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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一篇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v^、^v^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范文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v^、^v^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五—一零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九五%左右。

二、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五零零零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五零零零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

(七)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四三零零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四零零零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五%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五零零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一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九)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一零%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三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生猪稳产保供综合应急体系

(十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v^、国家^v^、银^v^、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v^、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

(十四)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现代生猪种业。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二零xx年生猪生产及猪肉供应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决策部署,确保二零xx年生猪不脱销、不断档,价格不大涨的保供稳价目标。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生猪保供的部署要求,成立宝台镇生猪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肖云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群及广播等对生猪保险补贴政策、稳产保供、猪肉价格及非洲猪瘟防控等形势广泛宣传,使群众知政策、明趋势,引导农户增养生猪,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多增养生猪。

(二)加快生猪生产。各村随时摸清生猪存栏情况(包括能繁母猪、仔猪、架子猪、育肥猪),落实补栏数到社或各养殖场(适度户),要按照下发的目标任务完成生猪存栏和出栏,确保能繁母猪存栏和后备母猪的补栏及新建生猪养殖场等各项工作。支持屠宰场与养殖户建立定点产销对接关系,合理安排生猪出栏和屠宰上市时间,确保全镇猪肉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充足。

(三)大力发展替代肉品生产。依托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投入成本低、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效率高的肉鸡(鸭)和蛋鸡生产,加快发展牛、山羊等草食畜牧业,保障肉类总体供应稳定。

(四)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严格执行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相关规定,加强对非法运猪车辆、偷运猪肉及其产品的客运车辆的排查检查力度。由镇畜牧兽站负责公路路口的督查,加强输入生猪及其产品的手续查证,对手续齐全、按规定路线运输的“点对点”调运种猪、仔猪予以及时放行,对其他外来生猪一律按规定处置,生猪产品严格凭动物产品检疫(验)证明、非洲猪瘟检测阴性证明等合法手续予以调运。

(五)严厉打击“炒猪”“洗猪”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散布“非洲猪瘟疫情”谣言、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随意丢弃病死猪、“炒猪”“洗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开具虚假动物产品检疫(验)证明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有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镇畜牧兽站要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村、各养殖场积极开展春秋两季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规定对辖区进行大清洗、大消毒。

(七)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逢场天开展对生猪及其产品的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分析生猪产销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发现价格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后期生猪、猪肉价格走势,及时上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村、镇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二零xx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各村支部书记、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完成二零xx年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

(二)落实防疫体系。建立疫情报告和有奖举报制度。对外公布非洲猪瘟疫情举报电话,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区内疫情,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

(三)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建立二零xx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会商机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生猪生产、肉类市场供求情况,准确把握价格形势,针对稳产保供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三篇

根据一月三零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视频会议和江西省新型肺炎病毒疫情期间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复工复产及粮油供应保障调度会议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加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

(一)成立临川区^v^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园林临川区^v^局长

副组长:余海峰临川区^v^副局长

邓北平临川区粮食购销总公司经理

成员:郄建鹏、彭学光、朱卫和

上官敏、吴文义、徐众田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一、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二、食用植物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二、粮油应急处置步骤

(一)稳定正常供应。由应急加工企业按日常正常加工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为保障我市农产品生产平稳,统筹抓好生产发展、农资供应、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落实蔬菜播种面积,稳定水产品养殖面积,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蔬菜、水产品品种数量充足。在满足本市“菜篮子”供给保障的前提下,大力开展蔬菜、柑橘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民增收。及时组织全市农资储备配送调度,解决农资区域性、结构性缺口,保证不误农时。

二、应急措施

(一)蔬菜保供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农产品保供领导小组指导下,组建蔬菜保供工作专班,落实专人,明确职责,专班实行定期碰头、定期研究,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发生的市场波动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深入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确保全市蔬菜保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持续推进。

二.抓好存量调查。切实抓好在田蔬菜产量调查统计,对蔬菜在田面积、产量、产地批发价格定期进行统计汇总,切实摸清家底,保障市场供应。

三.抓好生产管理。依据市场供求形势,分解生产任务,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生产措施,积极组织本地蔬菜标准化生产,增加蔬菜产量,确保市场供应。

四.抓好市场供应。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在蔬菜调运中出现的运输问题,同时加强与商务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各市场及超市蔬菜供求情况,组织抓好蔬菜调运供应。同时加快推动基地与社区团购平台对接,切实解决好蔬菜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不断扩大蔬菜直供销售。

责任领导:陈琼;责任科室(单位):经作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农业技术科学研究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柑橘科学研究所;联系人:田丹xxx。

(二)水产品生产方面

六.加强生产调度。及时掌握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养殖单主体水产品存量及生产情况,加强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统筹安排,促进稳定生产。

七.做好指导服务。统筹全市水产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专项服务保障行动,及时指导养殖户做好苗种投放及病害防控工作,落实标准化规程和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增加优质水产品供应。

八.协调产销对接。密切关注规模养殖主体对产地运输的需求,协调相关方面保障产地运输畅通,及时组织指导规模养殖户与城乡重要农批和商超市场开展产销对接。积极配合交通、^v^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鲜活水产品快速有效流通。

九.加强监测监管。严格做好水产品用药监督管理,指导科学用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督促指导生产者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加大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的质量抽检频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杨大银;责任科室(单位):渔业渔政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渔政监察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xxxxx。

(三)畜禽生产方面

一零.持续抓好以生猪为主的畜禽产品生产。加强“周报告、月对帐、季调度”,及时提醒指导养殖场户应对恶劣天气影响,提前做好各类防护,备足兽药和饲料等相关物资,抓好生产工作。

一一.强化畜禽屠宰加工。宜昌双汇有限公司、三欣食品有限公司等要保证畜禽屠宰加工正常运转,鼓励建立“点对点”调运制度,强化产销衔接,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工作要求,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鼓励肉禽生产企业对出栏的肉禽进行屠宰加工,建设冷库进行储存,有效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适时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肉禽经营企业实施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一二.加强畜禽疫病防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封住七管住”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意识。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实行畜禽疫病监测排查报告制度。成立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应急组和专家组,严格生物安全管理防护,做好畜禽等相关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强化动物及产品的调运监管,加强畜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强化消毒灭源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张明海;责任科室(单位):畜牧科;联系人:胡亚峰。

(四)农业机械作业方面

一三.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积极推广使用“湖北农机补贴APP”、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加强“一站式”、进村入户等便民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由县商务^v^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股、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股、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及商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商务^v^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对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市场运行综合评价标准和预警标准。根据监测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行分析预测,对整个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作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采取措施的科学依据。

(二)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监控,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有效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应急状态

(一)一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一零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一零零%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二)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一零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五零%,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三)三级状态(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三零%,市民争购生活必需品,个别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

五、建立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建立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华联悦鲜恵、新百华誉集团、亚坤实业、联华超市等数家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发挥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干保供企业要积极拓宽供货渠道,增加储备居民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避免出现商品短缺造成抢购等现象。

六、应急准备

(一)建立市场监测信息系统。在重点流通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设立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控。供应平稳时期,实行月报制度。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

(二)定期进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动态分析,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六篇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保供工作,坚决贯彻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总要求,早谋划、早行动,县商务^v^、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v^等部门通力协作,各保供企业积极响应,共享信息、互通资源,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了市场平稳有序。

一是强化组织抓落实。

二是建立机制稳市场。

一月二四日,由商务^v^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明确五家商贸企业为城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企业,每个乡镇确定一-三家商超作为应急保供企业。每日监测掌握企业销售、库存、进货、运输、货源供应等情况,五家保供企业日均销售量:米面吨,油吨,肉类吨,蛋吨,蔬菜吨等。二月一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中央豪景小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后,商务^v^立即协调华联悦鲜惠超市制定保供应急方案、成立保供小组,为一零零零多户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总金额一六万余元。总体来看,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始终保持货源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秩序稳定,企业购货渠道畅通。

三是创新模式保供应。

四是产销对接助销售。

为拓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市场供应和农产品正常销售,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商务^v^共收集上报成规模农产品信息五零零条左右,涉及家庭农场、贫困户、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近四零零家,其中贫困户二六零多户。引导各大商超积极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产销对接。在新百、华联等七家商贸企业的各商场、超市设立农产品销售专柜、直销点,帮助销售本地农产品,七家企业已销售本地农产品近四零零万元,帮助四零零多名贫困户增收。商务^v^联合县直工委发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初步统计,目前已参加人员有二零xx人,其中党员一零七三人,采购农产品金额计万元,带动六一六户贫困户增收,通过搭建的一六个供需平台,实现销售万元,惠及贫困户六零零多户。三月四日,在焦阳路农贸市场开展消费扶贫助销农产品活动,销售价值四万多元的荸荠、干香菇、鲜鸡蛋、精品牛肉等,均为贫困村、贫困户和具有带贫作用经营主体的农产品。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七篇

春耕虽然尚未开启,“春耕行情”已在A股演绎。今年以来,化肥概念板块已经历了一波上涨,累计涨幅;五一只概念股中四七只实现区间上涨。二八家公布业绩预告的公司中,近六成业绩预喜。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张丽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受地缘冲突等因素影响,国际粮价出现一波明显上涨,化肥价格也水涨船高。因此,去年化肥企业的业绩得到了良好的支撑。

云天化在业绩预增的公告中表示,当前粮食价格仍维持高位,化肥刚需属性强,供给端持续收紧,一季度春耕将催化化肥消费旺季。

对于“春耕行情”看好的板块,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记者表示,短期继续看好化肥板块的投资机会,首先春耕是重要时点;其次粮食安全也是重中之重,对其生产而言,化肥短期受利好因素的支撑还是比较明确。

张丽洁表示,二零二三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在即,往年也都围绕着“三农”问题展开;党的^v^中也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政策面上总体利好农业板块。短期可关注种植业、磷肥及磷化工、钾肥、农药等相关概念。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八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二零xx〕七八号)和省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宿迁市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方案》(宿办发电〔二零xx〕八号)要求,做好当前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肉品供应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以项目落实为抓手,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加快释放潜在产能,提高生猪生产,稳定市场流通,保障调控能力,全面完成生猪稳产保供任务。到二零二一年,全县存栏生猪达到万头、年出栏生猪达到万头;猪肉替代品供应充足,肉禽出栏量达到一四零零万羽。(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推进措施

(一)稳定生猪产能

一.推动现有猪场恢复生产。建立县包乡、乡到场的生猪规模猪场挂钩联系制度,开展疫病防控和生产技术服务指导,及时调度生产信息。保障现有规模养殖场加快补栏,力争恢复应有的生产能力。各乡镇场(街道)对现有年出栏能力五零零头及以上规模猪场要逐场对接,逐场制定养殖计划表,按月明确扩产复产计划,将任务落实到场。二零xx年四月二六日前,各乡镇场(街道)养殖计划要制定到位。争取到二零xx年六月底,年出栏能力五零零头及以上规模猪场八零%实现生产,存栏达到三零万头以上,二零xx年底要基本实现生产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青伊湖农场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新建项目建成投产。对建成的项目要加快补栏,在建的项目要加快进度,签约的项目要尽早开工,确保生猪产能尽快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对立华牧业生态养殖小区、牧原规模猪场、新希望规模猪场等,建立月度进度计划表,实行按月调度,二零xx年六月底存栏量要分别达到三万头、万头、万头;二零xx年出栏量分别达到万头、五万头、五万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推动规模猪场改造升级。重点引导存栏五零零头及以上规模猪场对生产、防疫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为稳产扩产提供安全防控保障。规模猪场要科学分设生产、生活、粪污处理等功能区;升级饲喂、饮水、温控等生产设施和消毒喷淋系统、洗消中心、无害化处理、净污道等防疫设施设备,提高防疫能力,降低养殖风险。各乡镇场(街道)要因场施策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推动改造工作落实到位。到二零二一年,存栏五零零头及以上规模猪场改造率达到八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充实现有基层兽医防疫队伍,配备与养殖规模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防疫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推行政府购买防疫、检测等社会化兽医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结合建立执法事项清单,落实动物防疫检疫执法责任,突出强化动物防疫执法力量。落实屠宰场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按照要求足额配备官方兽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六.保障生猪养殖用地。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二零xx〕四号)等文件政策,养殖设施鼓励建设多层建筑,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一五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针对规模养殖场用地难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开展梳理排查,根据种养循环、种养配套的要求,配置养殖土地资源。二零xx年四月底前,全面梳理出符合规模养殖要求(五零亩以上)的土地资源清单和分布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做好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落实《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二零xx〕八七二号)要求,对年出栏能力五零零零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探索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时间至二零二一年一二月三一日。(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八.规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发展。优化生猪屠宰产能布局,支持大型养殖企业结合养殖布局通过新建、合作等形式发展标准化屠宰加工,推动肉品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屠宰企业争创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企业。要加强对区域内屠宰企业的指导、监管,严格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处罚;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确保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真正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九.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在做好风险评估防控的基础上,简化流程、降低门槛,为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支持;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养殖订单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落实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一二零零元增加至一五零零元等生猪保险政策,实施期限自二零xx年五月一日至二零xx年一二月三一日。降低能繁母猪保险投保门槛,扩大养殖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各乡镇场(街道)要在二零xx年四月底前,对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排查登记,梳理出有信贷支持愿望的养殖场清单并做好对接服务。(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一零.落实财政金融政策。县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保障生猪生产、疫病防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落实,重点扶持种猪场、规模猪场恢复和扩大生产以及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设施建设。要落实生猪养殖贷款贴息政策,重点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五零零零头及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贷款核实,及时将贴息落实到场。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二%,贴息期为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至二零xx年一二月三一日。要落实生猪养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要从快、从简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做到即报即审。要落实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对从县外引进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种猪进行奖补:一是种猪(含纯种猪、二元母猪和种公猪)从省内外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种畜禽场购进,且应提供种猪系谱资料;二是有产地检疫证和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三是调入后隔离观察三零天后健康的种猪;四是种猪产地检疫证明出证时间为二零xx年一零月一日至二零xx年九月三零日。奖补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二零xx年九月三零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保障市场肉品供给

一一.强化猪肉市场供应。各乡镇场(街道)要围绕“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冻猪肉储备任务。商务部门四月二六日前要摸清全县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冻肉批发企业肉品流通、销售等基本信息清单,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冻肉批发企业多渠道组织生猪产品货源;发改部门要加强猪肉储备,稳定消费预期,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农业农村局部门要引导本地屠宰企业与规模猪场加强合作,强化产销对接,提高生猪就地屠宰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一二.加强猪肉替代品供应。统筹抓好禽肉等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加大肉鸡“平改笼”进度,切实提高单位面积肉禽产能;依托益客食品等肉禽屠宰加工企业,充分保障本县禽肉产品充足供应,全面提升市场应急保障能力。到二零二一年,全县肉禽出栏达到一四零零万羽。(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一三.保障困难群体生活。由发改部门牵头,会同财政、民政、教育、人社、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等部门,密切跟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情况,在CPI月同比涨幅超过三%(含)时,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核定发放当月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包括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困难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要统筹扶贫救助资金,做好困难家庭、学生的救助帮扶,保障困难群体肉食供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

一四.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猪肉经营使用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禁止采购、经营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定期对冻库、农贸市场、超市等肉品贮存、销售场所,使用猪肉原料的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采购、销售、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五.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要求,承担辖区生猪稳产保供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县级成立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指挥部,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卫健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v^、邮政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场(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市场保供及生猪稳产工作。

一六.强化部门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恢复生猪生产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做好生猪生产服务指导、监测预警、恢复生猪生产情况调度等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猪肉市场调控和价格监测,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要指导做好肉品供应保障工作,有效扩大猪肉应急储备,适时投放市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生猪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保证符合规划、生态循环型猪场发展的用地需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猪肉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等环节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证质量安全;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生猪生产、财税、土地、环保、金融等支持政策,形成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合力,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一七.加强信息调度。加强生产恢复进展与工作实施进展调度力度,建立任务清单,做到任务项目化,进度图标化,推动目标任务早落实、早见效。对各乡镇场(街道)生猪增养、复养情况,实行月统计、月通报;对项目用地落实、项目建设进度、扶持政策落实等实行月统计,双月通报。

一八.加强督查考核。生猪稳产保供已列入省政府百项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内容,并纳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化过程跟踪和调度,建立县级抓统筹督导、乡镇抓落实的责任制度。各乡镇场(街道)要压实责任,确保完成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街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稳产保供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九篇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v^办公厅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二零一一〕二六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三零零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二零一一年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一零零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v^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粤财农〔二零零七〕三二一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二、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的制订、完善和实施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二零零八-二零xx年)》,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三、建立完善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

(一)落实防疫责任。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六零零元提高到八零零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五零零元提高到八零零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八零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一二零零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四、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一零%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一零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七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一零篇

(三十)出台实施优质企业培育意见,加大对“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省级政策性基金加大融资对接力度,支持融资机构创新开发专属产品,为优质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市对经省级认定的优质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引导“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为国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引导大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具有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链主”企业。更大力度推动“小升规”工作,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继续实施并优化“小升规”奖补政策。支持“链主”企业通过产业纽带、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和技术扩散等,将上下游中小企业纳入共同供应链管理体系,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v^,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三十二)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覆盖研发创新、生产制造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涵盖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共同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增强广东制造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稳定性与可靠性。(省市场^v^、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一一篇

(二十四)全面推动二零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推动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研究出台新一轮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扶持政策。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预警机制,加强问题分析研判,积极应对突发情况,及时处置潜在风险,对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风险提前制定应对预案。探索“链长”、“链主”企业协同推进建立重点产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机制,建立战略储备机制,保障重点生产物资供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v^、省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争取更多国家级研发平台落户广东,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组织实施新一轮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落实国家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对经有关部门核定的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等,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依托创新成果加快布局产业链条,实施一批具有标杆引领示范效应的应用创新工程,落实优先采购国产技术和产品的支持政策,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迭代应用,加大“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支持力度。(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v^,^v^广东分署、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二十六)落实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大力推进集成电路、核心软件、新型显示设备研发和试点应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产业需求大、带动作用强的制造业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项目给予重点政策支持。出台实施全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拓展信创技术产品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产业发展基础的重要行业领域集中,加快在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v^,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一二篇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化解粮食市场风险隐患,全县粮食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粮油市场稳定对加强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粮油保供稳市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镇坪县^v^疫情防控粮油物资保供稳市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粮油供应组、市场监测组、全力做好粮油市场保供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机构职责

鉴于我局实际情况,各小组务必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发扬分工协作的精神,全力做好我县粮油市场保稳工作。

市场监测组:按照国家局要求,启动粮食库存和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制度。

粮油供应组:按照政府指令,做好粮食应急启动的准备工作,时时监测动用数量和品种,及时组织粮源调入补库,确保库存充裕,储备充足,市场有序,价格平稳。

三、经费保障

疫情期间,凡应急粮油物资运输费用均实行运价补贴,以保障运力充足,运输畅通,确保我县粮油库存充裕。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一三篇

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推进全省工业稳增长工作。省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加大对各地工业稳增长的指导和支持。各市要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业稳增长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的跟踪监测,强化预研预判,做好政策储备,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保障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稳定运行。

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将工业稳增长工作列入重点督办范围,实施月度监测、季度通报,对工作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约谈。

加大宣贯服务。各地、各部门要把握好政策时效性,加大政策和工业经济运行亮点的宣传力度,跟踪评估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疏通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不断增强企业长远发展信心。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一四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我县粮食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保障有力,现就做好我县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当前粮油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统一思想、行动迅速、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全力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党委副书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董钶南担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市场监测组、货源组织组、调度保障组。

三、工作内容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杜玄通

成员: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一五篇

(十六)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深入实施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完善外商投资投诉机制,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建立健全重点外资项目挂点联系服务机制,结合政策法规规定和疫情防控需要,提升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便利度。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外资鼓励类项目实行快速比对确认。落实粤府〔二零一八〕七八号文,对符合条件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五零零零万美元的制造业新设项目、超过三零零零万美元的制造业增资项目,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二%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一亿元。办好跨国公司投资广东年会,利用进博会、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等重大平台,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省商务厅,省委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十七)加强对制造业重大项目的服务与支持,落实省政府促进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予以投资奖励。加强全省投资一零零亿元以上(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五零亿元以上)制造业重大项目重点服务指导,定期做好项目调度,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投资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省关键项目清单等管理,发挥省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资源要素支撑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在项目资金、人才、土地、能耗、环境、电力等各类要素资源上给予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v^、省能源局)

(十八)支持光伏、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推进供电煤耗三零零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对纳入规划的跨省区输电线路和具备条件的支撑性保障电源,加快核准开工、建设投产,带动装备制造业投资。推动重点地区沿海、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及LNG加注站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大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力度,二零二二年推动八五零零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大力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一六篇

为认真落实市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二零xx-二零xx年度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促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强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冬季取暖期出现气侯异常、急剧降温天气时,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迎峰度冬工作部署,把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能源供给,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电力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v^、区城管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乡街、天然气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联动、应急联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燃气企业保障气源供应;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区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应急预案,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落实“压非保民”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清洁供暖补助资金汇总申请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本行政区域保供应急专项资金。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运行情况。

区交通局: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区市场^v^:负责做好燃气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各乡街:详细掌握本区域内清洁供暖情况,制定本区域内清洁供暖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或上报清洁供暖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燃气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配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限(停)用气方案及保障措施

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预警后,我区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出现燃气资源匮乏或紧急情况,需按照限(停)用气次序进行限制、停用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第一七篇

(二十)支持各市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和产业保护区块,将重大工业项目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对急需建设的重大工业项目,可按照省的规定使用一定比例的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和“带项目”供应制度,因地制宜设定控制指标,完善产业项目准入要求,提高土地供应效率。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和标准厂房用地。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或混合使用,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支持存量国有工业用地转为新型产业用地、混合产业用地,混合产业用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相应地段各用途对应级别基准地价乘以其比例之和的七零%。支持各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包含工业用途与其他产业用途(不包括商品住宅)的混合用地,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五零%。(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组织实施“十四五”期间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产业项目。完善能耗双控有关政策,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统筹用好能耗指标、排放容量,分解下达节能环保约束性指标时为战略性、基础性重点项目和质量效益好的项目预留合理空间,保障工业发展合理用能。(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区管理,坚持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措施。主动提前介入重大工业项目环评工作,指导优化项目选址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可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降低环评等级等环评改革措施,需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在满足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减排要求基础上,省协调有关市调配给予保障。对高质量编制完成环评文件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高效完成环评审批,保障尽快开工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二十三)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就业服务专员机制,针对国内疫情点状散发可能带来的人员入粤受限等风险,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产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加强用工供需对接,完善供需双方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规范用工市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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