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范文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传销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我辖区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有关法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通过配合区打传办来建立科学、高效、顺畅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对辖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组织,遣散传销人员,形成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防控传销的机制,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辖区的扩散和蔓延,逐步实现创建“无传销社区”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辖区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洪山街道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单位:xx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高效运转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继续完善由洪山局牵头、部门参与、各司其职、联动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积极配合全区打击传销集中统一行动。继续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督察和摸底工作制度,认真做好迎接市打传办和区打传办检查考核准备,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将《方案》进一步细化,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定式的工作方法。
二、开展排查整治,强化日常监管。组织人力、物力定期对辖区内传销活动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安置小区和其他出租屋集中部位等传销活动易发区域的流动人口情况。出租屋的清查由各社区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城管等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清查摸底行动,对涉传人员予以登记在册、教育遣送,要求各社区于每月二五日将清查情况报送局打传办。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情况要求详实掌握,确实发现传销情况,立即报告局打传办,由局打传办上报区打传办统一处理。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化全社会禁止传销的宣传教育,将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社区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洪西社区要出动宣传车,进行连续宣传,揭露传销的本职和危害、特点和手法,提高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要求各社区上报宣传工作信息。各社区要加强辖区内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待业下岗人员等重点人群及城乡结合部、集中安置小区、外来人员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防范传销进社区”活动,提升宣传工作效果。
四、完善基层防范体系,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活动,根据区打传办要求,扎扎实实落实“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并在一零月份做好市打传办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合格率达到一零零%。二是成立专职打传队,原则由洪山管理局、派出所、工商所各二人,洪西社区二人,将组织打传队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区打传办指示及时出动,有力地对传销活动进行打击,有效遏制其扩散和蔓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洪山局与社区及职能单位间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信息畅通。各社区要建立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局打传办。
六、奖惩办法
各社区及职能单位打击传销工作同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局打传办对各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洪山街道打传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察。在检查期间,如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取消年终各类评先评优。
二、纪检督查组也将不定期在各区进行打传工作暗访,如果区暗访组在检查期间,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批评,以洪山局打传领导小组文件通报;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予以一票否决并进行组织处理。
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积极性,联手打击非法传销,建立举报传销奖励制度。对举报情况一经调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二篇
一、目标责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上级打击传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决不让传销活动在沁县立足。
(三)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各工商所要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行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把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
(四)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能,对利用传销进行的各类经营活动进行查处,取缔传销窝点、场所。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各单位在直销管理工作上要做到事前备案制、跟踪监督制、市场巡查制、问题警示制。确实做到依据《直销管理条例》进行严格审查登记、直销经营规范有序,确保规范到位。
二、责任追究
(一)各(股)所不重视,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中领导不力,不支持、不督促打传工作,致使辖区传销活动盛行而得不到处理,被市、县政府批评,列为重点地区或被新闻媒体披露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计入年度总结考评。
(二)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不重视,不履行职责,打击不力,致使传销活动盛行,造成严重影响的,(股)室、所负责人不能参加当年评先评优。
(三)对群众投诉不受理、不汇报,或者态度不积极,发表消极负面言论的,追究有关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传销行为纵容包庇,给传销行为出谋划策,给群众带来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报请市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沁县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工商所)各存一份。
沁县工商局
领导(签名):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三篇
一、活动要求
以在校大学生为重点,通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提升学生拒绝传销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增强学生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传销;切断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严防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本活动自二零xx年五月二八日起至一一月三零日结束
三、活动形式
(一)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组织召开主题班会,讲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学生识别传销的能力。
(三)也可邀请公安、工商等执法机关专家来校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会,组织参与传销受害者现身说法,增强宣传效果。
(四)鼓励学生自愿成立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签名承诺、咨询等活动,发挥院系的特点和学生的专长,鼓励学生绘制相关宣传品,排演相关文艺节目。
四、活动内容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性及当前传销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围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中心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好宣传工作,扎实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防范传销教育引导,自觉抵御传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职责和分工,扎实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学院特点,认真做好两个集中宣传月的宣传工作,在五月至六月的宣传月中,要突出做好毕业生离校求职安全教育,提高毕业生对传销的辨别能力,防范误入传销陷阱;在九月至一零月份要针对新生安全意识薄弱特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好防范传销知识教育,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预防和制止学生误入传销。
(三)加强管理,防止渗透。各二级学院要构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禁可疑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的宣传、蛊惑及诱骗活动。要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觉抵御传销。如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向公安、工商管理等机关反映,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解救等工作。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邢台市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春风行动”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春风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县国税局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便利税、诚信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清河国税良好社会形象。
二、整体规划
“春风行动”将以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从二零xx年二月份开始启动,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跟踪、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行动安排
(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一.时间安排
二零xx年二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二.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三.行动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_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摸清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_和国家_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一.时间安排
二零xx年二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二.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三.行动内容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根据_《禁止传销条例》和市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 二零xx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实现我区无传销活动的总体目标。为此,特制定二零一二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治安管理处罚法》、_《禁止传销条例》、_《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_《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六枝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扎实抓好我区传销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使传销活动在我区无立足之地,坚决遏制传销在我区的蔓延势头。
二、领导小组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经济检查大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创建范围
按照《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意见》和《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一步扎实抓好“四大机制”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创建活动中的实际效果,始终坚持“打早、打小”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坚持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防止传销活动死灰复燃,确保“四大机制”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有效运转,进一步巩固好创建成果。
四、创建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了统一指挥和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项工作,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向基层组织转移,要与各社区、村(居)委会设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系人,负责辖区内打击传销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的作用。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社区、村(居)委会: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日常工作;落实责任制,实行片区包干,明确责任到人,组织辖区内巡查、防控和受理举报投诉等工作。
二、工商分局: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明确片区责任人,实行片区包干,分片巡查,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三、工商分局联系派出所: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四、工商分局联系司法所:做好《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宣传、巡查、防控等工作。
(二)宣传内容
一、制作“一张联系卡”,将派出所、工商分局、社区(村、居)委会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方便群众及时举报传销违法活动。
二、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车站(码头)、进校园、进市场、进工矿企业。
四、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关于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重大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三)制度建设
一、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与社区、村(居)委会之间,公安派出所之间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责任追究制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要求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一、时间安排
二零xx年四月至六月,为期三个月。
二、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由保卫处会同区打传办在校园内悬挂、张贴抵制非法传销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条幅等,营造活动氛围。
(二)由校区团委组织各院学生办、学生会等共同向全体学生发出“远离传销,珍爱学业,共建和谐校园”的倡议活动。
(四)校区与宏伟区打传办共同举行一次反传销讲座或报告会,并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集体签名活动。
(五)各学院组织一次以反传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大会,组织学生集体观看教育警示片《黑梦》
(六)各学院辅导员负责组织一次反传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学生签订 “远离传销”承诺书。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
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违法本质、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从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态度坚决,职责明确,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调一致,始终保持严防态势,确保本单位无传销。
(二)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反传销工作常抓不懈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七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目标,更好服务二零××年春节前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需求和用人单位用工需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开展二零××年春风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二零××年二月上旬至三月底,在全县开展“二零××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一、活动主题
创新服务理念起航就业梦想
二、活动时间
二零××年二月上旬至三月底。二零××年二月二八日(正月初十)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举行“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同时每月八日、一八日、二八日举行定期招聘活动。
三、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三)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各镇(办)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得到免费技能培训;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得到有效的免费就业信息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使常住城镇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得到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使返乡农民工得到就业和创业服务,做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走千户访万家”调查摸底,延伸服务触角,力求精准发力。一是摸清底数实情,掌握劳动力需求。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作用,深入本地农村和社区家庭,摸清辖区内已转移、待转移和返乡农村劳动力等基本情况,对实现就业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及时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就业状况准,以便于按照不同人群的就业服务需求,分类施策。二是搜集发布岗位信息,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加强与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广泛搜集岗位招聘信息并免费向社会发布,积极开展用工推荐。对有招聘用人需求的企业进行就业形势宣讲,指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用工观念;对招工不足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相关服务,帮助企业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合理制定用工计划和岗位培训计划。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八篇
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和各级“打传办”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营造社区快速发展的良好和谐社会环境,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_对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的批示精神,坚持“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切实维护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快速发展创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工作成绩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由社区综治办协调辖区成员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请社区成员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认真排查,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在本单位活动,要及时向工商、_门汇报,并协助劝其离开楚雄。
二、办公室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材料收集上报、协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请求相关单位配合社区做好辖区摸底调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九篇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省、市《开展打击传销“皖剑--二零xx”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城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点
(二)重点打击和处理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出租户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打击整治重点区域,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为排查清理重点部位,防止传销活动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镇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组(居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镇综治办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等方式向群众关于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四)总结验收阶段。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综治办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综治办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镇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十篇
根据省教育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安徽省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方案》要求,为保护广大学生利益和人身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将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以在校大学生为重点,通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切断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严防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
二、活动时间
本活动自二零xx年月二零日起至一一月一日结束
三、主要内容
四、主要形式
(一)在校园内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抵制传销的宣传画或横幅标语。
(二)组织召开主题班会,讲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学生识别传销的能力。
(四)邀请公安、工商等执法机关专家校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会,组织参与传销受害者现身说法,增强宣传效果。
(五)鼓励学生自愿成立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签名承诺、咨询等活动,发挥院系的特点和学生的专长,鼓励学生绘制相关宣传品,排演相关艺节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二零xx年学院防范打击传销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职责和分工,扎实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特点,认真做好两个集中宣传月的宣传工作,在月至六月的宣传月中,要突出做好毕业生离校求职安全教育,提高毕业生对传销的辨别能力,防范误入传销陷阱;在九月至一零月份要针对新生安全意识薄弱特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好防范传销知识教育,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预防和制止学生误入传销。
(三)加强管理,防止渗透。各单位要构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禁可疑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的宣传、蛊惑及诱骗活动。要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觉抵御传销。如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向公安、工商管理等机关反映,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解救等工作。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十一篇
为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强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有利地维护居民生活秩序和社区治安,为深入贯彻锦州市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市、区、街道的统一部署,国和社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三、宣传内容
(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新型刑法修正案等国家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能力。
(三)公布近年来国家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例,特别是刑事判决传销头目的有关实例,教育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四)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
(五)宣传打击传销成果,展示执法人员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风貌。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十二篇
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传销组织,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 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传销活动的新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二)重点惩处以关于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关于、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通过专项行动,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三)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区)要明确村(居)委会、社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既要打击和取缔外来企业和人员来我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又要制止所辖区域人员外出从事传销活动,要在宣传政策、掌握信息、摸清底子、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上下功夫,使传销毒瘤在我县境内无生存土壤。
(四)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五)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六)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七)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继续按照_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十三篇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一零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一零零%,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关于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关于、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十四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活动,防止传销行为反弹。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二、重点取缔以关于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关于、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重点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三、主要措施
二、围绕重点,集中打击。要在深入全面排查摸底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对传销行为屡次发生及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要强化县(市)区政府的责任落实,发挥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打击传销中的主力军作用,发挥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的发现、排查和举报作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围剿。确保传销分子一进入我市就能被及时发现。
三、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内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的格局。继续巩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推动各级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负总责,对打击传销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同时,认真落实各成员单位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格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或失职部门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严厉打击黑心中介,要认真执行《__省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金市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确保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率达到一零零%。同时,要强化对营业面积超过一零零平方米、能容纳三零人以上聚会的酒店、宾馆、电影院、俱乐部等地的监管。要继续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清除或减少国家级、省级层面举报量。
五、强化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新闻宣传、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配合执法机关搞好打击传销工作。要强化对城镇居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在校学生、离退休人员、少数民族等群体的教育,增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其辨别能力,要认真抓好大中专院校防范传销工作,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和毕业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互动,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要对打击传销先进地区的做法进行宣传,交流典型经验,推动全市工作开展。今年要突出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扩大宣传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本质和欺诈性、危害性,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活力、魅力、幸福的高度出发,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抓,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懈怠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建立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协调配合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整治力度,始终把打击传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阶段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整治合力。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在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中要实行“首报受理负责制”;在情报沟通、案件移交、性质认定、案件查处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借鉴其他市的做法,对为传销活动提供租住房屋、货源、保管、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条件的,采取断水、断电、断气、查封传销屋等措施。对查获的传销窝点、会场等要持续跟踪监控,防止死灰复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统一领导,加强各部门之间横向协作,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提供必要的打传经费,共同打好传销集中整治行动这一仗。
四、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妥善做好打传案件处置工作,遇到相关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共同做好维稳工作。如遇传销举报或投诉拒接,部门间互相推诿、行政不作为等,特别是因工作失误或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发生群体上访等影响稳定事件的,或对打击传销信息虚报、漏报、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相芙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第十五篇
治理工作目标,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工商局、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二零xx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打击传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打击传销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要落实责任,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五、监督、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直销市场发展健康有序,无严重损害消费利益的行为。
六、巩固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打击传销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责任追究
一、单位领导不重视,在打击传销工作中领导不力,不支持、不督促打传工作,没有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机制,组织机构不健全,层层监管责任不到位,要按照市局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计入年终考评,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对传销活动查处不及时,打击不力,致使传销活动反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发生恶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群众投诉不受理、不汇报,或者态度不积极,发表消极负面言论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传销行为纵容包庇,给传销行为出谋划策,给群众带来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责任人:
二〇一一年xx月x日
杉仙岭社区居委会
二〇一一年x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