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范文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一篇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一体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在政务服务、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供应、电力接引、设施保护、政府采购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第六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统筹使用省级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创新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和产业载体建设、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企业培育等领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数字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拓宽数字经济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发挥省级政策性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高成长、初创型数字经济企业发展。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融合型人才,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培养数字经济专业人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数字经济领域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纳入政府人才支持政策范围,按照规定享受入户、住房、子女教育等优惠待遇。探索建立适应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的人才评价机制。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督管理、版权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快速维权体系,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协议以及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劳动用工服务指导,清理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鼓励依托数字经济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完善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报酬支付、保险保障等方面政策规定。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数字经济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普及提升全社会数字素养。
支持举办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国内会展、赛事等活动,搭建数字经济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提高市场开拓能力。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坚持创新智能化服务与改进传统服务并行。鼓励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群体的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提供适用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帮助其共享数字生活。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执行本条例的工作计划,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执行情况。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级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数字经济促进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二篇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期,我们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和走访企业的方式,与六家企业和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分析当前经济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调查表明,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经过阶段性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普遍反映,近两年来,经济发展的硬软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全社会重视环境建设的氛围已经开始形成。但是,实行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努力营造通畅、宽松、便利、法治的良好环境,依然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座谈中,企业负责人普遍认为,今年县委专门成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下“重锤”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人大、政协对经济环境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改变了以往投诉无门、治理无人的局面。随着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审批项目逐年减少,审批事项向服务中心集中,方便了企业办事。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经济环境的案件,行政执法人员明目张胆地“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明显减少,雁过拔毛的现象得到遏制。实行奖励纳税大户等制度,形成了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经济发展环境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当前的经济环境与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第一,发展意识不强,企业经营的政策环境仍不宽松。
座谈中大家反映,传统的官本位、权本位、利本位意识在一些部门仍然存在,有些干部发展意识不强,习惯用计划经济的管制手段管理企业,居高临下,错误地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处罚,对企业不惜竭泽而渔。有些部门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跑项目、创品牌、融资等方面的措施不力,扶植企业发展的政策难以落实。座谈中大家反映,尽管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在土地、税收、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政策仍不够灵活,在服务经济建设方面的投入还不足,企业准入的门槛还比较高,一些好的产业进不来,有的来了也留不住,难以形成规模。如南河工程老板中途撤走,亚泰和胜动合作项目黄磷尾气发电无法履约等等。少数部门由于思想观念难以从根本上转变,习惯用条条框框束缚企业,在服务企业发展上支持的少,干预的多;设路标的少,设路障的多。
第二,行政审批项目过多,程序繁琐,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发挥不够。
座谈中反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一些部门面对新一轮市场竞争,缺乏紧迫感,工作中轻服务、重收费,轻监管、重处罚,程序繁冗,服务效率不高。一是行政审批项目偏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不够,行政审批方式单一。二是行政审批手续繁多。有些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仍抱着部门权利不放,以种种借口搪塞,至今不进中心。有的虽然在中心设立了窗口,却把行政服务中心当作“收发室”,实行审批职能体外循环。有的行政机关一项许可要经多个科室,涉及到几个分管领导。有的在报批材料上做文章,不实行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吹毛求疵,逼着企业找关系、做工作。
第三,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欠缺,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
大家反映,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工作中,县领导比部门领导重视,部门领导比中层干部重视,对县领导重视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作法给予高度赞扬。但也认为,有些部门政令不畅,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力度不够。有些部门握有实权的科长、主任等中层干部对待上级决策、政令和要求,以种种借口顶着不办。有些工作人员接到报批项目后,采取“挤牙膏”式的服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快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第四,部分单位自由裁量权过大。
有些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少、宣传政策少,但突击检查多、行政处罚多。在行政处罚中就高不就低,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抬高处罚额度,只要在检查中发现一点问题就狮子大开口,等着企业去“做工作”。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容易滋生执法中的腐败行为。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三篇
市委九次党代会提出了“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的战略目标,我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经济发展是基础,而经济环境建设是前提和保障。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近期,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进行了认真地总结和分析。
一、我县投资环境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始终把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我县投资环境的改善。
一、以推进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县政府根据《xx市第四批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精神,对全县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和精简,对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四二个单位重新制定了审批事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凡能够现场办结的,全部由授权窗口直接办理。今年一-八月份共受理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一五零三项,全部按时办结,完成率一零零%。
二、以安商、重商、亲商为服务重点,完善奖惩制度,选树创业典范。对原来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认定办法、考核奖惩规定和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奖励。通过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的落实和兑现,给投资者以鼓励,给引资者以奖励,形成了全县上下议招商、想招商、积极从事招商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载体,加强城市建设,打造环境品牌。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持之以恒地狠抓路、绿、水、楼、灯、广场等城市要素建设,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面貌大为改观,城市功能、城市形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了显着提升。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环境卫生整治、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治理等工作,使我县的投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既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又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促进了投资的大幅度增长。
在调查中,多数企业对我县的城市硬件发展环境表示满意,在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上,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上,大多数企业认为有较大的改善。
二、当前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我县以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配套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外商。但我们在思想认识、服务环境、企业经营环境等诸多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经济发展的综合竞争力。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尚未在少数政府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中形成共识,上通下阻,上热下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代表们反映,少数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识与县委、县政府的指导思想反差比较大,政府出台的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在这些工作人员中有的贯彻执行还不到位。有的单位仅仅从部门利益出发,不能站在大局的高度和企业角度灵活制定政策、运用政策。
二、服务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企业办事难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有的代表们在发言中谈到,目前在我县一些部门办事,门好进、脸好看,但是事仍然难办。投资一个项目或搞一项建设,审批周期仍比较长。二是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重收费、轻管理,甚至于为收费而收费,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重招商、轻安商的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某些情况下,安商、扶商甚至要比招商更加重要。要让那些有意向到深泽投资兴业的客商愿意来,来了以后留得住,真正为我县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增加后劲。
三、经营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在经营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融资环境偏紧,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融资难已成为严重制约企业做大做强的“瓶颈”。二是基础性配套措施跟不上,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三是人才缺乏,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深泽是石家庄地区的边远小县,人才资源相对缺乏,企业普遍感到高级人才和科技人员难招、难留。
四、人文环境仍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基层群众的思想观念相对比较封闭保守,没有长远眼光,不少村民借政府开发建设之机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甚至少数村干部也参与其中,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采取堵路、阻挠施工、强买强卖等办法,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
三、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投资环境竞争更多地体现在政府服务质量的竞争上,努力创建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投资环境改善的焦点和重心。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形成政策“洼地效应”。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优惠政策。结合实际,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所有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力争做到在政策的优惠程度上,决不低于周边地区;在费用的收取标准上,决不高于周边地区。二是进一步加大园区开发的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先期投入,尽快形成一流的公用工程配套设施。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入园条件,让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三是狠抓政策落实兑现。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奖励兑现措施,确保承诺得到切实、及时的兑现。
二、努力创建服务型政府,深化“效能革命”。一是进一步增强亲商、安商、扶商的意识,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真诚、主动、热情地为企业提供服务,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良好氛围。二是要充分发挥县政务中心的作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集中、限时审批,真正实现“一个头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三是要积极建立健全与企业对话的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作用,及时收集企业对政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监督政府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县招商部门要及时召开政策说明会,将应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及时传达到外来投资企业,让企业享受到最大的“知^v^”和“知情权”。
三、重视制度创新,整治执法环境。一是发挥经济主管部门和行政^v^门的作用,认真推行检查准入制。建议对新上建设项目推行“封闭运行”的制度,进一步减少随意性检查、收费现象的发生。二是健全完善行风评议监督机制。通过开展行风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形成给企业多服务、多沟通、多出主意、少找麻烦,“一切围绕经济转、一切为着经济干”的良好氛围。三是建议推行一次投诉查实惩戒制度。企业或群众投诉执法人员有不规范执法行为等问题,经调查属实,被投诉人确有过错,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应立即调离直至辞退。
四、重视文明创建,进一步整治人文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上下形成人心思变、人心思富、人心思干、人心思上的生动局面。二是继续加强城镇建设和城市管理,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市容整顿,认真清理乱搭乱建,抓好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污染防治,全面改善城容城貌。三是按照实现“四个深泽”的目标,努力建设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和谐、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和谐的精品城市,给外来投资企业进一步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环境。
对于影响我县投资环境的一些重大问题,县^v^会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做法,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xx作出不懈的努力。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一、转型发展是我省的迫切需要
长期以来,我省经济依赖钢铁、煤炭、电力、建材等传统优势主导产业的规模扩张,产能增加,实现了总量的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出现新变化,资源和能源需求减少,产能过剩,竞争加剧,资源型产业的扩张发展路子难以为继。由于我省重工业比重大、产业和产品结构相对单一、产业链短和附加值低,加上调结构、转方式和动能转换相对滞后,致使经济发展遇到多年少见的问题和困难。因此,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经济转型发展是实现我省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数字经济是转型发展的大趋势
信息时代和数字经济将改变世界面貌,改变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我们必须审时度势、顺势而为,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努力实现全省经济转型发展。
三、以数字经济促转型发展的几点建议
在全球信息化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大背景下,发展数字经济是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新驱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义。
河北省应全力抓牢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建设雄安新区的历史性机遇,聚焦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科技力量的支撑作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省经济创新发展。
一是着力以数字经济推进产业转型。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创新,不断培育和壮大新兴产业,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提供新动能。要将制造业作为发展数字经济的主战场,大力促进数字技术与整个制造业本身、制造业产业链和智能制造点对点的三次融合,支撑制造业向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全面升级,加快构建以智能制造为重点的新型制造体系。要将发展现代农业与数字经济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立农业决策系统、农业数据资源系统,不断完善数字农业平台的服务功能。要将数字经济融入现代服务业,以数字技术助力电子商务、金融、教育、远程医疗、智能交通等新业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更好发展,积极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
二是发挥好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作用。政府部门要作信息技术应用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引领者,将发展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纳入各类相关规划,每年谋划、发布和实施一批引领性、应用性、支撑性的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项目。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携手京津,加快培育大数据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搭建平台培育大数据技术创新联盟、产业联盟等,建设“京津冀大数据走廊”。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率先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和办公系统的信息化。企业作为发展数字经济的主体,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瞄准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充分运用转换企业模式和商业模式提升企业发展的技术层次和质量效益。
三是充分发挥科技力量的支撑作用。要以行业数字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为重点,依托京津及我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人才优势,打造一批本地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信息技术企业和科技力量,借力发展和共同发展。强化发展数字经济的人才支撑,加大数字经济人才的培育力度,借力全国智力资源,把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纳入全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库,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探索多元化的产教培养模式。
四是积极破解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适应数字经济快速创新发展要求,针对数字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入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破解部门分割、力量分散、资源不能共享等问题,加快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配套建立政策制定落实机制,加快建立完善数字经济开放合作体制机制,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五篇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提升基金、平台、高等学校、园区支撑水平,从制造、设计、封测、材料、装备、零部件、工具、应用等方面构建产业支柱,支持优质项目投资建设,打造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及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软件产业发展,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业,推进软件产品迭代、平台搭建、产业化应用、适配测试和开源开放,拓展用户市场,构建安全可控、共建共享的软件产业生态。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和应用创新,加强材料、制造工艺等领域前沿布局,构建集材料、芯片、基站、设备、终端、应用于一体的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链。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引导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中小企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培育数字经济领域企业上市资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到证券交易机构上市。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引导支持数字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重点培育下列数字产业集群:
(一)新一代电子信息;
(二)软件与信息服务;
(三)超高清视频显示;
(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
(五)智能机器人;
(六)区块链与量子信息;
(七)数字创意;
(八)其他重要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一是在规划引导服务上,把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作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做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干支撑的重要一章,从打造数字经济新平台,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推进数字产业化转型发力,结合九江实际,高水平完成发展规划,完善“四图五清单”和产业链数据服务,打通发展断点、堵点。二是在资金支持上,市政府设立了五零零零万的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而且今年还准备设立总规模一零亿元的数字经济创投基金,支持本土数字经济的发展壮大。另外我们与九江银行,北京银行等合作,为数字经济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打通渠道。三是在政策支持上,我们正在抓紧出台《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拟从项目落地,企业壮大,数字应用,研发创新,优化生态、人才培养等方面支持数字经济企业的落地和发展。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七篇
市委副书记、市长尹恒斌深入西秀区和安顺经开区,就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v^^v^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定发展信心,主动把握机遇,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大力实施数字赋能工程,奋力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让数字经济成为安顺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
市领导代敏、杨平参加。
尹恒斌强调,要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坚定发展大数据产业的信心决心,主动抢抓发展机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各个大数据应用场景,用大数据手段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坚定不移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推动大数据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使数字化、智能化更好赋能各行业各领域。要坚持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手段,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要聚焦零一一科创谷等数字产业发展平台,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吸引和聚集更多的创业创新企业和团队到安顺发展。要加强对全市大数据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八篇
一.逐步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履约检查。明确物业管理部门对入驻企业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建立工作台账,并将检查结果在市服务平台上及时公布。对未按规定签订监管协议的企业,协调对应的产业部门及时与沟通,研讨解决路径,同时排查其余企业的履约情况。
二.用好创产空间,提高申请效率。规范高效受理创产用房申请,将在企业服务平台推出创产用房模块,便于企业查询我区创产用房情况并便捷申请,简化审批流程,减少企业跑腿和提交材料数量。
三.逐步拓展优质空间,打造空间优势。进一步梳理空间,扩大创新型产业用房供给面积,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低价的空间。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九篇
答:记者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数字经济的关注。
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大多来自于工业、通信、信息技术等领域市外、省外的知名专家,积极发挥专家咨询的作用,对推动九江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一.建立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包括工作职责、工作方式,以及专项经费保障等,形成一套合理高效、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
二.建立灵活有效的用人机制,要把有能力、有思想、有奉献的人才吸纳到专家委员会,打破条条框框,做到专家能进能出,实行动态管理;
三.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调研、咨询、应用和推广;
四.组织参与数字经济产业领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咨询服务,在解决数字经济产业链重点、难点问题上,提出专业的建议;
五.不定期开展数字经济沙龙、座谈会、报告会或调研活动,讨论、交流、宣传或推广数字经济产业技术、标准、产品和模式等;
六.针对数字经济产业链发展中面临的重大课题或重大工作,组织专家开展调查研究或论证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向政府建言献策。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一零篇
第四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围绕数据的产生、传输、存储、计算与应用环节,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加强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成果转化,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
第四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科技等有关部门应当围绕数字经济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专项,构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承接机制,推动获取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及科技等有关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机制,重点在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基础领域,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量子科技、类脑计算等前沿技术领域,加快推进基础理论、基础算法、装备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突破。
第四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省实验室建设,打造数字技术大型综合研究基地和原始创新策源地。
第四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数字经济产学研合作,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与企业共建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创新基地、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加强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促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应用。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数字经济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数字经济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国际国内标准交流合作,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国际国内标准,自主制定数字经济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完善数字技术转移机制;探索实施政府采购首台(套)装备、首批次产品、首版次软件等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应用推广;鼓励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企业使用,提升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水平。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一一篇
第三十七条 鼓励对数据资源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挖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发挥数据的关键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提升数据要素质量,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护。
第三十八条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公共数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分级,实行目录制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统筹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产品服务。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建立公共数据开放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运营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合理需求。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促进各类数据深度融合,鼓励依法依规利用数据资源开展科学研究、数据加工等活动,引导各类主体通过省统一的开放平台开放数据资源。支持构建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场景。
第四十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依法获取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成果,所产生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并可以依法交易。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探索数据交易模式,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促进数据高效流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设立数据交易场所,鼓励和引导数据供需方在数据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第四十一条 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探索推动产业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和共享,加强产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支持企业提升数据汇聚、分析、应用能力,以及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和企业管理模式。
数字产业化工作计划 第一二篇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种植业、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数字化转型,推动发展智慧农业,促进乡村振兴。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等信息通信技术在农田建设、农机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的应用,支持建设智慧农业云平台和农业大数据平台,探索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应用解决方案,提升农业生产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融合,推动农产品加工、包装、冷链、仓储、配送等物流设施数字化建设,培育电子商务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