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法学宣传工作计划范文
卫滨区法学宣传工作计划 第一篇
近日,漯河市召陵区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学校、市民文化广场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引导群众观看防溺水宣传展板,发放防溺水安全宣传页,与孩子们面对面沟通交流,向群众宣传如何预防溺水,如何正确施救等安全知识。通过生动的事例,帮助家长和未成年人认识日常防溺水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喜欢本文,请点这里
卫滨区法学宣传工作计划 第二篇
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轻罪治理现代化涉及多个层面的问题。例如,在犯罪的界定问题上,应当将哪些行为规定为犯罪,也即犯罪圈应否扩大的问题;在刑罚设置上,就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轻罪,是否可采取以财产刑或社区矫正为主的制裁体系;在定罪效果上,是否设置差异化的前科消灭制度;等等。其中,在司法层面,就占比较高的轻刑案件而言,轻罪的程序治理问题无疑是我国轻罪治理现代化的首要问题。
近年来,为适应犯罪结构的变化,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并通过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办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小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但是,刑事司法理念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更重要的是,由于长期缺乏轻-重罪的学理研讨,轻罪的程序治理尚未走出传统刑事法的窠臼;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也还没有形成一套不同于重罪且契合自身逻辑特征的轻罪治理理念和程序安排。鉴于此,为推动我国轻罪程序治理的现代化,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前承侦查、后启审判的“程序中枢”地位,通过差异化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动轻罪治理现代化,逐步建立“重罪惩治与轻罪治理并重”“轻重有别、区别对待”的程序治理体系,最终达到诉源治理的效果。且“轻重有别”也是各国刑事司法的通例。例如,在法国,根据重罪、轻罪、违警罪的区分,立法规定了不同规格的刑事诉讼程序;在英美国家,重罪适用的陪审团审判与治安法院审理轻罪的程序也存在着实质性差异。值得注意的是,轻罪的治理程序不应该只是简化程序,而应当从犯罪治理的观念出发,强化诉源治理,并通过充分发挥程序自身的法治规训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因此,立足我国当前刑事司法实践,亟需建立一套有别于重罪、以犯罪治理为特色的轻罪刑事司法理念和程序制度。
依法能动履职
推进轻罪程序治理
轻罪的程序治理应当契合轻罪案件的自身特点,最大限度释放法律的善意,才有助于实现个案正义和长治久安。一则,轻罪案件往往是老百姓身边发生的“小案”,本质上属于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因此,在诉讼观念上,不能一味沿袭“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传统追诉观念,而应当体现一种更能彰显人文主义关怀的轻罪司法理念。二则,轻罪案件的刑罚较轻,判决生效后,行为人将迅速回归社会,恢复正常的生活。因此,在注重正当程序保障的同时,还应当从轻罪案件的特点出发,注重程序的人文关怀,让行为人受到刑事制裁的同时依然能够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善意。
轻罪的程序治理应当有层次、有体系。具体而言,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轻刑案件,应当根据法定最高刑,将其进一步区分为“轻微犯罪”“轻罪”及“其他轻刑案件”,并根据三类犯罪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实行差异化的刑事司法政策。
首先,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拘役的轻微犯罪案件,应当立足“刑拘直诉”的实践探索,最大限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构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微罪治理程序。法定最高刑为拘役的轻微犯罪(如危险驾驶罪,代替考试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等),无论是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还是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都明显低于其他传统刑事犯罪。因此,对于此类轻微犯罪,尽管依法应当纳入刑事追诉的轨道,但是在程序上,应当区别于其他刑事案件,甚至是其他轻罪案件。其中,在刑事政策上,应当最大限度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宽缓精神和人文关怀。例如,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具体而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对于明显不具有追诉必要的案件,原则上应当作不起诉处理。同时,在诉讼活动中,注重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点,强化刑事诉讼活动自身的规训功能;对于不起诉的案件,应当积极探索其他行之有效的非刑事惩戒手段。
其次,对于只有一个量刑幅度且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根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精神,应当通过差异化的捕诉政策,逐步建立以治理为导向的轻罪追诉程序。法定最高刑体现立法者对于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及其刑事责任大小的基本判断。其中,对于只有一个量刑幅度且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量刑起算点一般在一年左右。对于此类立法上的轻罪,应当淡化“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对抗思维,通过宽缓的程序处遇,最大限度地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具体而言,在强制措施适用上,应当逐步确立“以取保候审为原则,以逮捕为例外”的办案导向;严格羁押必要性审查,除非确有必要,原则上优先适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为此,对于此类犯罪,建议在审查逮捕时,实行两步审查法:先审查是否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或其他羁押替代措施;对于采取取保候审确实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的,才退而求其次,审查其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在起诉政策上,应当善于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度;对于确实没有起诉必要的,要敢于作不起诉处理。
最后,除轻微犯罪、轻罪案件外,其他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刑案件,本质上属于司法意义上的轻罪。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为什么可以判处较轻的刑罚,往往各有缘由,个案差异较大。因此,在刑事政策适用上,应当根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注重根据案情重点审查是否符合逮捕必要性要件、是否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对于确实没有逮捕必要、起诉必要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相应的程序处理。
卫滨区法学宣传工作计划 第三篇
近日,新乡市卫滨区法学会铁西街道工作站积极开展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青年普法志愿者向群众讲解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的相关知识,向居民发放“八个凡是”反诈骗口诀,手把手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升群众对养老诈骗的自防意识和能力。同时,志愿者通过巡逻辖区庭院开展精准宣传,号召广大辖区老年群众要积极加入全民反诈的队列当中,当好反诈骗工作的宣传员。
近日,新乡市卫滨区法学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青年普法志愿者向群众发放宪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相关宣传页,以及笔袋、围裙、手机支架等法律宣传品。同时,针对群众的法律疑问,现场予以解答。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页二零零余份,宣传品一零零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二零多人次,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
卫滨区法学宣传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一二月一日,林州市二零二一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陵阳镇法治公园隆重举行。林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威,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中华,市法院院长王健出席启动仪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金苏主持启动仪式。
王威指出,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是“以^v^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主题,把学习宣传贯彻^v^法治思想作为“宪法宣传周”首要任务,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宣传阐释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大意义,促进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活动要求,要积极落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切实扛起普法宣传责任,凝聚起学习宣传宪法的强大合力;要坚持虚功实做,增强宣传实效,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林州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等单位、各镇(街道)主管领导及陵阳镇部分师生约三零零余人参加“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参加活动人员共同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陵阳镇部分师生通过诗朗诵,快板等形式颂扬了宪法精神和学习宪法法律的重要性。启动仪式结束后,大家共同参观了新建成的陵阳镇法治公园。
卫滨区法学宣传工作计划 第五篇
近日,新密市法学会联合曲梁镇综治中心、妇联志愿者在曲梁镇下牛街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青年普法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方式,给孩子们认真讲解“六不一会”防溺水常识,提醒家长们要做到“四知道一跟上”,提醒广大青少年要切实增强防溺水意识,尽量远离水域,未经家长老师允许坚决不去不明水域游泳戏水,不去河道、水库、泄洪沟等水深危险地段游玩打闹。此次活动展出展板二五块,宣传横幅二条,发放宣传资料二零零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