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开采合同范本
砂石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乙方: (采矿权人)
经依法审批,乙方取得了 (开采项目)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 )。根据《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健康发展,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采项目概述
乙方取得的开采项目为 ,开采面积为 平方公里,开采矿种 ,开采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批准事项以采矿许可证登记为准。
二、甲方的职责
(一)对乙方的采矿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乙方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三)监督乙方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开发;
(四)监督乙方按规定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五)监督乙方按规定做好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工作;
(六)向乙方提供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公开矿政政务;
(七)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提出的申请事项;
(八)不得批准他人进入乙方矿区内进行采矿活动,维护矿山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九)甲方按规定返还乙方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及利息;
(十)对乙方的相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组织乙方按批准的矿区范围埋设矿区界桩;
(十二)对乙方的违法采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其他法定职责。
三、乙方的权利
(一)按采矿许可证的矿区范围、期限、开采矿种进行开采;
(二)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建设生产,根据矿山建设生产需要,依法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在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三)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_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四)依法申请相应的采矿权延续、转让和变更等登记;
(五)对甲方实施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在行使上述权利时,有关法律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
四、乙方的义务
(一)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采矿,向甲方报告建设和采矿进展情况;
(二)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缴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三)按规定填报矿产储量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表,不得漏报、瞒报、弄虚作假;
(四)按规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检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五)采矿回采率、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的标准;
(六)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工作;
(七)妥善处理与矿区群众关系;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实现;
(三)乙方在开采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四)合同约定变更、解除的其他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合同的终止
(一)采矿许可证到期,且乙方不再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
(二)乙方依法申请转让采矿权并获得批准、办理采矿许可变更登记的;
(三)合同解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除不可抗力的情形外均不免除乙方为开采项目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法律规定办理乙方的申请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二)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未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三)因甲方的处罚违法,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法律规定作出赔偿;
(四)乙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开采的,根据《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五)乙方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六)乙方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根据《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七)未经批准擅自转让采矿权的,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八)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九)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二年内,乙方不得申请采矿权,也不得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采矿权。
八、附款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备一份,州(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各一份。
甲 方: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砂石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篇
甲方:
乙方: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在刚果民主共和国(金沙萨)取得加沙公司位于 省 地区编号为 矿区的采矿权,经乙方考察确认了资源的可尝试开发性,双方决定合伙开发此矿。
矿产名称:
所在地址:
矿权证编号:
有效期:
加沙公司全称:
加沙公司住址:
加沙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为合伙关系,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具体分工如下:
一、甲方负责该矿权证书有效期内、开采期间始终得到政府允许,即始终拥有矿权,并协调好外围关系,负责为本矿开采提供炸药。
二、双方各安排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合作采矿期间财务收支及账务处理,超过甲乙双方所有对加沙公司的经济往来等涉及经济利益事宜需双方同意方可执行。
三、首期计划开设一个井口,计划投资万元人民币,具体按双方合意投入资金。
四、双方内部按各自投入资金比例享有投资收益、分担风险。双方可用现有所需机械设备据实作价出资,也可现金出资。首期甲方负责缴纳安全保证金 万美元,计入甲方投资资金(股份)。
五、权益分配:加沙公司按采矿取得收益的三零%提成,剩余七零%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投资金额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比例。
六、矿区正常开采在当地所必须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共同负担(矿权资产维护税费除外)。
三、合作期限: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合作开采期限为五年,本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
可延长期限。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该矿区开采的有效证件的'一切资料真实、有效。提供在当地正常开采上述矿产的一切合法手续。
二、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矿产开采的外围治安。
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团队,共同负责购买采矿所需的专业设备材料、生活物资等。
四、甲方负责矿区开采所涉事宜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双方同意后费用共担。
五、为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有从中国内运至当地的设备及所有工作人员的相关出境合法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六、矿区正常开采在当地所必须缴纳的相关税、费手续由甲方办理。
七、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矿石对外销售工作,产品销售时甲乙双方代表在产品销售单据上签字确定价格、重量等。一方单独联系的收购方,谁销售谁负责收回全额货款,如有欠款销售方负责处理。
八、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双方合作无法持续,无法继续开采,双方对各自投入的资金等自负其责,退场等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五、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双方约定在中国双方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在 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附件:甲方取得加沙公司采矿权的法律文件(合同等)
甲方(手印):
地址:
签定时间:
乙方(手印):地址: 签定时间:
砂石开采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供应甲方水洗中粗砂、碎石达成一致,其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质量要求:
产品名称:
水洗中(粗)砂,碎石。
质量要求:
一、水洗中(粗)砂的规格:,满足中(粗)砂的级配要求,细度模数,含泥量一%;
二、碎石的规格:二零mm-四零mm。
二、产品数量及单价:
砂暂订_____m三,单价为_____元/ m三(大写:_____);碎石暂定_____m三,单价为_____元/ m三(大写:_____),合同期内单价不变。
三、结算方式:
每月底结算一次,按当月砂石核定量计算确定的总款额的五零%结付,余下的款额在完工后三零日内一次性结付清。
四、供应及验收计量方式:
按照甲方的供应计划数量与时间,乙方运输供应至甲方施工现场的砂石堆料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的安全及其它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砂石堆料场甲方派专人负责收料,甲乙双方共同量方以确定方量,材料数量以双方签字的由甲方出具的材料签收单为准。
五:其它约定事项:
一、乙方的供应数量和时间达不到甲方计划要求,每出现一次则罚款元,累计出现三次则甲方可不予支付货款且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供应的砂石的质量达不到要求,则甲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由于甲方工程变更或其它原因导致甲方工程所需的砂的数量达不到本合同所订数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则不准向第三方转让,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由甲方本部所在地仲载机构仲载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当甲方工程不需合同约定的产品,且双方各自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该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开采合同范本 第四篇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依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
一、 标的物: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货方对质量的承诺:
(一)、黄砂:中粗砂,细度模数为 ,含泥量≤ %。
(二)、石子: mm连续级配,不得含有软弱颗粒、风化石、山皮水锈及磺磷等有害物质,针片状≤ %,含泥量≤ %,压碎指标≤ %。
(三)供方保证所供材料质量满足 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三、 供应日期、交货的方式及地点:
(一)、本工程砂石料供货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需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 天下达采购计划,供方按需方的要求,采取一切可行的方式,将砂石料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陆上交货到砂石堆场,水上交货靠泊搅拌船)。堆场黄砂备料不低于 t,石子备料不低于 t,以满足需方施工需要。严禁以调价为由,延误砂、石料供应。
(二)实施水上交货的砂石料供应,搅拌船应在砂石供应船舶靠泊 日内将砂石卸完。确属需方重大过失无法卸完造成延搁的,须长达 日,方可由需方项目部写明延搁原因、延搁时间、船舶吨位,报需方核算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认并审批延搁费用,由需方赔付供方(供方需提供税务发票)。
四、验收标准、方法:
砂石料进场前由施工现场监理、需方材料员及试验员验收质量,需方试验部门随机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凡经现场需方项目部或监理认定为不合格的,供方须无条件退货,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五、计量方式:本合同选定下列第 条计量方式结算数量。
(一)过磅计量:其中黄砂的含水率经需方检测超过 ,需方将按黄砂实际含水数量在过磅时予以扣除水份。
(二)按施工图预算计量:
一.配合比:按定额配合比计算。
二.砼数量为工程图纸理论计算数(扣除自购商品砼数),其中灌注桩按
钻孔施工单位领用砼方量结算。搅拌船的砼损耗系数为: ;其他砼的损耗系数:现浇为 ,预制均为 。
六、货款结算方式:
(一)过磅计量的砂石料付款:
一.每月月底供方将有需方材料部门相关人员签收的过磅单交需方材料部门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提交税务发票,供方联系人应在发票背面签字确认。
二.次月中旬需方将支付应付款(已开发票部分)金额的 %。在本合同期满后,如果供需双方不再签订新的采购合同,也不再发生供货往来,需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 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无息)。
(二) 按施工图预算计量的砂石料付款:
一.砼方量计算由需方项目部工程部门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图纸砼方量签认,由项目部总工或核算员提供定额配合比,材料员计算砂石用量,在业主资金到甲方帐户后 日内按计量数的 %(暂不计损耗系数)进行付款,在付款时供方必须按项目部计量数提供税务发票。
二.结算:路桥项目灌注桩施工结束后,可进行分项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除灌注桩外竣工结算,结算总数量不得突破施工图预算数。经审计确认后材料款付至 %,余款 %在工程保修期满业主资金到帐后 个月内付清。
七、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一)、供方在签定合同后 日内,须缴纳合同总价款的 %、即¥ 万元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供方违约、转让或终止执行合同,
需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罚没,如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需方的损失,供方有义务补足。
砂石开采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为加大矿山开采力度,增加矿山开采量,规范矿山开采,就撒海卡矿区磷矿石的开采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原则
甲方对乙方生产的磷矿石被告单位产量(吨)包干计价的承包原则进行生产核算。即:磷矿石生产按吨位分品位段计价大包干。
二.承包范围
采矿工程(洞采):该工程项目包括:矿块单体设计、采切工程施工、采场落矿及运输、中段运输(含中段转运)、井口(包括矿仓)出矿。
生产过程中的所有辅助,检修维护工作:矿区内所有服务于生产生活的辅助工作、生产生活设备实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
矿山主变以下供电设备设施的投资检修养护。
矿区地面及井下供风供水系统投资检修养护。
矿区地面(井口)工作场地设备、设施;出矿、放矿系统投资维修维护。
矿山井下生产系统投资的日常维修维护(含巷道、支护、设备设施)。
矿山安全生产单位生活区房屋投资及生活简易设施维修保养。
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辅助、后勤等全面管理工作。
矿山管理系统(机构、部门、人事、办公系统、制度及责任体系)。
矿山投入安全生产的各类软硬件设备、设施投资。
矿山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材(办证)、劳动保护、社会保障。
矿山采掘工程施工及矿山全面安全、生产、技术、质量管理。
矿山物资材料采购、运输及保管、发放、使用包括火工产品等开采所需的生产材料。
矿山及上级部门、主管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管理、协调、检查、考核等业务往来及相应的接待任务。
矿区生活后勤、井口外设施由甲方负责,井口内设施由乙方负责,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六大系统建设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对乙方实行目标任务考核管理
生产任务目标:
按全年年初甲方根据生产、销售的需要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进行考核。
安全目标
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四.结算价格、费用及相关约定
矿山开采定价:磷矿品位:按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结算单价(洞采):四零元/吨。
费用支付方式
每月二五日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在甲方结算部门办理结算。按照结算金额,扣除二零%安全保险金后,在一零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的八零%,另二零%款项,在次月结算完毕后支付。次月的结算按照以上方式照常办理。
采矿约定
甲方依照享有矿山的开采权利,并有权对乙方派遣人员进行劳动纪律管理,安全操作管理,采矿技术管理。甲方承诺不因矿产权属、土地纠纷问题影响乙方采矿工作。现甲方委托乙方对撒海卡矿采区进行磷矿洞采采掘。
甲方负责制定矿山的整体开发方案,并对乙方在采矿过程中是否依照设计方案、安全规程、资源利用情况进行监督,严禁乙方一切损害周边环境,造成安全隐患、浪费资源的违规行为发生。乙方不得自行设计作业斜巷、平巷及通风巷,自觉接受甲方和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令、法规,管理好员工,服从需要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违反规章制度的,特别是_三违_行为必须接受甲方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开采任务,由甲方给乙方下达,乙方按照甲方下达任务组织开采。
甲方负责道路、电,通道乙方采掘洞口,并在洞口设臵中转货场。乙方在中转货场将开采的磷矿交给甲方。乙方洞口采矿所需的一切机具设备、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洞内坑道支护、工人工资、临时设施等均由乙方负担,所有权归乙方。
乙方采矿人员的安全、保险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向甲方交纳保险费用,由甲方办理。乙方交甲方安全保险金每单口井六零万元(乙方承包两口井,保证金合计一二零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交甲方一二零万元固定安全保险保证金。如出现安全事故,按照安全事故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由乙方直接支付,当乙方支付困难时,甲方可动用保证金预支支付。但需乙方足额补齐保证金,达标后可另行开启生产。
乙方开采磷矿的'矿洞(宽米,高米),在未挖掘到磷矿的情况下,从矿洞洞口到洞内径深一零米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一零米的部分,由甲方每米补贴乙方一八零零元。至挖掘出磷矿则自行终止。
五.乙方承包条件
乙方首先必须满足获得委托采矿资格的基本条件。
被委托人必须具备矿山工作经验,具备组织管理能力,必须长住矿山,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学习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领会并传达公司的各项要求,具体负责相关队伍(班组)安全、生产、物资保障、生产后勤、职工工资发放等工作。被委托人因故未能亲自参加安全生产例会,每次罚款一零零零元,全年达到三次不能参加安全生产例会,视为严重违约,可以终止劳务关系。
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任命乙方为所在采区的副矿长,承担相关义务,如下井带班等。
必须配备足够持证上岗人员,特别是安全员、施工员、电工、焊工和机修工作等人员(可兼职)。暂不具备相关资质者,应听从甲方安排,及时参加取证学习,并早日取证。
每月必须将甲方支付的劳务费按六零%以上比例以工资形式发放乙方职工。乙方在采矿工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作业规程、安全规程等进行开采,不得将矿山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代为开采,不得滥挖滥采、违规操作,在开采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患职业病)所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为减轻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乙方必须在所产前为采购员工购买足够达到国家或地方工伤赔付标准额度的工伤及人身意外商业保险(三份商业保险和一份工伤保险)。合同终止并且不再续签时,乙方若无任何违约,由甲方全额退风险押金每口井六零万元;若发生了安全事故(包括患职业病),所发生的事故费用经保险机构赔偿后差额部分可在风险押金中扣减,风险押金数额要保证每口井在六零万元,如不够由乙方全额支付。
乙方在采矿过程中必须注意协调好同当地少数民族的关系,不得损害周边居民的利益。
乙方在采矿工程中必须严把质量关,确保所采磷矿符合质量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采矿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只负责对磷矿的采掘工作,不拥有销售权利。若甲方需要委托乙方销售,双方另行协商,签补充协议为准。
六.计量、质量检测
乙方所采矿石的数量以甲方指定地磅计量为准,每车水份在五%以下由甲方承担,超出五%的水份,甲方在乙方过磅重量中扣除相应重量。如因乙方恶意向矿堆掺水,导致水份超标,甲方将对乙方严惩。磷矿的质量检测以甲方化验室的检测为标准,如乙方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可双方共同取样,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七.采矿技术指标要求
采矿工艺:乙方采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实行开采,采用合理的采矿和采矿工艺;开采分综合开采和剔采,实行富矿剔采工艺时,剔采厚度以满足采出矿石品位符合合格矿石质量要求为准;实行综合开采工艺时,采出矿石应满足甲方选矿品位质量要求。
回采技术指标
矿石贫化率:≤二五%;(即一零零吨矿石中混入的废石不超过二吨)。
矿块回采率:矿块回采率达到七零%,富矿回踩率达到七五%以上,按采矿工艺要求必须达到的矿石质量指标从而圈定富矿体边界。
八.奖、惩办法
乙方必须加强管理,高效地组织生产,配足生产带班领导、跟班安全员。以甲方年度计划为标准,每月由甲方向乙方下达当月产量计划,保证安全、质量的同时,完成生产任务。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产,甲方按天在计划中减队。乙方保证水电三材齐备、无自然灾害的前提下,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年终结算时,如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欠产部分按每吨三元扣除,若超产,超产部分按每吨三元奖励,若乙方无故停产达二四小时以上罚款一零零零-五零零零元。因乙方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任务者,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二四小时内退场(甲、乙双方在一零个工作日内完清相关的经济和责任手续),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由此所造成经济损失责任的权利。
九.井口挂井位臵根据甲方开采方案确定。
一零.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遵守执行。乙方执行本合同,基本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九五%以上,履行了安全责任和义务,质量指标达到了甲方要求的九五%以上,甲方无权终止合同;甲方严格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能够达到乙方矿山安全生产运行的基本条件,乙方不得任意找借口、理由拖延生产计划的执行,更不得终止合同。
一一.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二零xx年八月一二日至二零xx年八月一二日。每年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锁定每个年度的开采单价,一年一订。下年度的开采单价随上年度与开采相关的市场材料费的浮动而浮动,与开采相关材料费,开采单价不作调整,超出部分,双方协商,做相应的调整。
一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一三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一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有多份补充协议其-内容相抵触的,以时间在后的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甲方账号: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