙方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乙方施工还应履行风电场工作票手续,在得到许可后方可作业。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五篇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工程量清单
九.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一.一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一.二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一.三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一.四 工程师: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一.五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一.六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一.七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一.八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一.九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一.一零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一.一一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一.一二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费支出。
一.一三 保留金:指合同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价款中提留,用于工程缺陷修补的款项。
一.一四 接收证书:指发包人在工程或分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工程接收凭证。
一.一五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负有修补责任的期限。
一.一六 履约证书:指发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约的凭证。
一.一七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在一定时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保修责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证书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质量保修书(合同)约定的期限止。
一.一八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一.一九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一.二零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一.二一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一.二二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一.二三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一.二四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一.二五 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失,而是因对方原因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一.二六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二七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二四 时。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二.一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工程量清单
(九)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二 当合同文件内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三八 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三.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三.一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三.二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v^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三.三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属强制性标准的,发包人、承包人必须遵守。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四.图纸
四.一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四.二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本合同终止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四.三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五.工程师
五.一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五.二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五.三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其职权应与发包人派驻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区别。二者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五.四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此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三八 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五.五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五.六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六.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六.一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经发包人同意,并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六.二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四八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七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四八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二四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二四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六.三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通知,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六.四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七.承包人代表
七.一 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七.二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七.三 承包人代表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承包人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四八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方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七.四 承包人如需更换承包人代表,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七.五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承包人代表。
八.发包人工作
八.一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一)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二)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三)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四)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五)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六)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七)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八)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九)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八.二 发包人如将前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八.三 发包人未能履行八.一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九.承包人工作
九.一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一)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二)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三)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四)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六)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七)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八)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九)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九.二 承包人未能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零.进度计划
一零.一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一零.二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一零.三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一一.开工及延期开工
一一.一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四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四八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一一.二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一二.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四八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四八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四八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一三.工期延误
一三.一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一)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二)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三)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或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雇用的其他承包人所造成或引起的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停工;
(四)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五)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六)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七)不可抗力;
(八)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一三.二 承包人在前款情况发生后一四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一四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一四.工程竣工
一四.一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一四.二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四.三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一五.工程质量
一五.一 工程施工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未达到约定的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五.二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一六.检查和返工
一六.一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一六.二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一六.三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一六.四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一七.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七.一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四八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一七.二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二四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四八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一七.三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二四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一八.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一九.工程试车
一九.一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一九.二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四八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一九.三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二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四八小时。工程师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一九.四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四八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一九.五 双方责任
(一)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方案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二)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三)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五)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二四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一九.六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二零.安全施工与检查
二零.一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二零.二 发包人应对己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一.安全防护
二一.一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二一.二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一四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二二.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二三.合同价款及调整
二三.一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二三.二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一)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二)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一零%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零.零一%时,单价可作调整。
二三.三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因素发生成本变化的,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重大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二)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二四.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的七天后,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八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五.工程量确认
二五.一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应在接到报告后的一四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二五.二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一四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一五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二五.三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二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二六.一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一四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二六.二 本通用条款第二三 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三一 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二六.三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时,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比例,提留保留金。
二六.四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并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的第一五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二六.五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二七.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二七.一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按专用条款约定,制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写明所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二七.二 发包人按一览表所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四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二七.三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二七.四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一)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二)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三)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四)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五)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六)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造成承包人损失和(或)延误工期的,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相应顺延工期。
二七.五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二七.六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二八.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二八.一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四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二八.二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二八.三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二八.四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二八.五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应经工程师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二八.六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二九.工程设计变更
二九.一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一四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一)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二)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三)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二九.二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二九.三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三零.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一.确定变更价款
三一.一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二八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二三.二款、二三.三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三一.二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二八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三一.三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二八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二八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三一.四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三八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三一.五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三一.六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三二.竣工验收
三二.一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三二.二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二八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一四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三二.三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二八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一四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三二.四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师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三二.五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二八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二九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三二.六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三二.一款至三二.四款办理。
三二.七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三二.八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三三.竣工结算
三三.一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二八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三三.二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二八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一四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三三.三 竣工结算时,工程师应确认将保留金的五零%支付给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承包人可用保函等形式替代。
三三.四 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二八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二九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三.五 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二八天内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五六天内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三.六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二八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三三.七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三八 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三四.缺陷责任
三四.一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限内完成接收证书上注明的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补,以及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缺陷责任期内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修补。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三四.二 因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施工或提供的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承包人未能遵守合同约定而造成的工程缺陷,由承包人负责修补,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四.三 承包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修补好前款范围内的缺陷,发包人可自行修补或选择第三方修补,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三四.四 合同的缺陷责任期满,工程师应签发履约证书,并在一四天内支付剩余的保留金或退还保留金保函。
三五.质量保修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三六.违约
三六.一 发包人方面:
(一)本通用条款第二四 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二)本通用条款第二六.五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三)本通用条款第三三.三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四)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六.二 承包人方面:
(一)本通用条款第一四.二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二)本通用条款第一五.一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三)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六.三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三七.索赔
三七.一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因已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三七.二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一)索赔事件发生后二八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二)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二八天内,向工程师送交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三)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于二八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四)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二八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五)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二八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三)、(四)项相同。
三七.三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前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三八.争议
三八.一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选择其他方式解决。
三八.二 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一)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二)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三)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四)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三九.工程分包
三九.一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未经约定,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三九.二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三九.三 工程按约定分包后,并不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因疏忽导致工程损害,以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承包人的损失,由其按分包合同自行解决)。
三九.四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四零.不可抗力
四零.一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四零.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损失程度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七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二八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相关资料。
四零.三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一)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二)发包人、承包人单位的人员伤亡,由合同双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四)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五)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六)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零.四 因合同双方的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四一.保险
四一.一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己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四一.二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四一.三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四一.四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己方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四一.五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四一.六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四二.担保
四二.一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应各自向对方提供以下担保文件:
(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有支付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支付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己方有赔偿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赔偿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四二.二 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二.三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三.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四三.一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四三.二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四.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四四.一 工程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二四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现场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四.二 工程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二四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四五.合同解除
四五.一 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四五.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二六.五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五六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五.三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三九.二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五.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四五.五 一方依据四五.二、四五.三、四五.四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七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三八 条争议的约定处理。
四五.六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己方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五.七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四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四六.一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四六.二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四六.三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四七.合同份数
四七.一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四七.二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四八.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附件二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三.一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语言文字。
三.二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三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图纸
四.一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五.工程师
五.一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三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六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发包人工作
八.一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六)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
(九)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二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人工作
(一)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二)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四)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
(六)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
(八)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零.进度计划
一零.一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
一零.二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三.工期延误
一三.一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一七.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七.一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工程试车
一九.五 试车费用的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二三.合同价款与调整
二三.二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计价方式确定。
(一)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合同单价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三)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三.三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四.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金额或占合同价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六篇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婺源县香田小区新增施工便桥工程,根据《^v^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香田小区
(二)工程内容:贝雷架钢便桥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一.双方商定总工期三零天。
开工日期:二零xx年零六月 二零 日,竣工日期:二零xx年 零七 月 二零 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一、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二、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一、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二、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三、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一、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二、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三、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七篇
甲方:
乙方:
按照《^v^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范围: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开工时间:
(七)竣工时间:
(八)工程质量标准:
(九)工程造价:
第二条:工程付款与结算办法
(一)工程付款:
(二)结算办法: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要保证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提供水电通讯等便利条件,其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要在开工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在合适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三.开工前,甲乙双方各自办理自己应办的各种证件和批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四.乙方要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领导,并按时提供各种方案、计划、报表等。
五.对于已完成工程在未交工之前,乙方对其成品工程义务保护直至交工。
六.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把质量关,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施工原则。
二.工程质量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责任。
三.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交底要求以及甲方委派的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工程师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因工程师指令失误造成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五.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自检,并于验收前四八小时通知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并做记录。不合格工程及违反施工程序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施工,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八.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完成项目工作,乙方应本着“保证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则,教育职工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赔偿。
九.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并在材料设备使用前由甲乙双方进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一零.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干工程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工期
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乙方要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拖延工期每天罚款五零零元,提前工期每天奖 / 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除外。
第六条:工程验收及保修
一.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二.工程保修金按工程总造价待保修期满,质量无问题时一次支付给乙方。
三.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为贰年;供热及供冷为贰个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给排水和道路工程为贰年。
四.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逾期不到,甲方可另行安排维修,其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五.在工程保修期内,若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坏,维修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从质保金中扣除,若乙方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乙方自付。
第七条: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约定事项双方执行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二.合同签定地点:
三.合同签定时间:
四..因工程实际发生合同外费用,增加补充合同,此合同同原合同同样有效。
五.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八篇
委托方: (简称甲方) 施工方: (简称乙方)
新建住房工程,经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v^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的双方责任,确保施工项目能保质保量完成的原则,经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通州区四安镇庵东村。
二、工程概况:
新建别墅一栋、场地、围墙、下水坡;新建平房一栋、场地、围墙、下水坡以及车库。该工程包括主体施工(不含水电施工)、木工制模、内外粉刷、屋面制作等(具体按图施工或按甲方指挥施工)。
三、工程承包及付款方式:
包清工(自带一系列施工工具,甲方该不提供。因甲方的条件因素导致不能提供伙食,自开伙食)别墅 元/平方米(场地、下水坡不作平方计算,楼梯间按两层算。);围墙元/米(包括门墩);车库元/平方米;一层平房 元/平方米(场地、下水坡不作平方计算);围墙元/米(包括门墩);车库/平方米。开工后一个星期付 ﹪工程款;主体结束后付 ﹪工程款;工程验收竣工后付 ﹪工程款;年前付 ﹪工程款;余款 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应保证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四、工程工期: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共天(雨天顺延),从二零xx年 月 日开工; 月 日竣工。(不得拖延,拖延一天扣除工程款二百元)。
五、工程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提供施工图纸一份或口头交涉,提供水电,材料及时到场,按时支付工程款,做好监督工作。
二、乙方责任: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精心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做到材料的合理使用、工完料净(如发现乙方浪费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安全工作:
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安全费用 元,若发生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保险,并且每天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宣传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七、工程质量要求:
砖砌要求满缝墙横平竖直,混凝土不允许出现蜂窝和露筋现象(达到应有的保护层),门窗洞过梁应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砖砌墙体垂直度(三米)允许误差八毫米,平整度(三米)允许误差八毫米,粉刷按规范施工,楼层水平允许误差一公分,卫生间止水带必须做到无任何渗漏,内外粉刷必须做到无渗水现象,刮糙分两天完成,内外墙地砖粘贴按《国家室内装修验收规范》标准施工。
八、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九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一、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气工程(消防、防雷、接地除外)。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见附件)
三、合同工期:
一、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
二、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合同价款:
一、合同总价:
六、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一、签订合同之日起;
二、工程完工付总工程款的;
三、余款年底前结清。
七、供货及安装
一、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二、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如有变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本工程材料按附件所列材料品牌。
八、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
九、其它
一、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难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零xx年一二月xx日
二零xx年一二月xx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零篇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小写)
五、协议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后生效。
六、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竣工验收本工程按上级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然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本工程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无质量问题后返还承包方。
九、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十、补充条款
十一、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维修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一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安装费_______________万元
具体金额为:子项中标价×设计方案的工程量
三、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不包主材的方式进行承包。
四、工程工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预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甲方预付合同工程安装费的二零%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现场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了本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扣出甲方垫付的主材费用和五%的质保金后(质保期一年),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安装费的七五%。
保修条款: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付清质量保证金。
费用支付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
三、工程管理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二篇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按照《^v^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二.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三.质量等级:
四.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
二.适用法律法规:
三.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一.图纸提供日期:
二.图纸提供套:
三.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二.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二.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三.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三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为明确和维护甲、乙双方责权利,依据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就本工程施工安装及管理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内容和范围:高压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配电间高低压配电盘及计量安装。拆除原已安装变压器及高压电杆;延伸高压线路的电线电杆架及安装;配电间拆除及搬迁安装。
六、合同工期: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七个工作日完工。
七、质量标准:本工程严格按国家相关电力安装工程技术规法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报电力主管部门验收。
八、工程款项支付:工程完工交付甲方乙方正常使用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九、甲方责任:甲方必须在通知乙方进行开工前三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清障确保施工车辆畅通,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遗漏问题。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如甲方未按以上合同约定完成影响到施工进行,工程相应顺延。
十、乙方责任:负责本工程设计电力线路敷设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确保按期按质完工,通电正常使用。
十一、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有关规定工程操作,如在施工期间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因发生的一切费用,非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因不可引起的安全事故工程损失,工期延误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对合同有关条款有不同看法或发生其它争议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意见的可向有关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起诉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电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四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电力部门的行业规范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一零kV配电工程
二、设计内容:新装变压器容量为六零六零kVA三。
二、设计文件提交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内容和有关基础资料进行设计工作。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设备清册共三套。
三、设计费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设计费一次性包干价格为壹拾壹万元整(¥一一零零零零元),如因电力部门及现场情况限制等原因,所造成的设计图纸更改不再另行计费,须乙方无偿配合。并由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报批且得到电力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四、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设计费的四零%计肆万肆仟元整(¥四四零零零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三套设备清册及相关资料后,甲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的四零%计肆万肆仟元整(¥四四零零零元)。
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报批且得到电力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甲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的剩二零%计贰万贰仟元整(¥二二零零零元)。
五、甲方责任
一、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工作的执行,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二、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时间和可靠性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则相应推迟设计进度。
三、乙方已开始设计,也得到甲方认可,如甲方违约,应支付乙方设计费用的百分之四十(¥四四零零零元)作为违约金。
四、甲方应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五、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
六、乙方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根据国家及行业执行规程、规定及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工作。甲方提供完备资料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二、负责对现场进行实地测量以及收集设计所必需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对所设计项目应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负责设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四、乙方应采用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保证所设计图纸符合要求。
五、乙方负责此工程设计图纸报批并通过电力相关部门审批。
六、按时提交施工图文件。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九、合同签署: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设计方: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