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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康工作计划范文与目标_产康部的工作规划

产康工作计划与目标 第一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个人工作总结 王泗镇人民政府 白继杨大邑县是成都市确定的实行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五个试点之一。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产康工作计划范文与目标

产康工作计划与目标 第一篇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个人工作总结 王泗镇人民政府 白继杨

大邑县是成都市确定的实行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五个试点之一。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确权颁证速度,做好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进一步提高地籍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月二八日,我县召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工作会,传达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仪精神。紧接着,我镇也积极召开了农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王泗镇幅员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五三零七六人,辖一七个行政村,二个社区,二六四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二九个居民小组,总人口五三零七六人。是大邑县的一个重镇,要按时、按质、顺利的完成此项任务,无疑需要我们政府每个人员付出更多的努力。

自大邑县安排这项工作以来,我镇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要求镇、村(社)干部认真学习和理解文件精神,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王泗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这也给我提供了一个锻炼的机会。从一开始,我就积极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懂得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下定决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完成领导交给我的任务,促进我镇农民增收致富。下面就将我在产权制度改革中所做的工作做一个简单的总结:

一、数据录入。此项工作刚开始需要对经营权表、集体建设表、房屋产权表这三个表的数据进行微机录入。由于我镇面积较广、人口较多,微机录入工作量也较大。但在我们的努力下,顺利的完成了这个前期基础性工作。做好了对有关基本情况的调查,摸清了“家底”,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权属调查与房屋测绘。在这项工作中,我的主要任务是:

一、认真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工作;

二、协调测绘公司与村社,并全程陪同测绘公司处理测绘过程中的遇到的突发事件;

三、对工作的进度和在测绘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并上报县统筹办。在权属调查中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有效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好处。在村社的积极配合下,我按照权属调查的要求真正做到权属清楚,出现权属不明的情况协同社长认真调查,较好的完成了这项重要工作,为以后的颁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土地实测。这项工作在大邑县还是一个试点,这个任务被县上安排在了王泗镇的龙桥村,我镇实行镇干部包社的工作办法,我被安排在了龙桥村一三组,在社长的配合下我先后在该组召开了两次社员大会,在秉承公平、合理、合情、合法的前提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群众选举社代表参加土地实测,并由群众讨论通过了龙桥村一三组的土地分配方案,将该社十几年前存在的问题彻底解决。为了提高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上的业务能力,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我积极参加了我镇举行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实测培训会。在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培训会的工作目标、思路、步骤和要求,把握重点和方法,扎实有序地推进我镇农村承包土地实测工作。土地实测完以后就要对田块进行确认签字,当群众看到自己的田块量涨了很多,都觉得不对,不肯在图纸上签字,我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解答,并说服群众在图纸上签字,经过七个多小时的艰苦工作终于在晚上一零点半完成了群众确认签字工作,当看到图纸上密密麻麻的红色手印时,我感到如释重负。

四、承包经营合同的数据录入。数据录入是一项繁琐的工作,在此项工作中,我细心核对数据,耐心录入。做到无一处“遗漏”和“错录”。

五、修改经营权表数据。经过之前的房屋测绘、土地实测后,对一些不合实际的数据进行修改。

以上就是我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所做的工作,也得到了镇领导的肯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全心全意地用知识、青春和热情去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业现状,为王泗镇打造成都市“三个集中”综合典型做出自己的贡献。,二零零九年七月九日

产康工作计划与目标 第二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在部分市县率先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一零九号)、《省年度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残两建〔〕一号)、《^v^省委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文〔〕八零号)和《^v^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文)〔〕一二零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顺利推进,逐步达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标准,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民生政策更多地向残疾人群体倾斜,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立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建设。

二、目标任务

到年年底,县市、县二个县(市)率先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达到《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到二零一五年年底,其他县(市)、区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达到《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到二零一八年年底,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法律救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生活状况达到社会平均水平。

三、工作重点

围绕实现残疾人“困有所济、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难有所帮”,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健全公共服务机制,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残疾人困有所济,让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一.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要一零零%纳入低保范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残疾人,实施分类施保,采取分类救助的措施,按照城乡低保最高救助标准予以救助;达不到最高标准的,在原有救助水平的基础上提高到最高标准。对因病、因灾、因祸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开展及时有效的临时性救济、救助。

二.实施安居工程。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切实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

三.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市、县两级在二零一三年底前分别建立一所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和急需的托养服务。乡镇(街道)、社区、村依托社区服务设施、福利机构开展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

(二)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实现残疾人病有所医,让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

一.做好农村残疾人参加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残疾人加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参合率、参保率达到一零零%;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

二.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费用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有较大负担的,符合民政部门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实施医疗救助。

三.对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逐步将白内障复明(住院)、精神病防治(住院)、七岁以下听障儿童人工耳蜗装配、六岁以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医保范围,减轻残疾人医疗康复费用负担,有效解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三)完善福利补贴制度,实现残疾人老有所养,让残疾人人人享有社会发展成果。

一.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二.对缴费困难的持证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当地财政按照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三.将“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残疾人纳入五保集中供养或居家托养范围。

(四)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难有所帮,让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一.建立完善的康复服务机制,解决残疾人康复难。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社区建设、区域卫生建设规划。加大残疾人康复经费投入,按照辖区人口每年人均不少于元的标准安排农村社区康复经费。抓好康复队伍建设,加强康复培训,开展功能训练指导、康复知识普及、康复辅具租赁、发放,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建立与残疾人要求相适应并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康复中心(以市残联康复医院为依托),乡镇(街道)依托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残疾人康复室,村(社区)依托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开展残疾人社区(村)康复医疗、功能训练、心理辅导等工作;依托各级康复医院和社会服务组织,确定一批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承担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孕期、产后保健服务力度,加强对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和对七周岁以下残疾儿童的监测;对具备康复条件,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家庭及福利机构的零—六岁残疾儿童免费实行抢救性康复,逐步提高康复救助标准。

二.重视发展特殊教育,解决残疾人就学难。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增设智障少儿班,逐步提高智障少儿入学率。采取多种形式使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以及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到义务教育。加大对残疾学生的救助力度,并从社会各界捐赠收入中,优先安排对贫困残疾在读学生给予补助,其中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残疾学生每年给予不少于三零零元的补助;对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的持证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符合救助条件的给予不低于一零零零元的一次性救助。

三.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解决残疾人就业难。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省政府令第一二七号〈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意见》(政文〔〕二六九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面达到九零%以上,严格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依托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学校为平台,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服务;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机构,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推动残疾人居家服务业发展。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享受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市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在二零一三年达到规范要求,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在二零一四年全部达到规范要求。

四.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工作计划,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在符合扶贫政策的前提下,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使贫困残疾人逐步解决温饱问题。坚持以直接扶贫为主,因地制宜,选择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和扶贫项目,带动残疾人脱贫。举办针对农村残疾人特点的实用生产技术培训,使贫困残疾人得到较好培训。

五.建立完善残疾人维权机制,解决残疾人维权难。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残联、社会力量等提供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积极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六.加大将残疾人文化生活融入于公共文化生活的力度,解决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生活难。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商业演出除外),在环境设施、信息交流无障碍及特别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鼓励、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文化、艺术比赛。大力开展“文化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提高文化素质和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能力。

七.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解决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难。坚持建管并重,营造无障碍环境良好氛围,推进城市无障碍化建设。结合城区改造和农村建设,逐步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无障碍设施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制定城镇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园绿地、旅游景区等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规划和具体方案。有关部门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为扎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深入开展,市政府成立市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市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残联、宣传部、农办、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农业局、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闻出版局、体育局、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v^、人行中心支行以及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兼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出台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大在资金、人力、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周密安排部署,科学统筹推进,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五、职责分工

(一)市残联

一.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配齐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落实好工作待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强化残疾人康复协调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尽快启动建设残疾人康复和托养综合服务中心。

三.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具、居家托养,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市、县两级残联按照国家补贴标准分别承担五零%再进行补贴。

四.对首次自主创业、正常纳税经营一年以上的残疾人,由市、县两级残联按照分别承担五零%的比例一次性给予二零零零元的资金扶持。

五.承担市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委托的日常事务。

(二)市民政局

一.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一零零%纳入低保范围,落实持证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低保对象享受最高低保标准。

二.对“三无”残疾人,属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属农村户口的,纳入五保集中供养范围。

三.落实对孤残儿童的综合性福利政策。

四.做好符合条件贫困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工作,对享受医疗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要给予生活救助。

五.引导福利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六.指导村民委员会在制定村规民约中加入扶残助残内容,并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七.对困难残疾人实施临时救助。

八.按照公益金的使用宗旨,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残疾人项目。

(三)市财政局

一.协助市残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

二.按照相关政策足额拨付相关残疾人事业经费资金。

三.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以保障。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做好城镇残疾人加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把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对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争取财政资金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三.积极做好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四.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

五.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在分配小额信贷资金时对残疾人按政策予以扶持。

(五)市卫生局

一.做好农村残疾人参加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覆盖工作。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

二.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农合支付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

三.将残疾人康复业务知识纳入基层卫生人员的日常业务培训的内容,全面提高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生康复技术水平。

四.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乡村卫生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康复服务制度,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确保到二零一三年年底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六)市教育局

一.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要求。

二.做好残疾学生报考高校的招录工作。

(七)市农业局

积极做好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扶持力度。

(八)市司法局

一.将《^v^残疾人保障法》列入“六五普法”规划。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认真落实《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推进城市无障碍化建设。

(十)市文化闻出版局

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商业演出除外),在环境设施、信息交流无障碍及特别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将残疾人文化生活融入公共文化服务活动,选拔培养残疾人文艺人才,参加各类比赛。

(十一)市体育局

一.配合市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

二.指导残疾人体育人才参加各级各类赛事。

(十二)市扶贫办

一.把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工作计划,选择有效的扶贫方式和项目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稳定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二.在安排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时,对贫困残疾人予以政策倾斜,鼓励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行业。

(十三)其他相关部门单位

宣传部、农办、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v^、人口计生委、人行中心支行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承担本业务领域内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有关的工作。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和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关心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以保障,并随着经济增长逐年加大投入。要将残疾人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三)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有关部门的计划和规划,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四)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市政府残工委将于年年底前对县市、县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二零一五年年底前对其他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产康工作计划与目标 第三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帮助贫困残疾人不断改善基本生活状况

(一)充分认识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以解决贫困残疾人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政策扶持、项目牵引、社会帮扶的工作机制,不断开拓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贫困残疾人数量多、分布广、贫困程度重,加之自身障碍和外界因素的影响,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权益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突出困难。目前,全市万残疾人中有万尚未解决温饱;有九万人迫切需要康复医疗和训练;残疾人的就业率仍很低,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因贫失学或辍学现象比较严重;社会各界关爱帮扶贫困残疾人的社会氛围需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也是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所以,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千方百计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实际困难,推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全面开展。

(二)充分发挥政府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县(区)政府要把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硬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十一五”规划和小康建设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督导。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在全市特困人口中,残疾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解决好特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就是推动了全市小康社会的进程。为此,市政府将把贫困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医疗、就业就学等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统一评估考核。各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研究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主要领导要听取扶助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贫困残疾人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定期开展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积极为他们办实事、送温暖。

(三)探索和建立扶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要逐步完善扶助工作机制,建立项目带动、政策扶持、评估考核和资金保障等机制,推动扶助工作有效、稳步地开展,要根据当地贫困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本着尽可能优惠和特殊照顾的原则,制定扶助政策和措施,保护和实现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各县(区)要通过财政支持、开展募捐活动、争取国内国际资金援助,建立特困残疾人救助基金。在福利发行中,每年要有一五%的资金用于贫困残疾人救助项目,并逐年加大救助力度。

(四)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推动扶助工作。市县(区)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工商、地税、扶贫、农行等部门,要积极带头把扶助贫困残疾人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突破口,纳入计划,明确目标,内容和责任人,每年为贫困残疾人实实在在地办二—三件实事,扶持他们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状况。并要大力支持残联开展贫困残疾人扶助工作,在政策上倾斜,项目上重点安排,资金上加大投入。市县(区)残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凋配合,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积极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五)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帮扶贫困残疾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v^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三零号)和《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印发广泛开展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残工委[]八号),以及地委秘发[]七六号地委秘书处、行署办公室批转《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的意见》和陇署发[]三一号地区行署办公室批转《地区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的精神,将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纳入政府社会帮扶工作计划,落实“两带头、四定”制度(各级领导带头、残联干部带头,定帮扶对象、定帮扶责任人、定帮扶措施、定脱贫致富时限,确保帮扶任务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推动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动员社会各界发扬扶残济困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广泛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单位包村,干部、党团员、致富能手包户及送法律、送文化、送技术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帮、包、带、扶活动,春节、助残日期间送温暖活动和志愿者助残活动,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增强帮扶实效,争取全市每年帮扶一万名以上的贫困残疾人。

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扶助贫困残疾人,兴建残疾人福利设施、康复机构和特教学校,参与和支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

二、以项目为载体,加大资金投入,大力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大力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各县(区)政府及扶贫办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工作,将其作为总体扶贫工作的重点,统一安排,兼顾特性,重点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坚持整村推进和特殊扶持的原则,完善、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加大残疾人扶贫工作力度。认真实施扶贫“带动战略”、巩固、发展一批投资少、见效快、辐射面广、符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基地和项目,扶持、培养一批残疾人致富带头人,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加工和多种经营,提高生活水平。在实施带动战略中,发改委、扶贫、财政、农行等部门,要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优先考虑残困户;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全市扶贫工作计划,落实财专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农牧、林业、科技、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供信息及农产品销售服务等产前、产中、产后的支持性、延伸性服务;^v^门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多种经营、劳务输出,增加家庭收入。

各县(区)政府及发改委、扶贫办、财政等部门、要加大残疾人扶贫资金和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农行要与残联共同建好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库,适当放宽贷款条件限制,提高康复信贷资金到位率。

(二)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各县(区)民政部门要认真执行《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分类施保的原则,对低保对象中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孤残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及多残户,适当提高保障标准,予以重点保障;对接近低保线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给予适当补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民政厅建立和完善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七九号),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残疾人家庭予以重点救助和照顾;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义务人、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给予供养和救济。

各县(区)政府及^v^门,要引导、支持有就业能力的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对缴纳保险费确有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各级政府要给予适当补贴。要逐步将从事个体就业的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统筹等社会保障范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县(区),可用保障金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

(三)加快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目前,全市尚有万多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或住危房,相当一部分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也很差。各县(区)政府及发改委、民政等部门,要将农村无房和危房残困户纳入当地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灾民建房、危房改造等规划,统筹安排,加大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认真实施国家公益金危房改造项目,力争“十一五”末,为三五零户以上农村无房和危房残困户修建或改造住房;动员社会各界捐助资金和物资,帮助更多的农村无房、危房残困户改善住房条件。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当地政府廉租房范围,优先考虑;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要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减免有关费用,优先实行实物配租;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家庭,要给予适当补贴,保证他们有住房。

(四)积极开展社区贫困残疾人生活服务工作。要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纳入城市社区服务内容,在社区布局、功能定位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尽可能方便和照顾贫困残疾人。要动员、组织社区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与贫困残疾人建立帮扶对于,帮助解决生活、就业、康复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社区各种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要在已整合的社区全部建立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并相应解决津贴,设立办公场所和残疾人活动场所。社区残疾人协会要协调、配合有关组织、机构开展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及时为贫困残疾人排忧解难。

三、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培训服务,积极推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

(一)多渠道扶持贫困残疾人就业。

一、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认真落实《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加大行政执法和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制定扶持政策和奖励办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支持社区按比例安置贫困残疾人就业。加快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代扣和地税部门进行保障金代征办法,加大收缴力度。

二、稳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完善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落实国家福利企业的税费减免规定,扶持福利企业的发展。加快福利企业改制、改造步伐,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兴办福利企业和工疗机构,吸纳更多的残疾人集中就业。

三、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要完善、落实残疾人从事个体经济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适当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贫困残疾人个体从业,促进和稳定残疾人个体从业、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承租经营所得,全年应纳税额分别不超过一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一万元的部分,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工资或薪金所得,劳务、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大力发展盲人按摩业,制定全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规定,整顿和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加大盲人按摩保健人员培训力度,在每个县区扶持建立一—二个盲人按摩院(诊所)和若干个社区盲人按摩服务点,提高盲人就业率。

(二)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各县(区)要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结束之前,继续做好下岗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要利用再就业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下岗残疾职工提供免费职业关于和再就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用人单位进行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设备、设施改造,促进下岗残疾职工再就业。

(三)保障残疾职工的基本权益。^v^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依法查处、纠正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及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持对残疾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和适当照顾的原则,确保残疾职工工资按时发放。

(四)加强贫困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各县(区)政府及劳动保障、教育、残联等部门。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联合社会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定向免费开展适合贫困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使培训后残疾人的就业率达到五零%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开展职业关于、就业指导等服务,扶持他们从事适合的职业。各县(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关于、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等服务,推动残疾人就业。

四、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救助,使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

各县(区)政府及卫生、民政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v^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四四号)和《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八四号),制定并落实帮助城镇残疾职工加入医疗保险、农村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对其中的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要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防治和瘫痪、截肢康复列入城镇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贫困残疾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救助。要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努力使残疾人参保率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民参保的平均水平。尚未开展新型合作医疗的县(区)要对患大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贫困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吸收残联参加,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

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认真贯彻《^v^省委、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省委发[]三九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卫生厅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八一号),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机制,扩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受益面。建立健全市县(区)政府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整合康复服务资源,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多项康复服务。

认真组织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蓝天行动”、“彭年光明行动”、轮椅捐赠、假肢装配等康复项目和国家公益金康复项目,帮助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康复。组织医务人员在“三下乡”和“对口扶贫医疗”等活动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专项康复医疗,帮助他们,恢复身体功能。

^v^门要加强医疗机构的康复能力建设,支持、指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康复科室。要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基本工作内容,依托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组织,为广大贫困残疾人提供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康复服务。不断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康复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基层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对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的基层卫生人员,在晋升职称、解决住房等方面给予照顾。

五、改善办学条件,加大资助力度,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一)改善贫困县(区)特殊教育条件。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省人民政府贯彻^v^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三号),把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增加资金投入,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一票否决制,加快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加强特教学校建设、把现有特教学校改、扩建工作纳入当地中小学布局调整总体规划中,力争“十一五”期间,市至少建成一所特教学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二)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减免费用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优惠政策,到年末,全市城镇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到年末,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全部享受这一政策。有条件的县(区)可优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和特教学校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争取在两、三年内使全市残疾学生普遍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各县(区)政府要设立并增加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保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县(区)教育部门和残联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建立、完善助学制度,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认真组织实施“中西部盲童入学”、“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公益金助学”等助学项目,每年资助三五零名以上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就学。

(三)积极发展高中阶段以上特殊教育。各县(区)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要积极争取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特殊教育资助项目,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班),让更多的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的整体水平。各县(区)残联要协助教育部门,做好高考残疾学生的摸底、录取和资助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被录取并稳定就学。

六、完善优惠政策,加大法律援助,努力维护贫困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和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各县(区)政府要针对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取消农业税等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修订完善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大对残疾人的救助和扶持力度。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优惠内容、提高对贫困残疾人的优惠标准。要明确各级各部门落实优惠政策的责任,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解决好残疾人在生产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切实解决好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妥善解决征用土地、城市拆迁改造等过程中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等突出问题,保障贫困残疾人的生产和生活。民政部门要将流浪残疾人作为“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主要救助对象,予以重点救助。^v^门要严厉打击利用残疾人进行乞讨、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各县(区)政府及公安、^v^门要从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出发,积极稳妥地解决残疾人机动车营运问题,保障以此为生的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要把残疾人信访工作纳入政府信访工作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领导负责制,把残疾人反映的问题妥善解决在基层。

产康工作计划与目标 第四篇

高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特大洪灾袭击高州马贵、大坡、古丁、深镇、平山等镇后,我市大部分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损失严重,据统计,至目前止,在工业企业方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有二二九家;在商贸流通企业方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有一三七家。为了更有效地帮助受灾企业度过难关,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受灾企业的实际,切实加强对受灾企业复产重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扎实推进复产重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为加强对受灾企业复产重建工作的指导,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高州市经贸系统特大洪灾救灾复产工作方案》,落实了复产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步骤要求,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复产重建有关工作。局领导班子积极行动,带领我局相关股室人员深入受灾镇,召开了镇分管企业领导和企业经营者(老板)会议,调查灾害损失情况,了解企业需求,同时鼓舞士气,增强受灾企业老板对复产重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会后局领导班子与相关股室人员共同研究帮助受灾企业复产重建的对策,狠抓落实,确保复产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措施得力,受灾企业重建成效显著

(一)帮助灾区快速有序展开生产自救工作。指导受灾企业制订复产重建方案,并指导他们迅速组织员工进行生产自救,清理厂房、门店、维修及重新购置冲坏、冲走的机械设备,并为受灾企业在维修机械设备、设施等方面给予技术力量援助,同时通过与市内非受灾企业联系协调,争取他们在技术力量上给予受灾企业援助。如高州市食品集团、高州市农业生产资料配送有限公司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复产重建计划,并按计划逐步完成复产重建任务。对受灾较严重的马贵联营加油站和大坡供销社加油站,我局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并按照成品油经营规范要求进行重建,待新好的加油站经营后再对现在临时恢复加油的两个加油站进行彻底整改。同时对受灾较轻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如大坡加油站、古丁协力加油站的设备进行抢修,临时恢复了经营,确保每镇有一个加油站经营。

(二)多方协调解决受灾企业重建的资金难题。积极指导协助受灾企业筹集资金:一是与银信部门做好协调,争取他们的信贷支持;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如协助碧臣矿水厂等四家企业根据项目要求向上申报复产扶持资金补助;三是积极与税务部门协调,争取税务部门给受灾企业予以帮助支持。

(三)齐心协力使受灾企业复产重建效果明显。在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与受灾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受灾企业的复产重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至目前止,在工业企业

方面,新增复产重建的企业有五家,累计复产重建的有二二一家,未复产重建的有八家;在商贸企业方面,累计复产重建的企业有一三二家,未复产重建的有五家。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加强信息服务。加强有利于受灾企业重建的信息的收集、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方便企业根据实际采取决策。定期深入受灾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受灾企业复产重建进度和需求,及时给予帮助。

(二)加大资金扶持。继续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与银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帮助受灾企业复产重建。

(三)鼓励合作经营。鼓励受灾企业根据各自的设备、技术、产品、资金及人才等实际情况,进行合作、兼并,进一步整合和优化乡镇企业。

(四)增强抗风险意识。通过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形式,加强企业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

(五)促进城乡企业共荣。组织城、乡企业家联谊会,加强城乡企业的合作,通过城区企业的资金和技术带动乡镇企业的发展,帮助受灾的乡镇企业快速复产,促进城乡企业共生共荣。

产康工作计划与目标 第五篇

从担任保健员以来,我以妇幼卫生管理、两个保健、健康教育、产科质量、信息统计以及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要工作目标,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结合我乡实际,扎实开展母婴保健的各项服务,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关心和精心指导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促进全面健康意识,使我院妇幼卫生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住院分娩率为一零零%,无一例孕产妇死亡。

二、全乡无一例婴儿死亡发生,无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发生。

三、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零。

四、孕产妇产前检查率,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

五、高危孕产妇筛查率一零零%,高危孕产妇管理率一零零%,住院分娩率一零零%。

六、认真做到顺产接生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降低剖宫产率。

七、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特别是零岁组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开展较好。

八、七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基本完成妇幼卫生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目标。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

一是认真并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严格资格准入制度,确保依法执业,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操作技能,规范服务行为;加强监管力度,净化母婴服务市场。

二是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v^门配合,坚持持《出生医学证明》入户,提高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

三是继续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提高各项工作效率和质量。四是全面启动免费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优费治疗工作。妇女病普查优治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通过这种近距离地和老百姓接触,也让我们医务人员进一步感受到了作为妇幼保健人员肩上的责任和重担。

(二)扎实抓好项目工作,强化两个系统管理。

产康工作计划与目标 第六篇

产康部主管

岗位职责:

一、负责制定产康中心经营指标和运营业绩考核指标、经营收入指标的完成。

二、建立产康中心宾客关系处理流程及标准,保证产后恢复营运经营品质的稳步提升。三、负责客户的开发与维护管理。

四、产后恢复营销策略的制定和主题活动的组织实施。

五、负责中心日常运营和团队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并监督贯彻执行。

六、负责建立健全部门内的组织系统、运行机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七、督导员工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

八、协调员工之间的关系,增强团队协作精神;

九、定期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汇报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参考建议。

任职要求:

一、大专以上学历,护理学、中医药学、市场营销、营养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三年以上理疗/美容美休基础工作经验,二年以上销售或管理工作经验,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三、有产后恢复、月子中心、美容美体等高端服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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