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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照县委、县政府《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的深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范文方案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照县委、县政府《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效劳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治理效能,标准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进展制造和谐、稳固、有序的社会环境。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XX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别离由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共计X人。拟向社会招聘人员X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那么上年龄在三五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法记录,违背打算生育受惩罚必需满三年以上,原那么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躯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二零二一年X月份到位。三、工作范围及职责依照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以下领域行政执法权(要紧指行政检查、行政惩罚、行政强制权)。一、依照建筑业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衡宇违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治理的行为实施查处。二、依照房地产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房地产开发经营治理、物业治理、衡宇治理、房地产经纪治理和商品房租

赁治理规定(资质资格治理除外)的行为实实施政惩罚。三、依照城市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

四、依照城乡计划及其监督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城乡计划治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五、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土地和矿产资源治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六、依照工商行政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工商行政治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七、依照民政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民政治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八、依照平安生产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背平安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九、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工作保障机制一、经费保障。镇财政每一年安排X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治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治理考评的利用原那么;专项工作经费要紧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背八项规定的开支。二、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利用。必需严格依照公事车辆治理规定利用,非工作时刻和节假日不得利用公车,且车辆必需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三、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二零二一年X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那么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需制定完善相应的治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需按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形。

四、机制保障。依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成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一、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给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和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需严格依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二、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需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治理等要紧工作,增强巡查排查,成立相关台账、资料,擅长总结体会,完善制度,推动工作。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许诺显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治理利用和执法车辆治理利用,不得显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治理制度,执法队

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利用必需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篇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字号】赣府厅字〔二零一五〕八九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编办深化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二零一五〕八九号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农业厅、省编办《深化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省农业厅省编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v^江西省委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结合中央编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工作部署,现就深化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理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制,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为,进一步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的体制不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保障不力等现象,防止和纠正多头执法、分散执法,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农业执法全覆盖,基本形成权责统一、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制。

二、基本原则

(一)归并职能、重心下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调整归并执法机构,减少多头执法现象;理清层级执法职责,实现权责一致和执法重心下移。

(二)优化配置,规范管理。优化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立,明确其性质、地位和职责;创新综合执法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提高农业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整体推进,上下联动。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与权责清单清理工作、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机结合,省、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上下联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分级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实行系统内综合执法。二零一六年底前,整合省、市、县分散在农业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的涉及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行政执法职责,交由同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全面实行综合执法,具体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农作物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职责。市、县(区)政府畜牧兽医、渔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分设的,也要实行综合执法。

(二)完善农业执法体系。省农业厅整合分散在厅内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责,按照“撤一建一”原则设立江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省农业执法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市、县两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对现有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责重新界定,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名称,执法主体名称和权限要符合法定要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执法报案点作用,做好受理群众报案和举报,日常巡查、快速勘察、有效固定证据等工作。

(三)规范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按照编制总额控制、只减不增原则,根据人口数量、农业生产规模和综合执法整合的行业范围,合理核定本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数,保证能满足执法需要。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系统原执法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办法,择优选用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不足的,要尽快补充调整到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集中轮训、重点骨干进修等方式方法,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关心基层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确保优秀执法人员留得住、有干头。

(四)理清执法机构的职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执法检查、生产、经营领域的案件查办以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主;设区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重点查办上级交办、下级上报、跨本市辖区的案件以及业务指导、督办县级执法工作,协调跨区域农业大要案执法工作;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重在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指导,重点查办上级交办、下级上报、影响重大、跨区域的大要案,直接查办法律法规赋予省级执法的案件。

(五)完善执法工作机制。理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业务部门的关系,将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等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等职能相对分开,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实施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事后监管职能,农业业务部门负责实施规划制定、产业指导、行政许可等事前事中管理职能。将行政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技术检验检测机构不再承担执法职能。理顺农业部门综合执法与工商、质监、食药监、环保等相关部门权责关系,重点理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执法职责分工,确保执法边界清晰。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完善议事协调、日常联络机制,防止有案不

移、有案不立、有案不结。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三篇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根据《行政处罚法》、《^v^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机编办〔二零一五〕一四五号)精神,结合我市相关部门改革意见,制定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思想,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机构、下移执法重心、相对集中执法力量、建立精简高效并适应我市发展需求的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衡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主要原则(一)执法重心下移原则。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下放行政执法权力,下移管理层级,提升执法效能。市级执法职能和力量向县区,县区执法职能和力量向街道(乡镇)下移,重点解决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基础条件差等问题。市级只保留少量

精干执法力量,主要用于承担我市跨区域和重大执法任务的协调监管。(二)统一执法力量原则。按照“区域整合、一层执法”的原则整合执法主体,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区域内综合执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多层执法的问题,区域内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三)执法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统一安排,协调联动”的原则,区域内执法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区域内行政执法属地管理主导作用,灵活运用综合执法模式,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执法内容和性质,统一组织、领导,集中行动,分类执法,避免“一窝蜂”执法,实现精、准、快、高效执法。(四)精简高效执法原则。按照“精简机构、高效运行”的原则,精简归并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执法机构,缩减执法机构数量,确保行政执法精简高效。(五)依法推进改革的原则。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既定法律框架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破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三、改革任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围: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驻衡相关垂直管理机构;桃城区人民政府,冀州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综合行政执法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列入行^v^力清单的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及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有关的行政检查事项。(一)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一、执法职能和力量向基层下移。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市本级原则上不再保留执法职能和力量。①市本级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权力清单,所列出的行政执法事项原则上全部下放至桃城区、冀州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应向其他县市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同时下放;②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同步推进执法人员和编制下沉;③市级确需保留的行政执法事项、编制和人员,应严格按程序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保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确需维持现行工作机制的,在坚持执法内容和力量下移的原则下,按照市政府批复要求实施。二、整合部门内部执法职能和机构。精简整合市级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和力量下沉以后的内部执法机构,实现市级部门内“一个科室管执法”。①部门内多个内设科室具有执法职能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设立行政执法科;②部门内部既有内设科室又有下属事业单位执法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③部门内设机构不承担执法职能,而是由多个下属事业单位分散执法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事业单位集中。三、设立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①在桃城区、冀州区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接市级下放至区的行政执法事项,综合行使区级政府部

门相关行政执法职能。根据工作实际,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相应的执法队伍。同时将执法力量向乡镇、办事处延伸;②增设工业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程序明确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承担市级下放和本区域内原有行政执法职能。同时可根据管理实际,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③依托滨湖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程序,明确其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整合市级下放和本区域内原有行政执法职能,集中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同时可根据管理实际,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一、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立足于解决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严格落实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协调衔接。明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和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三者之间的职责划分,三者之间要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执法、协调、配合的衔接机制,避免相互推诿、多头执法等现象的发生。①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全市重大、跨区域综合执法;及时向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抄送行政执法等相关文件;指导业务范围内执法内容和流程。②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主要协调处理业务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根据投诉举报内容协调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全市重大、跨领域的执法事项。③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区域内行政执法,对重大、跨区域的执法事项按领域汇报市级执法机构。

二、理顺执法与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不能交由行政执法机构行使,明确由行政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权,政府部门不再行使。在监管职能和执法职能之间要完善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划转的权力和职责,调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彻底厘清执法机构和政府部门间职责边界。三、健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解决妨碍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移送司法机关不畅等问题。形成打击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四.完善执法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事权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后,必须同步完善财政和经费保障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按管理权限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罚没票据,罚没收入须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五.健全行政执法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市区政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

规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与社会管理其他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六、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形成有效震慑。七、建立操作性强的划转调整机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平稳划转、合理照顾、政策倾斜”的原则,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做好执法职能和人员编制的划转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制定人员编制划转办法;财政部门要制定相应方案对财政体制进行调整,津贴待遇适当向基层倾斜,加强财政经费的监督管理,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完善健全有关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平稳过渡。(三)创新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模式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运用传统执法的基础上,市区两级执法机构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

方式监管,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高行政监管效能。二、创新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执法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诉权和救济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三.创新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做到职责与人员编制划转同步实施、机构设立与人员移交同步操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市区两级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逐步统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衡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由市编委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相

关单位要科学筹划,周密部署,大胆探索,创新体制,确保改革扎实有效。(二)密切协调配合。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支持配合工作,结合我市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内容,扎实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后,原承担执法职能的部门不得再行使统一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职能,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执法决定无效。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配合。(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对相关部门的职能、人员、编制划转调整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干预,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我市改革试点任务取得实效。改革过程中对在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不配合、不落实等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四篇

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 省委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xx 省政府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公告》《xx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和《xx 省司法厅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意见(试行)》,依法落实 xx 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结合 xx 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基层^v^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进一步落实^v^、^v^和省委、省政府,xx 市,xx 市深入推进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乡村振兴的新部署新要求,依法落实行政执法权力下放,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顺利完成改革任务,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二)坚持优化高效。全面梳理《xx 市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第一批)》中的执法事项,整合行政执

法职能,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三)坚持为民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推进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执法体系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加快补齐执法短板、筑牢制度基础、强化执法保障,推动综合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组织架构

(一)成立镇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镇党委领导、镇政府主导、分管领导协调负责的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研究和处理综合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由 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协调日常事务。

(二)组建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 xx 镇实际,整合 xx 镇原有的卫生和健康服务站、生态环境所、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站、民政办、规划所、

安监站、人社所等人员和国土所、市场监督所等派驻部门的在编在岗执法人员,组建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落实办公场所。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队长):xxx

副主任(副队长):xxx

按执法领域下设 三 个中队:

一.综合中队:

中队长:xxx

成员:xxx

综合中队主要负责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协助各中队办理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档案管理,协助各中队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协调市、镇各职能部门及市、镇法制审核部门关系。

二.第一中队:

中队长:xxx

成员:xxx

第一中队主要负责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类行政执法。

三.第二中队:

中队长:xx

成员:xxx

第二中队主要负责市场监督、文化、城监、劳动监察、农业农村、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民政类行政执法。

(三)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经研究决定,xx 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设在 xx 司法所,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落实执法办公场所。配备必需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设置专门存放暂扣物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场所,添置配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必需的车辆和专业技术设备。(责任部门:党建办)

(二)明确分级管辖权限。镇综合执法部门要牵头制定执法目录清单。综合执法巡查时,针对案件属性,实行区别对待。对于在镇行政区域内已明确可以实施执法权的事项,由镇综合执法队作出相应处置,以有相应执法权的人员为主,其他队员全力配合开展执法工作。执法案件接受 xx 市执法业务主管部门质量考评和案卷评审工作。对于超出特定区域或超出行^v^力边界的违法行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及时向 xx 市执法业务主管部门汇报,移交 xx 市执法业务主管部门立案查处。(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承接综合执法权限。根据授权,在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第一批下放 二九九 项行政执法权(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类 一五四 项,市场监管类 四八 项,卫生健康类 一三 项,镇区和乡村治理类 四五 项,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类 三九 项,详见《xx市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规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原则,在辖区范围内行使自有的行政执法职权和市直相关部门授权行使的相关执法职权。一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依照《xx 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二零二零年版)》规范日常检查、立案、调查、决定、文书送达、公示等执法流程和时间节点,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统一着装,亮证执法。三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应急联动机制,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市场监督所、派出所、国土所等有关派驻部门配合,定期开展集中联合执法活动,集中整治镇辖区范围内违规建房、破坏农用地、破坏林地、道乱占、摊乱摆、环境卫生脏

乱差等行为。辖区内重大执法行动,由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部署,各有关执法部门积极配合执法活动,镇派出所负责维护综合执法工作的秩序,依法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置,保证镇辖区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五篇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市政府指示精神,结合市城 管局_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建立起长期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果的长效机制,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卫生,通过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使我镇环境卫生明显提高,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清形式突出重点

今年是建党__周年,又迎五。一二三周年,又是灾后恢复重建最后一年,也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奇葆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上讲话精神的一年,为充分展示我镇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我镇重点推进“七进”、治理“五乱”、严格问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督查督办,确保工作持续推进。

二、引导与教育并举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深入人心;二是把“七进”活动推向深入,使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环境治理中来;三是突出重点,以广金、北京路沿线为样板带动全镇整体推进;四是利用场镇社区劝导员逢场天上街宣传不文明行为来带动全镇劝导员积极劝导工作。

三、各司其职全面推进

一是重点抓好场镇周边及农贸市场的保洁工作,重点对背街小巷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对农贸市场的摊位和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治理,同时对广告和牛皮癣进行清除;二是深入推进“七进”工作,使全镇环境卫生明显改变;三是组织各村书记、村主任到“五十百千”示范村(阳关村)进行现场观看,促进全镇环境治理均衡推进。

四、抓推广促运行

一是即时传达贯彻市城 管局五月一一日在和兴安平村召开的户投、组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环境运行模式;二是根据和兴现场会精神,我镇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具体完成时间和户投箱规划;三是采取先试运行工作,在场镇已购置二个户投箱作示范,下步将在主要公路沿线再全面推广,力争年底全面完成户投、组集、村收、镇运、市处理工作;四是加强了垃圾分类户投、组集保洁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五、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常态管理

一是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与各村、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坚持每周一暗访,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促落实,并在工作会上批评表扬;三是落实经费,每月准时下拨保洁员工作经费,确保了环境清洁化的正常运行。

六、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一是群众对环境治理的认识还不到位,存在有垃圾乱扔、垃圾不分类;二是经费不足,特别在落实这次和兴现场会户投、组集箱的经费困难;三是垃圾清运不及时,特别是镇运的垃圾车未解决,修建好的垃圾池无法正常运行;四是针对存在的不足,下步将加强落实,确保环境综合治理运行正常化。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六篇

典型经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经验

《^v^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综合行政执法,是指由依法成立或依法授权的一个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原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而进行的执法。自二零一三年开始,XX区寻找现行法律支持,以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为切入点,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四年时间过去,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明显。

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主要做法(一)整合职能,组建行政综合执法局。在省人民政府的授权批复下,于二零一三年组建了行政综合执法局,以城管工作为中心,开展更大领域、更宽范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根据改革方案,行政综合执法局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行使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房产管理、水利河道等五个领域、八个部门、共二七类行政处罚权限以及相关行政强制职权,实现行政许可权与行政处罚权的分离,制约权力滥用。综合执法队伍由原城管执法大队、规划执法队、建设执法队、房产执法队、水管站执法队

等整合而成。行政综合执法局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装备科(处罚中心)、法制宣教科、执法协调科、督查检查科(监察室)、政工人事科、指挥中心等七个职能科室。下设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按照分区域、分职能的原则,设置八个行政综合执法中队,派驻乡镇、园区承担各辖区的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二)整章建制,建立协调高效运转机制。一是通过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和行业信息沟通制度,打造信息共享平台,畅通了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渠道,保障行政审批、许可与违法检查、处罚、强制执行信息高效对接。

三是建立了统一高效的执法行动机制。组建了行动指挥中心,作为行政执法的指挥调度机构,负责大型执法行动的方案制作、人员物资调度、行动指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通过科学铺排集中执法行动,实现执法资源利用最大化,行动执行能力最强化,确保行动效果圆满到位。建立了行动联合保障机制,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执法行动中各部门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各司其职,为执法行动提供人力支持、设备支持、技术支持和后勤支援,为联合执法行动提供保障。

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执法行为。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公开职能职责、工作动态、办案流程等有关内容,确保了执法行为清正廉洁。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经验总结

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了执法效率、实现执法全覆盖、树立了执法新品牌,一些经验做法非常值得总结和提炼。

(一)是坚持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是推动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前提。强有力的执法体系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必要保障。作为最年轻的城区,正处于建设小康的决战期、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奠定城市格局的关键期,也是各种利益冲突加剧,社会矛盾的日益凸显的时期。只有持续有效的执法投入,有力的执法保障,才能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法制畅通,有效的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坚持合理定责、协调联动,是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保证。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后,相关部门的执法权划归行政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但推动执法工作仍需要各方的协助和配合。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仅仅由执法部门来“堵”,而不通过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来“疏”,显然难以达到长效治理的效果。只有充分调动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三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力推动工作的开展,才能保障执法工作的效果。

(三)是坚持效率为先、民生为本是推动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关键。建立“反映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行政综合执法体系,不仅是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手段,更是维护执法相对人权益的有效途径,如对于违章搭建行为,如果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就可有效降低执法相对人的损失。只有不断的推动执法关口前移、执法重心下移,寓教育于执法中,寓管理于服务中,注重做群众工作的方法,赢得群众的真心理解和支持,才能推动执法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七篇

二零一X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以党的_大和_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年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制度建设和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确保了一方平安,实现了单位安全无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责任

我们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务求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国家安全小组机构建全。主要领导担负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综治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本部门的综治工作形势,及时解决综治中出现的问题。

直属企业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内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做好企业及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各项制度。三是年初市工信委与我局,市局同各科室和所属企业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科室各企业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促使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是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标责任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联络员职责明确,使综合治理落实到位。与所在社区建立联系制度,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沟通密切,情况反映及时,有问题随时解决,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构建维稳防线

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和其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对机关和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坚持“三个原则”,努力构建维稳防线。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确保一方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了各企业和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

大力开展综治、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和居民中进行宣传,全年宣传达到二次以上。加强对干部、职工及住宅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

三、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我们认真组织机关和各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综治工作精神以及^v^和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联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以及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做好综治工作的自觉性。结合平时的学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辖区街道、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搞好暂住人员管理等各种管理工作,主动反映工作动态,按时报送各种材料、信息和半年年终总结,圆满完成二零一X年综治政法报刊征订任务。并采取多种形式,经常要求各单位责任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特别提醒干部职工管好自己的办公室、住宅、自行车、摩托车等设施,教育自己和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或拨打一一零报警。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了大家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从而确保了一方平安。今年,我局机关、所属各企业和本局家属楼没有发生过刑事、治安案件,也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和人身损伤事故。

四、完善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防范水平

我局加强制度、人防、物防三个层次的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强化机关及所属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的提高了防范水平。一是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初对上月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下月的工作进行补充安排;二是在机关办公楼、各企业及住宅小区设有专职值班人员,二四小时轮流值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处理,从思想认识上、工作制度上做到扎实有效,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综治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三是增加投入,强化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物防能力,对机关办公楼、车库等重点部位安装的红外线报警仪及时进行检查修理,达到了二四小时监控,防患于未然;四是坚持重大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安排值班制度,强化了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杜绝了安全隐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平安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平安建设工作坚持“服务大局,预防为主,创建为民,争先创优”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张掖工作,以巩固和扩大“平安单位”创建成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市局有专门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直属企业根据工作实际,健全单位内部领导机构,全面领导和部署机关、企业以及住宅小区的平安建设等工作。一是年初同各科室和所属企业签订平安单位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平安意识。牢固树立平安就是稳定,平安就是和谐的思想,平时注重安全防范意识的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落实有关安全的各项法规和单位内部的安全制度,形成了大家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从而确保了一方平安。三是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平安目标。我们在获得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平安单位”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化平安建设,实现了“八无”,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六、抓好“六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

今年是“六五”普法重要一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v^、^v^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v^常委会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印发了《粮食政策法规选编》。同时,结合部门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有重点的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以及^v^《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工作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强化内部管理,促进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公开了管理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内容。规范了行政行为,推进了依法行政,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组织企业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了《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基本法律,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形成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了以公司法人治理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起到了进一步的推动作用,干部职工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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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办发[二零二x]一六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区贺胜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四月二六日——二七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春雷同志带领区政府办、区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v^、贺胜桥镇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行共九人)赴孝感市汉川市马口镇、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学习考察两地“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经验。考察组先后召开了二场座谈会,对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和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为更好地推进我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的经验借鉴,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地试点工作总体情况孝感市汉川市马口镇、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是中编办二零二x年九月确定的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镇,试点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体制创新,二是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三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两地试点工作从二零二x年一一月正式启动,二零二x年九月上报试点方案,二零二x年三月省委、省政府批复了试点工作方案,二零二x年四月省编办批复了机构编制方案,从正式启动到方案批复历时近两年时间,目前两地还未正式开始实施试点工作。二、马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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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口镇基本情况马口镇紧邻武汉,是汉川的工业重镇,被评为“湖北纺织第一镇”、“中国制线名镇”,素有“金马”和“小汉口”的美誉。马口镇国土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万。辖一个街道办事处,二九个行政村,二七二个村民小组,四个社区。全镇拥有乡镇企业五四零个,个体私营企业三零八二家。初步形成以纺纱制线、电缆光纤、建材陶瓷、针织服装、轻工机械、五金化工为主的六大支柱产业,其中纺纱制线、电缆光纤已成为工业的龙头产业,产品科技含量高,远销国内外,年度税收占计划的五零%以上。二零二x年,全镇工业产值达九六亿元,实现财政收入亿元,农民人平纯收入一万元以上。马口镇为“湖北省综合经济实力五十强乡镇”、全省“楚天明星乡镇”。(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情况一、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农办、市发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v^、马口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汉川市马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体承担改革的协调工作,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现场办公会、相关部门联席会,研究、组织、协调、实施有关工作。二、制定了马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并报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办。目前省委和省编办分别下发了批复文件。三、制定了马口镇发展规划。一是经济发展规划,用五年时间,力争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二二%以上,达二零零亿元,财政总收入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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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一零零家,总产值达到一六零亿元以上;二是按照五年内城镇化水平达到七零%的要求制定马口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四、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以寻求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

(三)省里批复试点方案情况一、省委、省政府批复情况二零二x年三月九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批复了马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鄂办文【二零二x】一四号文),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试点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二是试点的主要内容,三是试点的组织领导。批复中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一)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延续镇级建制,镇村之间不设管理层次。(二)扩大管理权限。一是扩大干部管理权限。马口镇委可对副科级干部(汉川市管干部)的调配和使用提出建议;对中层干部在编制和职数内具有考察权和任免权,简化中层干部任免程序,实行中层干部任免报备制。马口镇范围内的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任免需书面征得镇党委的意见,同时镇党委有权建议主管部门或建议汉川市委组织部责成主管部门对其负责人予以调整。二是扩大综合执法权。批复规定在马口镇范围的行政执法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后,由马口镇具体执行。首批下放的执法权是:①规划建设执法权及违法案件立案、处罚权;②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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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噪音污染、建设施工噪音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流动性污染源等行政处罚权;③对辖区内行政机关单位及监察对象履行监督职责,提出监察建议,对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进行初核④治安处罚权。

三是扩大行政审批权。由马口镇直接管理的单位,其行政审批权由马口镇负责;经批准暂由原派出机关或部门管理的,要充分授权,把能下放的审批权下放到派驻机构,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首批下放的审批权是:①市发改局:小型及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技术改造项目核准;②市地税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备案;地税普通发票领购审批;企业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审批;③市建设局:拟定马口镇城市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马口镇、村建设管理、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承担建筑节能减排责任;项目选址定点及选址意见书;土地征用红线;项目规划方案会审、扩初会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④市环保局:排污费征收管理;生态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县级项目审批、试生产核准及竣工验收,市级排污许可,报市环保局备案;⑤市工商局:商品展销会许可审批权、户外广告审批权;个体户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审批权;公民五零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零零零元以下简易处罚决定和即时处理权;⑥市国土资源局:农村私人住宅用地审核。其它审批事项另行规定。

四是加强公共服务。建立马口镇行政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人社、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工业、计生、建设等方面的“一站式”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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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作平台。窗口服务根据授权,统一由马口镇管理。(三)完善支持政策。包括规划指导、项目支持、户籍支持等。(四)省委、省政府未批复情况。上报方案中有三处未批复:一

是上报的财政支持政策(按照分税制的原则建立马口镇级财政)未批复(被删减);二是上报的土地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划由省、孝感市国土部门计划单列、单独划块)未批复(被删减);三是马口镇机构编制事宜由省编办另行批复。

二、省编办批复试点方案情况二零二x年四月一九日,省编办下发了《汉川市马口镇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鄂编办文【二零二x】四零号),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马口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二是人员编制,三是直属事业单位,四是派驻机构。(一)内设机构。马口镇机关内设六个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牌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二)人员编制:马口镇机关行政编制五零名(马口镇属汉川市一类乡镇,原定编四五名,在汉川市乡镇编制总额中调剂五名),领导职数九名: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一名(由汉川市委常委兼任);党委副书记三名,一名兼任镇长(高配为副县级),一名兼任纪委书记,一名兼任综治办主任;副镇长或其他单位委员五名。(三)直属事业单位。一是马口镇财政所,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二零名;二是马口镇综合执法局,为相当副科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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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定事业编制一五名,受市直有关部门(执法主体)委托承担马口镇范围内执法职责。

(四)派驻机构。上级延伸派驻马口镇(含按区域设置的机构),实行马口镇和市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工作上以马口镇管理为主;其党的组织实行属地管理。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可兼任马口镇相关内设机构副职,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本人条件高配为副科级。

(五)省编办未批复情况。省编办批复内容和上报方案有不同之处,在上报方案中马口镇拟定编六零名,其中党委委员一一名,党委书记任汉川常委,不占汉川市委领导职数、镇长高配为副县级,可将三-五名党委委员高配为正科级,同时设立马口镇城建分局。省编办批复中镇党委书记由汉川市委常委兼任,核定编制五零名,省里并不增加编制,在汉川市乡镇编制总额中调剂,镇领导职数与原来一样为九名;变城建分局为设置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

(二)龙泉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一、龙泉镇基本情况龙泉镇位于夷陵区东南部,宜昌城区东大门。国土面积二五七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二八八二公顷。辖一九个村、一个社区,一一一个村(居)民小组,一八一一六户,五零六五九人,其中乡村户口一四七一六户四八八四三人。是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镇,宜昌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九大规划组团之一,以“稻花香”牌系列白酒和“晓曦红”牌柑桔而享负盛名。二零二x年全镇规模工业企业达到一四家,实现工农业总产值一三零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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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一零五二零元。连续多年跻身湖北省综合实力十强乡镇行列。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情况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与马口镇基本相同,只是在改革方案中制定的五年总体目标不同:力争地区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二五%以上,达到二六零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五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到二零家以上,总产值达二四零亿元以上。三、省里批复试点工作方案情况目前和马口镇一样,省委、省政府已批复了该镇试点方案,省编办批复了该镇机构编制方案。省委、省政府批复中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与马口镇批复基本相同。省编办批复与对马口镇批复有不同之处;。(一)内设机构。与马口镇机关内设机构不一样,内设五个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农村工作办公室。(二)人员编制:与马口镇一样,镇机关定行政编制五零名(龙泉镇属夷陵区一类乡镇,原定编四五名,在夷陵区乡镇编制总额中调剂五名),领导职数九名: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一名(由夷陵区委常委兼任);党委副书记三名,一名兼任镇长(高配为副县级),一名兼任纪委书记,一名兼任综治办主任;副镇长或其他单位委员五名。(三)直属事业单位。一是龙泉镇财政所,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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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定事业编制二零名(与马口镇完全一样);二是龙泉镇综合执法大队,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一二名,受市直有关部门(执法主体)委托承担马口镇范围内执法职责。(与马口镇不同)

(四)派驻机构。批复与马口镇一样。内容仅供参考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九篇

樟山镇综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在樟山镇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根据〈^v^**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及《^v^**市委贯彻落实〈^v^**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及深化改革的一二个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权力下放,进一步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理顺区、县(市)和中心镇两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中心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中心镇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目标根据樟山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结合其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和担当能力等实际,按要求行使建设城管、国土规划、水利、交通的行政执法职权,争取用二年左右的时间,形成职权行使到位、队伍能力提升、执法行为规*、执法成效明显的工作新格局,促进樟山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执法职权依法行使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下列首批行政处罚权,并履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一)行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行使建设城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设(除规划部门已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且尚未作出决定、已批准的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设计或许可条件建设、临时建筑到期后未经续批外)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水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五)行使乡、村公路施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机构设置樟山镇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综合执法工作,副科级建制,下设两违巡查中队、安全监察中队、市政管理执法中队。五、相关规定(一)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樟山镇政府为综合执法主体,综合执法局作为镇政府的职能机构,代表镇政府统一行使由镇政府承担的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

(二)合理确定执法职权。依法行使的首批执法职权,经市政府组织清理确认,涉及城管、规划、土管、水利、交通五个区级行政机关的一二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详见附件)。

(三)批次下放行政职权。行使经市政府清理确认并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的同时,今后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新增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应当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请,经区、市有关部门审核,报去、市政府确认并公布后,由樟山镇政府行使。

(四)配备合格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应与执法任务相适应,人员性质应为事业编制,确保在编在岗,并根据执法类别不同要求配备相关技术专业人员。人员在现有在编人员中双向选择调配,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五)落实执法办公场所。在确保正常办公场所的同时,充分考虑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依法暂扣物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需要的场所和条件。

(六)添置配备执法装备。添置配备开展综合执法必需的装备设施,在此基础上,可利用市级机关现有检验检疫检测专业设施和专业技术平台,或者借助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强化执法技术支撑。

(七)统一执法标志标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执法标志。樟山镇综合执法局可参

照城管服装标志和装备标识的式样,标识名称统一为^v^行政执法”。

(八)统一执法文书格式。综合参照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各类执法文书,编制统一的执法法律文书格式,使用吉州区樟山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专用章”。

(九)申领颁发执法证件。在参加并通过吉州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后,樟山镇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申报领取《**省行政执法证》,执法种类标注为:综合行政执法,执法区域标注为:吉州区樟山镇。

(十)使用统一运行平台。统一使用**市行^v^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分配独立的用户名,建立执法标准流程,细化自由裁量权,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全程纳入行政电子监察。

(十一)明确分级管辖权限。在樟山镇行政区域内已明确实施的执法职权,原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在其*围内行使相关的执法职权。

(十二)推行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市级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抄报相关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情况。樟山镇综合执法局每月进行案件统计分析,根据执法案件类型,分别上报相关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备案。

(十三)确保执法经费到位。综合执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拨款。综合执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使用市财政部门规定的罚没票据。

(十四)确定法律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樟山镇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吉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落实公安保障措施。派出所要支持和保障综合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组织实施(一)加强试点组织领导。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执法工作组负责组织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工作组由区政府^v^、政法委、法院、城管局、樟山镇等单位组成,组长单位为区政府^v^。(二)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区级执法部门与樟山镇政府及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协商和业务指导定期联系制度。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樟山镇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予以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规*和促进综合执法行为,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三)强化队伍管理培训。加强对综合执法局所有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提高

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引导公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切实强化对外宣传,注重引导舆论氛围,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零篇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动我县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二零二一〕五一 号)以及 《淳安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乡镇行政执法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整体政府”理念,牢牢把握“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总纲,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因地制宜、个性化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推广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基层治理所需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建立健全县乡联动、高效协同的执法工作机制,推动乡镇执法“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实现综合执法平台的迭代升级,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赋予汾口、威坪等乡镇 行政处罚权

在条件相对成熟的汾口镇、威坪镇区域内通过赋权方式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由汾口镇、威坪镇人民政府分别

相对集中行使《淳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乡镇应及时移送。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予以协调,必要时指定管辖。

其他乡镇按区域派驻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赋权推广“一支队伍管执法”。(如有意愿通过赋权模式开展执法也可提出申请)

(二)建立执法事项清单

坚持“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浙江省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对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与乡镇执法能力相适宜的以及在公共安全、生态保护、集镇秩序、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乡镇基层管理迫切需要选择一批执法事项,编制形成《淳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实行动态调整。

(三)组建综合执法队伍

一. 执法队伍组建。在汾口镇、威坪镇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乡镇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行使通过赋权的执法事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接受县

级有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按照乡镇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落实独立办公场所。其他乡镇各派驻执法队伍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中平安法治模块,以联合执法模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 执法人员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从严从紧核定。全面整合县级部门各条线派驻及基层现有执法力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中队整体划转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部分赋权执法事项的职能部门要逐步落实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自身要挖掘潜力,安排持证的执法力量充实执法队伍。

三. 执法队伍管理。执法队伍接受所在地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由乡镇党委副书记任执法队队长,设常务副队长一名,主持日常工作,常务副队长由乡镇任免。严格执行部门派驻人员和编制“双锁定”,赋予乡镇指挥协调权、考核管理权、推荐提名权及反向否决权,下沉干部福利待遇和管理按照 淳政发〔二零二二〕二 号文件精神 享受乡镇同级干部待遇,相关规定如有调整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指挥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指挥机制。以“基层治理四平台”为主轴,打通县乡村三级纵向指挥平台体系。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与乡镇协作配合,建设数据集成、协调指挥、应急联动、精准调度为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县乡指挥体系,实现数据打通、信息共享、实时联动,形成发现、交办、处置、反馈、考核评价

全环节全链条的工作闭环。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一篇

二零_年以来,在单位党组织和其他领导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_大精神和二零一X年两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的推动了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和进行。在单位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单位的整体工作运行良好。

一、加强学习,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文件,不断地用知识充实自己,使个人的工作能力水平大大提高。只要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政策、新文件出台,都及时组织人员学习,确保工作不失误。在工作中,从不言苦,尽职尽责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把维护稳定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做到每季度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每一阶段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亲自抓,具体协调解决问题。

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两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尤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做到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

三是明确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四是强化对各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析、预测、从思想上、工作上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隐患采取早发现、早处置,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人员措施三到位;四是设立意见箱,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齐、配全各类办公用品,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到工作有制度,经费有保障。五是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及时化解了各类不安定因素。

二、强化服务意识,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矛盾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消除隐患。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分段解决”的口号,对原有的一些工作制度作了修改,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重大案事件追究制,一票否决权制等一系列制度,使市场管理人员做到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因为管理措施得力,人民群众对卷烟专卖工作满意度大大提高,消费投诉明显下降,近几年来市局(公司)在卷烟市场管理工作上没有出现执行政策上的偏差而引起不稳定事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好评,确保了社会治安稳定。

三、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和企业稳定。

在今年公司竞聘上岗过程中,及时与职工沟通联系,多次深入基层、千方百计解决基层各种困难,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做好开导工作,积极宣传《信访条例》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四、狠抓人防、物防、技防,努力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针对一个时期家属院内自行车盗窃案件频发状况,组织综治小组成员详细研究对策,采取许多有效措施。一是要求保安人员做好看家护院工作,加强对院内、周边及办公楼的巡逻和保卫,要求职工上下班关好门窗,自行车一律停放进车棚,夜间一二点准时锁大门。二是在单位办公楼、卷烟库房等重点部位安装了防盗报警装置和防护栏、防盗门。三是配备了灭火器,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使职工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正是采取了以上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了治安事件的发生,职工能够安心工作,群众有了一个良好生活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维护,在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存在忧患意识,相信在单位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参与下,我们一定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开展进献一份力量。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二零xx﹞五号)和^v^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委办发〔二零xx〕四六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政办发〔二零二一〕五一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快推进镇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基层治理四平台基础上,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在镇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构建执法分工边界清晰、执法队伍统一指挥、执法机制高效协同、执法手段智慧升级的“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一)二零二一年底前,着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强化镇执法队伍的统筹调度、指挥协调。镇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体系有效运行。(二)二零二二年底,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二五%以上,与乡镇(街

道)权力清单和审批许可事项匹配率达到八零%以上。二、主要内容(一)实施范围和步骤。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尽放、分批下放的

原则,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试点镇统一行使。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工作实际,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涉及到市容管理、自然资源、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二零个领域五四二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涉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具体内容包括:

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二.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四.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五.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六.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

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

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八.发展改革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九.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零.经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一.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二.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三.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四.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五.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六.历史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七.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八.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九.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二零.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除上述领域外,纳入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经市、县政府统一公布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以及地方立法新设或增设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在县政府发文明确划转并公布后,同步赋予试点镇人民政府,由其在所辖行政区域内行使。

(二)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一、机构设置。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原则,整合辖区现有站、所、中队执法力量,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并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二、人员配备和管理。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以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由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具体安排如下:

(一)镇班子分管领导兼任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镇合理调配部分行政编制人员充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按规定领取执法证。

(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镇中队部分人员划转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应急管理局及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不定期派驻,其派驻干部履行日常监管、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职责。派驻要求为每周至少安排一-二天时间参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同时办公场地定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所在地。

(三)执法队设置实施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其考核工作由乡镇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有关主管部门派驻的综合执法人员,其编制、人事和工资福利关系保留在县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关系、日常工作等其它方面全部纳入乡镇管理,相关负责人由主管部门书面征求乡镇意见,同意后进行任免。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三篇

二零xx年元月以来,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导下,在各村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一年来,文化站不断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文体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非富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了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

一、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及各村双基情况

在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双浮镇村组建规范了文化阵地建设,综合文化站内设:棋牌室、排练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书画室、留守儿童阅览室、政策宣讲室、多功能厅、视听室、老年学校、党员教育中心、工会宣教室等,各村也都成立了文化骨干队伍。通过这些功能室的活动的开展,不仅为群众带来了丰富的精神食粮,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也厚积了文化土壤,对精神文明建设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双浮镇二零二一年工作开展文化市场管理情况

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利用重大节日,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共开展各类活三八场,服务人次达三六八零零多人次。各图书分馆服务人次二二六零零多人次,按照上级要求我镇组织镇村两级文化管理员,文化站站长亲自带队;对一零个村进行文化惠民工程社情民意满意度入户调查,共入户调查二八九户,满意度为八七%。

三、二零二一年双浮镇开展大中型文化活动情况

双浮镇综合文化站,二零二一年一月以来,共开展大中型文化活动一二场次。如:一月九日中部协作区“庆元旦迎新年”书画展览及交流,二月一日双浮镇综合文化站组织写春联、送春联及双浮镇文化志愿者开展“过大年送春联”等活动,二月二六日双浮镇“庆元宵”节系列活动,三月八日“庆祝三八”文艺汇演,双浮镇庆“六一”文艺汇演,八月一二日文化巡演,九月八日在双浮镇中心经典诵读演讲比赛,一零月一日双浮镇组织书画、陶瓷展及书画培训文艺汇演走进养老院等二零场次。送戏下乡一八场次,送电影下乡一四四场(每村每月/一场),政策、法规、新民法典等各类宣传活动二六场次。

四、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存在的问题

一是镇村文化专职人员少,多数是兼职的;二是村里领导不重视,文化活动开展的少;三是加强文化队伍建设,鼓励镇村两级文化队伍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挖掘特色活动:四是加强村级农家书屋规范化建设、定期对村级图书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继续开展阅读活动,提升文化生活质量。五是严格落实文化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制度:六是积板参与上级组织的的各项文体活动;七是加强文化站的自身建设,创造性开展文化活动;八是县里拨付镇村的文化经费不到位,没有很好地使用。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XX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三五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二零一五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一、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二、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

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四、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五、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六、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七、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八、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九、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一、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

规定的开支。二、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

政执法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三、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二零一五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一、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二、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

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

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二零一四〕三五号)、《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二零一四〕七八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主要目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

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阳光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一.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二.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三.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一)试点领域范围。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继续行使原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公安交通等八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盐政发〔二零一二〕四零号已经公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下同)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职权的基础上,增加集中行使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并扩大环境保护等四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为:一.集中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的一八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二.集中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河道、水资源、农村供水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一六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三.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除外)等违法行为的八二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四.扩大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的二三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

五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

制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四)严控人员编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一零名、事业编制(参公)一二零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

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五)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

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一.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

划分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

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二.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三.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四.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

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v^、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v^负责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

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五篇

xx 县**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和完善基层执法体制机制,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落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x 委办发〔二零一九〕x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x 政办发〔二零二一〕x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v^法治思想和^v^^v^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会议和市委七届十次会议的决策部署,通过在**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合现有队、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助力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基层治理新格局,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范围。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的快”“办得好”为重点,加快推进整合基层执法力量,提高乡镇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按照“依

法下放、宜放则放”和“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将城乡规划、生态环境管理等 一零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下放到**镇,在**镇行政区域内,以**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具体事项见《赋权**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后续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内容包括:

一.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二.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四.行使房地产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五.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六.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七.行使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八.行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九.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行政处罚权划转给**镇后,相关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再在该区域内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权,跨区域跨部门的案件除外。

(二)综合行政执法的机构设置。

**镇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县综合执行政法局派驻**执法中队挂牌,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统筹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推动解决基层“权力有限、责任无限”、“看得见管不着”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执法力量下沉和事权下放,进一步压实执法属地责任。

(三)综合行政执法的人员配置。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整合**镇现有分局、队所及“四个平台”执法人员力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身份性质不变,编制、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由**镇属地管理为主,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根据执法需求,**镇可调剂人员充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配备必要的法制审核和开展听证工作等相关人员,强化乡镇对属地执法派驻人员的协调指挥权,提升乡镇统筹能力。在**镇设有分局、队所的县级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可按事项划转情况,视情整合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综合行政执法的管理体制。

进一步理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避免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镇政府名义开展综

合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受理机关为县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本方案确定划转的相关行政处罚权。

(五)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明确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与**镇的协同责任,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技术支持、举报受理、业务培训和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镇人民政府在行使相关执法权时,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供检测、检验、认定、鉴定等协助配合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镇政府与相关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执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的,报县执法协调委员会决定。协调期间,不得影响法定职责履行。

二.建立业务对接指导机制。建立业务主管部门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的业务对接指导机制。在赋权事项的执法依据、检查内容、常见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办理及强制权等内容方面,业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关注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掌上执法办案水平。

三.建立执法保障机制。一是加强基础保障。根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按标准配置和落实**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办公场

所、执法车辆和各类执法技术装备,统一执法文书、标志标识和执法服装,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人走”的原则,**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由财政予以统筹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所得,应当全额上缴国库。三是完善公安保障机制。结合新型城乡社区警务战略,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由公安机关落实必要警力即时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对以暴力等手段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照《^v^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查看、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合法、规范。制定内部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全面推开、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以上下同欲的决心推进改革。

(二)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党政齐抓,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对接和落地推进。按照改革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倒排时间节点,完善任务分工,强化改革的正向激励,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形成协同联动的整体工作格局。

(三)狠抓工作落实。压紧压实改革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及时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安排、责任分工等,突出试点工作重点,探索解决关键问题,积极稳妥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改革期间,**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现有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严禁出现思想混乱、队伍涣散、工作断档现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附件:赋权**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赋权**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序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具体划转

执法事项

自然资源(共 八 八 项)

三三零二一五零四一零零一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五零四一零零二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五零四零零零一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五零四零零零二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五零四零零零三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五零七三零零零

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五零六七零零零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改变临时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用途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五零六八零零零

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违规承揽明知是违法建筑的项目设计或者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

生态环境(共

八 八 项)

三三零二一六一三二零零二

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六二八二零零零

对违法在人口集中和其他需特殊保护区域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六二七七零零二

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六二七九零零一

对经营者未安装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净化设施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六二八一零零零

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改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六二八零零零零

对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六零九八零零零

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六二七二零零零

对文化娱乐场所等商业经营活动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

住房城乡建设(共 零 三零 项)

三三零二一七一三八零零二

对在绿地内放牧、堆物、倾倒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七一三八零零四

对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七一三八零零五

对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七一七一零零零

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七一八八零零零

对出租危险房屋或者将危险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七一八九零零零

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七二四零零零一

对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政处罚

三三零二一七二四零零零二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六篇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津南政发〔二零一五〕四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稽查执法

津南区人民政府印发津南区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津南政发〔二零一五〕四号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津南区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六日

津南区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基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快捷高效、责权一致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就我区全面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会议精神,以美丽津南建设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和缩短执法半径、提高管理效率的工作思路,在全区各镇实施“一支队伍管全部”的综合执法机制,切实强化镇政府的管理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界定镇综合执法具体事项和权限范围

一.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规定,我区各镇可以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并可以实施与之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水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资源,向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管理范围弃置堆放垃圾,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堤防滩地种植,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内设置拦河渔具捕捞,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葬坟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在引黄济津水源保护范围内设立摊点、市场,在城市排水设施以外的河道水体中洗涤衣物、清洁车辆和容器的行政处罚权;

(三)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卫生许可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违反公共场所控烟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造的证据或者隐匿、毁灭证据,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政处罚权;

(五)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出高噪声招揽顾客,餐饮服务经营者因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对附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及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等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六)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花圈、纸钱及其他丧葬用品,非法从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殡葬服

务业务和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在街道、楼群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放或者焚烧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进行吹打念经或者抛撒纸钱等迷信活动,在干线道路两侧摆放花圈、花篮,以及在其他地方摆放花圈、花篮,影响周围群众生活和通行的行政处罚权;

(七)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的行政处罚权;

(八)公安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行政处罚权;

(九)商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备案变更,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七篇

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政府举办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娱乐、科普培训、信息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文化活动于一体,服务于当地农村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机构。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完成淮上区“千场文艺千村行”下村演出任务(每个村每年演出一场,不包括三个居委会),共演出一二场。

二、完成了农家书屋免费开放工作,实现了每周开放五天以上的目标。

三、每村开展了一场体育活动,全镇完成了二六场次。

四、电影下村完成每村一二场次任务(每村每年一二场电影放映任务),目前每村已完成九场。

五、文化站投入近五零万元装修完成,内部设备采购完成,七月底已正式对外开放。文化站实行错时开放,平均每天进站活动人数五零人左右。

二、其它工作完成情况

一、留守儿童艺术培训基地培训工作正常开展,编排的节目《看家灯娃》在二零XX年全省少儿小荷风采舞蹈比赛中获得二等奖,目前在国家一级编导、安徽省舞蹈协会会长金名老师的指导下,正在全力排练新的花鼓灯节目,已入选全省群英奖的选拔赛。

二、举办了迎新春农民卡拉OK比赛、“创城杯”庆三八广场舞比赛及“三月三”古会系列文体活动。举办了庆双节卡拉OK比赛、广场舞比赛、象棋比赛和少儿绘画比赛。

三、上报了五个村居的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投入近一零万元在镇区安装了三组健身路径。

四、上报了三名文化协管员名单,目前已正式在文化站轮流上班。

五、在元宵节、端午节分别到组织人员到敬老院和社区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

六、完成了二零XX年国民体质测试工作。

七、为周郢、路东、路西等村居新配了移动音箱。

八、为杨湖村、清河村配备了三合一篮球架,并已安装到位。

九、对全镇的健身器材进行了安全检查。

一零、扩召兰花班及锣鼓班学员二零名。

一一、文化站举办了少儿绘画培训班,目前有学员三零人,二小少儿合唱团正常开展培训活动。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八篇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社会,构建和谐机关”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己任,积极适应新形势对综治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全社会管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全局和谐稳定。

一、强化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局重点抓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实调整了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苏旻任组长,所有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副处以上干部、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化了工作措施,制定了《娄底市商务局二零一X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对全年综合治理工作做了统筹安排。三是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商务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当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和“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奖惩挂钩,严肃责任倒查追究,以达强化效果的目的。

二、建章立制,加大创建平安机关力度

在平安创建活动中,市商务局针对普法教育和平安创建对职工队伍的要求,以^v^、湖南省的《安全生产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局实际,精心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考勤值班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等一系列平安建设规章制度,保证了平安创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由于在制度制定和落实方面抓得严、抓得细,局机关、基层单位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

三、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细致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二零一X年,随着“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新的矛盾不断出现,信访事件也有了新的变化。年初,制订了领导干部年度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计划,针对上访案件,我们按照“一个问题、一名包案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方案、一定时限、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调处化解,做到件件有书面答复,件件与当事人当面沟通,千方百计做好解释与稳控工作。

二零一X年一一月一八日-二零日,湖南省第四届“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简称“湘博会”)在娄底市体育中心召开,为确保“湘博会”顺利召开,市商务局会同市维稳办、市^v^在全市范围内对重点信访人员进行了摸排,并制订了《湖南省第四届“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期间信访接待劝返工作方案》,成立了应急处置工作组,确保了“湘博会”期间的“零上访”。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待上访群众八批、一五零余人次,其中七件案例均成功调处化解。

二、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是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年,我局结合实际,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了打击流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制订并下发了《娄底市商务局二零一X年“打非治违”行动方案》。三-五月份,各分管领导分别带领市场运行调节科、商贸服务科、投资管理科、市场建设办、商务执法支队等业务科室,深入县市、深入企业,自上而下,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发动,对所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明确。

市商务局先后派出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副局长覃章荣、总经济师刘飞跃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检查和暗访等方式,深入各县市区及乡镇,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就“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抽查、暗访了三四家企事业单位,并就督查情况下发了督查通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检查组一三零个,参加检查人员一一五零人次,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九四三家,共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一零七处,已整改九六处。

在全市商务系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中,截止一一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五三零零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一五四零多台次,查处各类行政执法案件三零零多起,检查了生猪屠宰、酒类批发零售、成品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再生资源回收等多市场、多领域,实现了商务执法日常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一零-一二月份,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保障行动中”,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了领导责任,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了督查、排查、整改等工作,坚决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全市商务系统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扎实做好防毒禁毒工作。为认真落实《禁毒条例》,省市禁毒委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商务系统吸毒人员的排查和管理登记。为深入开展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积极与韶山海关等部门联系,对我市自二零_年以来有进出口业绩的四零余家企业就进出口业务进行了调查摸底,经排查,全市无一家企业有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为强力推进“无毒单位”、“无毒家庭”创建工作,与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家庭拒毒书》,组织全局机关女职工成立了“妈妈禁毒联盟”,并将相关禁毒宣传资料带回家庭和所有社区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全局没有发生一起“涉毒”案件。

四、积极参与,维护驻地和谐稳定

在参与驻地综治工作中,我局历来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户的管理,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入户登记制度,配合社区民警对我局办公楼六个门面及下属机构和原商业局等老院子逐栋逐户开展入户核查登记,采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共采集到流动人口八零余人,涉及到四零余户出租户和六个门面,并将采集的信息及时录入湖南省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同时,大力支持社区创建“平安社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共投入资金约二零万元,先后为清泉社区、童家社区等老旧院落进行改造,共硬化路面九二五㎡,更换路灯四杆,加盖明沟盖板七三零余块,为社区在娄底“创卫”工作中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加强教育,营造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一九篇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

政府^v^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案^v^要求,结合我

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

建立效劳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开展

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

一名由**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兼任,成员由镇

政府干部\**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名。招聘人员条件为:

原则上年龄在三五岁以下,五年无**犯罪记录,违反方案生

育受处分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安

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二零二一月份到位。

三、工作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

执法队履行以下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

分、行政强制权)。

一、依照建筑业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

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二、依照房地产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

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

政处分。三、依照城市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

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四、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视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五、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六、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七、依照民政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八、依照平安生产管理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围,对违反平安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九、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一、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二、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必须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三、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二零二一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一、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二、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善于总结经历,完善制度,推进工作。三、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格执行法律政策,决

不允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展政体制改革,根据^v^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市、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v^(浙政办函〔二零二一〕三五号)、^v^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案的复函^v^(浙编办函〔二零二一〕七八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开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主要目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工作根底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建立执法

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一.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视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视处分职能相对分开、监视处分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二.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三.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二、试点容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零篇

为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X办发〔X〕五四号)、市编委《印发〈X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编〔二零一七〕一七号)和市编委《〈X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X编〔二零一七〕二三号)要求,现就推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宜学的新X提供坚实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保障。

——坚持“两个相对分开”原则。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转变执法管理方式,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权责一致、精简高效原则。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执法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队伍,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问题。

——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县级政府主体作用和管辖优势,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监管缺位问题。

——坚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原则。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等有机结合,统筹谋划,稳步实施,务求实效。

二、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全面推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整合相关执法职责和机构,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作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配备局长一名、副局长三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权,并承担法律责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再加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城市管理相关人员编制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具体执法工作。按照“编随事走、人编同调”的原则,将相关领域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并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执法中队,派驻各镇(街道)、X经济开发区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整合的执法职责范围: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商务等七个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境保护(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等方面)、工商管理(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方面)等二个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整合的机构: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管理。

(二)扎实推进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单设执法队伍的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卫生计生、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七个领域,将行政执法职责统一归并到一个执法机构,实行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其他设有专门执法队伍的领域,将执法职责划归部门(单位),相关执法队伍不再保留;未单设执法队伍的,由部门(单位)直接承担执法责任,不再单独设立执法队伍。通过推进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有效解决执法权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调整整合的机构:一.撤销X县粮食执法稽查大队,整合县^v^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由县^v^监督检查科承担。二.X县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不再挂X县节能监察大队牌子,整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力科承担。

三.X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国土资源局(X县不动产登记局)管理。整合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四.整合X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X县交通稽查站,组建X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交通运输局管理。整合县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五.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整合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六.X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农业局管理。整合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和县渔业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七.整合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X县计划生育调查大队,组建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整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及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八.X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整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及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九.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与X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合署办公,由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重管理。整合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及相关执法人员划入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X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三)健全完善镇(街道)综合执法体系。一.搭建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派驻镇(街道)执法中队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其业务工作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一篇

(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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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实施方案

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补齐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向乡镇延伸。根据《^v^中央^v^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二零XX〕三七号)和《^v^省委省人民政府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二零XX〕三六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城镇环境为目标,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从根本上扭转城市管理在基层乡镇缺位现象,为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工作机制和执法主体按照属地管理为主,城管执法为辅的原则,推行“乡镇吹哨,城管报到”共治共管机制,由市城市管理局抽调执法力量,配合乡镇政府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基层治理新格局,推进乡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执法区域

参与配合管理执法区域为乡镇政府驻地主要商业街区、农贸市场等,并逐步向乡镇全域延伸。

四、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围绕乡镇街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执法人员配合乡镇政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影响镇(乡)容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二)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商亭等其他设施,影响镇(乡)容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三)对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四)对在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张挂、张贴宣传品等行为进行制止纠正;(五)对不按规定地点、方式冲洗车辆,造成污水漫流、遗弃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六)对擅自在道路上设置斜坡、台阶等影响镇(乡)容或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圈占道路、公共场地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七)对街道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八)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乡镇的执法行为(涉及部门为执法主体,文书票据由涉及部门出具),市城市管理局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协助。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等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宣传乡镇综合执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三)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借助城市管理向乡镇延伸的契机,加强镇(乡)容秩序管理,打造规范有序、环境优美的镇(乡)环境;^v^门在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提供执法保障。(四)强化机制保障。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沉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章立制,严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经费保障,依法落实下乡补助等政策,确保乡镇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二篇

二零xx年以来,XX县以中办、国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深入推进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为契机,县、乡密切配合,统筹联动,在乡镇和街道通过合理确定综合执法范围,整合相应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通过放权赋权、推进执法力量下沉,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问题,打通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通过一系列改革,乡镇和街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提升。现将有关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情况

二零xx年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以来,XX县重点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优化机构设置、配强人员编制、统一购买设备等方式,保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全面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统筹协调、齐头并进推动全县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三)科学放权赋权。依据XX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扩展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新政文〔二零二一〕八号),采取乡镇(街道)“点菜”和县直部门“端菜”相结合的方式,科学编制放权赋权目录。由乡镇(街道)立足破解“看得见管不着”难题,提出拟承接行政职权目录;由县直部门立足破解“管得着看不见”难题,提出拟委托行政职权目录。两个目录形成后,将耦合度较高的行政职权梳理筛选,作为拟下放行政职权目录,参考此前河南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最终确定放权赋权XXX项,其中基础事项XX项,县直单位委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实施的委托事项为XXX项。

(四)配强人员编制。XX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核定事业编制XXX名,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核定XX名,占乡镇(街道)全部事业编制的XX%。通过“减县补乡”,全县下沉人员编制XXX名,有效补充和加强了乡镇(街道)工作力量。人员下沉后,综合考虑工作能力、执法经验、年龄、性别等因素,选优配强执法人员,XX个乡镇(街道)现有执法人员平均年龄XX岁。

(五)统一购买设备。为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县XX个乡镇(街道)统一配备执法装备。参照住建部城市综合执法服装配备标准,投入XXX万元为行政执法人员购买执法服装;投入XX万元,配备防暴头盔、防护盾牌、执法记录仪、高音喇叭等执法装备;年投入XXX万元租赁执法用车XX辆,为乡镇(街道)执法巡查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问题

(一)改革创新意识不强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认识不到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对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意义,认为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只是改革中必要的职能调整,对发挥综合执法平台的协调指挥作用重视不够。二是过度依赖末端执法。许多派驻机构在日常工作中,疏于前期监管,重罚轻管,导致行业监管缺失,造成社会管理和执法脱节,执法资源浪费严重。

(二)执法力量保障不到位

一是派驻人员结构不合理。各部门派驻基层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老龄化严重,且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过多。二是派驻机构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乡镇(街道)执法的对象是当地群众,要求执法人员既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又要具备灵活处理各种纷繁复杂乡邻关系的工作经验,但目前执法队伍持有执法证人员占比太少,专业能力不足,工作方式简单,不能将情、理、法三者有机结合。

(三)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责任不清

一方面,部分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刻意弱化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利用属地管理原则不加拆解地将职能部门应承担的职责分派到乡镇(街道),部门则变身为“督察主体”,将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乡镇(街道),推到执法最前线;另一方面,部分职能部门认为有证企业属于行业管理,无证企业则由属地管理,曲解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的有关法律规定。

(四)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

一是权力下放不到位。XX县在成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的同时,下发了《推进县级职能下放切实加强乡镇和街道基层治理能力的通知》,将派驻机构人员的评价权、人事任免建议权、考核督办权下放至乡镇(街道)。派驻人员组织关系虽已全部转入乡镇(街道),但因编制身份仍归属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办公经费仍由市直部门控制,导致派驻机构人员归属感不强,服务辖区意识不够。二是多头执法仍存在。由于派驻机构在工作过程中仍以“条”为主,执法时不能形成一盘棋,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

三、改革工作建议

(一)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

一是制定属地管理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属地排查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列举每个权责事项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并逐项进行工作流程再造。二是严格执行职责准入制度。不得以属地管理名义随意将工作职责下放给乡镇(街道),确需乡镇(街道)承担的,由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纪委(监察委)将对职责下放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建立依制监管机制。全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依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履行属地管理,建立问责制度,依制监管。

(二)派驻机构人员实行一体化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下沉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将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每日考勤等纳入乡镇和街道,与乡镇(街道)干部一体化管理。同时,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乡镇和街道下沉人员管理办法,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协同机制,切实增强乡镇(街道)对属地派驻机构的实际调控力。二是完善派驻人员考核机制。将派驻人员的考核权纳入乡镇(街道),派驻人员的平时考核、绩效考核由乡镇(街道)根据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日常履职情况出具考核意见并盖章,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等次与乡镇(街道)同步,按年度评选最优和最差派驻机构和人员。对不服从、不配合乡镇(街道)工作,群众满意度低的派驻人员,可根据管理权限向市直主管部门(单位)提出调离建议。三是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参照新密市驻村干部制度,明确下沉人员在属地服务年限,如需调整必须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如需抽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必须经所驻乡镇(街道)同意。

(三)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v^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快推进镇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基层治理四平台基础上,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在镇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构建执法分工边界清晰、执法队伍统一指挥、执法机制高效协同、执法手段智慧升级的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零二一年底前,着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强化镇执法队伍的统筹调度、指挥协调。镇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体系有效运行。

二零二二年底,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二五%以上,与乡镇权力清单和审批许可事项匹配率达到八零%以上。

二、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和步骤。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尽放、分批下放的原则,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试点镇统一行使。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工作实际,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涉及到市容管理、自然资源、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二零个领域五四二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涉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具体内容包括:

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二.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四.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五.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六.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

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八.发展改革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九.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零.经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一.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二.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三.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四.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五.人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六.历史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七.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八.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一九.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二零.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除上述领域外,纳入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经市、县政府统一公布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以及地方立法新设或增设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在县政府发文明确划转并公布后,同步赋予试点镇人民政府,由其在所辖行政区域内行使。

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一、机构设置。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原则,整合辖区现有站、所、中队执法力量,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并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二、人员配备和管理。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以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由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具体安排如下:镇班子分管领导兼任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镇合理调配部分行政编制人员充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按规定领取执法证。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镇中队部分人员划转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应急管理局及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不定期派驻,其派驻干部履行日常监管、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职责。派驻要求为每周至少安排一-二天时间参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同时办公场地定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所在地。

执法队设置实施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其考核工作由乡镇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有关主管部门派驻的综合执法人员,其编制、人事和工资福利关系保留在县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关系、日常工作等其它方面全部纳入乡镇管理,相关负责人由主管部门书面征求乡镇意见,同意后进行任免。

执法指挥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基层治理四平台统一指挥协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构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基层执法体系。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四篇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落实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据县委、县政府《关 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落实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 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 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发明友好、稳定、有序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 XX 兼任,设副队长二 名分别由 XX 兼任,组员由镇政府干部\XX 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 名。招聘人员条件为:标准上年纪在 三五 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统计,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需满 三年以上,标准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汉字化以上,签署 劳动用工协议,

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 依据县政府相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推行下列领域行政 执法权(关键指行政检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一、依据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个人自建 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行为实施查处。

二、依据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

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 赁管理要求(资质资格管理除外)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依据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 实施查处。

四、依据城镇计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对违反城镇计划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五、依据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 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六、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七、依据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民政管 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八、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县安 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要求行为实施查处,和县政府 相关部门授予其它行政执法权。

九、镇党委、政府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一、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十二个月安排 万元专题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施单独列支核实、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使用原 则;专题工作经费关键用于处理聘用人职员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 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它违反八

项要求开支。

二、车辆保障。县政府配置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使用。必需严格根据公务车辆管理要求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 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需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三、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 法队于

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标准上不参与镇党委政府其它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评;镇执 法队必需制订完善对应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 行;执法队必需定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机制保障。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 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 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 界限,对法律、法规给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和县直部 门委托行政执法权,必需严格根据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 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二、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 必需尽职尽责,关键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

场管理等关键工 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推进工作。

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实施法律政策,决不 许可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和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 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 法队关键事项、人事安排及决议、大额资金使用必需经正、副队长集 体研究后报镇党委同意。

为认真落实落实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方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依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在嘉兴市、舟山市全方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通知》(浙政办函〔 〕三五 号)、 《相关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复函》(浙编办函〔 〕七八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落实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为关键,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关键目标。

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深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镇一体化综

合行政执法体制;深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深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久有效 方法,构建权责统一、阳光透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关键标准。

一.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根据决议权、实施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要求,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订、行政审批和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和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二.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升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处理“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应该管不想管”问题,提升执法和管理效能。

三.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和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机关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计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领域范围。

关键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亲密、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领域,深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方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在继续行使原经省政府同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城镇计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公安交通等 八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行政处罚权(盐政发〔

〕四零 号已经公布,限制人身自由除外,下同)及相关监督检验权和行政强制职权基础上,增加集中行使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并扩大环境保护等 四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为:

一.集中行使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关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根据同意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 一八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行政强制职权;

二.集中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关违反河道、水资源、农村供水管理要求等违法行为 一六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行政强制职权;

三.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关

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除外)等违法行为 八二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行政强制职权;

四.扩大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关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 二三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 行政强制职权; 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

五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同意后,对应划转。

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作出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相关行政执法职权,负担对应法律责任,按要求重新制订其关键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

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

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施条块结合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关键责任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 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

县综合执法局关键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题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理,必需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严控人员编制。

根据“精简统一效能”标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关键经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路径处理,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前提下实施专题管理,确保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 一零 名、事业编制(参公)一二零 名为基数,经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负担行政执法机关中,对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路径处理。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同意。

(五)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深入完善行政执法

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高效、权威、统一。

一.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行政主管部 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步骤。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推行政策制订、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检验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长久有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验责任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依法推行好监督检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相关监督检验和行政执法情况要立即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判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剪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检验监察,严厉追究部门和个人渎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责任。

二.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应该加强联络、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包含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决定,应该立即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验中发觉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该立即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 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立案。

三.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方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经过不定时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关键对象监督检验。全方面实施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和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方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收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监督。

四.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给予保障,行政执法实施“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款项,按要求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公务行为,应该依法查处,组成犯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v^、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组员单位。关键负责研究布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五篇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二零一四-五-一九九:二一:五九戴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自二零XX年我市戴南镇被确定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以来,我市根据《江苏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精神,努力探索改革措施,精心谋划试点方案。今年三月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复了我市的试点方案后,我市认真抓好落实,稳步推进改革试点,戴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加强统筹协调,顺利推进改革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有效破解发展难题的重要途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多次召开工作商讨会、协调会,市委常委市长联席会也多次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专门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市有关职能部门和戴南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戴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戴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有效推进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戴南镇、市相关职能部门也组建了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的考核。把试点工作列入戴南镇领导班子业绩考核,重点考核戴南镇党委、政府对试点工作的力度和成效,进一步促进戴南镇发展成为产业集群、结构合理、体制创新、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现代新型小城市。同时,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及时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改进各项工作。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试点任务落实改革试点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我市能够牢牢抓住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结合戴南镇的实际,明确思路、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一)整合行政资源,创新管理体制按照“精

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行政事业机构,减少管理层次。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事业机构设置整合、管理扁平高效、运行机制灵活的新型基层政府管理架构。一是实行合署办公体制。江苏(戴南)不锈钢综合物流中心党工委、管委会与戴南镇党委、政府合署办公。撤销原江苏(戴南)不锈钢综合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的四个内设机构。二是整合设置行政事业机构。将戴南镇原有内设机构的职能科学分类,整合归并到新设置的“一办七局一中心”,即: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规划建设局、农村工作局、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便民服务中心。原五个事业单位予以保留,不实际运作,职责与相关办、局、中心整合归并,人员统一使用,分类管理。戴南镇按有关规定设立人大、纪委、人武部和群团等工作机构,保留市以上部门设在戴南镇的的国税、地税、工商等机构,戴南派出所更名为戴南公安分局,仍按现行模式运转,国土所更名为国土分局。撤销原戴南镇五个综合办公室和规划分局,市环保监察大队戴南中队不再承担戴南镇的环保管理、执法职能。一零月三零日,我市召开戴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对九个职能机构进行了揭牌,标志着戴南镇按新的机制体制实质性运行。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优配强戴南镇党政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探索市镇干部双向交流机制。九月份,经市委常委会讨论明确了戴南镇党政领导班子和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并全部到位。核定戴南镇行政事业编制共一四三名,打破人员身份限制,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配备到九个职能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技术性较强的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后勤服务岗位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运作。同时,戴南镇建立了考核激励机制,对上岗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将工作实绩与提拔任用、评优评先、工资福利挂钩,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二)全面梳理权限,提升发展动力以转变职能、增强效能为重点,依法赋予戴南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其发展的内生动力。权限下放不仅是本轮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改革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点环节。二零XX年初,我市专门召开梳理权限工作会,要求市级机关各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大思想解放力度,积极围绕行政管理、行

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服务、行政监督等六个方面,上报现有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经过努力,共梳理拟下放权限二四零零多条。今年,我市按照依法行政、权责一致、效率优先的要求,从有利于戴南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利于社会综合管理、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角度出发,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对戴南镇急需承接、有能力承接、创造条件可以承接的权限,再次进行了梳理,并与市有关职能部门和戴南镇反复商讨,逐项分析,确定了“分期分批,逐步下放”的总体思路。按照这个思路,市政府印发《赋予戴南镇政府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明确了首批“项目审批、城镇建设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涉及二七个部门(单位)的二九三项行^v^力,下放给戴南镇。今后,凡是有利于戴南镇改革和发展的事项,只要条件成熟,都将纳入放权范围。同时,要求市级机关职能部门不能够一放了之、不管不问,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跟踪问效,做好指导、协调、检查和服务。戴南镇要切实建立承接机制和内部监管机制,认真履职,确保下放权限规范运作。(三)加大政策扶持,增强发展活力根据改革试点任务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在财力、土地、人才、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对戴南镇的扶持力度。一是扩大财政自主权。调整市对戴南镇财政分配管理体制,加大戴南镇财力留成比例。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用于戴南镇社会事业功能设施投入,支持戴南镇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优先给予用地指标。在省下达我市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内,优先向戴南镇倾斜。同时,市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服务支持戴南镇重点项目,优先申报省点供和单独选址,努力上争计划指标。坚持节约集约优先,围绕土地整治,支持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腾出建设用地空间。三是促进人才集聚。经戴南镇政府审核批准后,创业、创新和科技型人才可优先落户戴南镇,同时可随迁家属、子女户口。农业转移人口在戴南镇就业,缴纳社会保险,逐步使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四)组建重点机构,强化服务能力综合执法局和便民服务中心作为这次改革试点中新组建的两个机构,既是承接县级职能部门下放权限的主要载体,也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六篇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__《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xx政发〔xx〕四号)和省编委办、省^v^、省人力社保厅、省__《__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__》(xx编办发〔xx〕二一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缺位和执法队伍膨胀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

二.坚持精简效能、权责一致。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清理整顿和整合归并执法机构,调整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减少执法层级,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合理划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

三.坚持积极稳妥、分步推进。按照“总体设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要求,加强改革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明确实施步骤和阶段目标,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一)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

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

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城镇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领域进行。xx市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确定为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乡镇政府行使的除外)、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人行道违法停车)、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水行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安全生产、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犬类管理等二二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下同)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职权及其具体处罚事项见附件)。xx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二.行使城乡规划(含风景名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四.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饮食服务行业超标排污行为,对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等物质(工业领域除外)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路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八.行使《中华人民__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有关犬类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九.行使人防(民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零.行使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法占用土地和非法采矿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一.行使建筑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二.行使房地产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三.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河道范围内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四.行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五.行使陆域渔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法捕渔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六.行使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七.行使商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和散装水泥使用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八.行使旅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旅游合同保管、景区人数承载量管理等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一九.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烟花爆竹无仓储零售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二零.行使林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野外用火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二一.行使价格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明码标价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七篇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渝办发[二零零六]八九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v^、市编办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二零零六〕八九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v^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

进乡镇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市政府^v^、市编办制订了《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v^、市编办)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切实解决乡镇原有职能和工作格局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积极探索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乡镇行政管理关

系,整合乡镇行政执法资源,加强镇政府执政能力建设,促进依法治乡镇和依法行政,根据《^v^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意见》(渝委发〔二零零五〕二七号)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现就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建设服务型法制型乡镇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促使乡镇政府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建设法制型乡镇政府。二、试点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理顺乡镇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关系,明确界定乡镇行政执法主体,科学配置乡镇行政执法职权,合理划分乡镇政府和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有效解决乡镇行政执法权责不明、多头执法、执法缺位以及乡镇政府与区县(自治县、市)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不协调等问题,使乡镇政府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实现乡镇政府由传统管理型向服务型法制型转变,建立符合乡镇实际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管理体制,使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三、试点工作原则(一)合法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不得超越权限。

(二)合理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应当遵循农村工作实际需要,执法活动要客观、公正、适度。

(三)权责一致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在设定乡镇政府享受一定执法权力的同时,应当明确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四)高效便民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应当依法高效、便于监管,最大程度地方便人民群众,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

四、试点工作范围试点乡镇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工作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接受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在下列领域行使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一)公共安全领域:主要涉及安全生产、船舶安全、乡村道路安全、农机安全管理、社会治安、水政等行政执法。(二)社会管理领域:主要涉及民政、人口计生、村建、市政等行政执法。(三)市场监管领域:主要涉及卫生、食品药品、农资、动植物检疫、环保、质监等行政执法。五、试点工作方法(一)清理现有权限。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清理乡镇政府(含内设机构)现有行政执法权限。包括法定权限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权限。(二)界定委托权限。一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赋予乡镇政府相应行政执法事项、权限范围的,试点乡镇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工作情况依法接受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以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名义履行行政执法的事项和权限;二是乡镇政府已经接受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委托执法的事项、权限的,应做好有关委托事项、权限的清理工作。(三)确定协助义务。一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乡镇政府现有协助上级行政

执法部门的义务、事项。二是上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需要乡镇政府协助执法的事项、范围、职责。

(四)实行资格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制度。凡乡镇政府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对从事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资格培训和管理,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六、试点工作步骤(一)试点单位选定阶段(四月底前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内选定一个有条件的乡(镇)就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做方案准备。(二)试点方案编制阶段(四月底前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v^、编办牵头,有关执法部门配合,试点乡镇政府具体承担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三)试点方案上报阶段(五月底前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按要求认真制订试点乡镇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方案,报送市政府^v^、市编办。(四)试点方案审查阶段(七月底前完成):市政府^v^、市编办、市级有关执法部门共同审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报送的实施方案。(五)试点方案审议阶段(九月底前完成):市政府^v^、市编办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报送的方案,制订全市统一的乡镇行政执法试点改革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六)试点方案实施阶段:试点方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试点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搞好本行政区域内试点乡镇的

行政执法监管改革工作。市政府^v^、市编办负责指导、检查各区县(自治县、

市)试点工作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从建设法制型乡镇和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

重大意义,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此项改革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关系到巩固党的执

政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系到全市广大农民群

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稳定,是一项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

作。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

政府^v^、编办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做到组织机构到位、工作人员到位、

保障措施到位。有关执法部门、试点乡镇政府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和部

门职责,切实搞好有关工作。

(三)积极稳妥实施。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是一项很慎重的工作,

也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一定要稳妥实施,稳步推

进。在改革试点过程中,要求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增人员,市政府实施方案未

出台前不宣传报道。

(四)加强工作协调。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法制、编制等部门要加强协

调,通力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方式:市政府^v^执法监督处电话:六三八五一五四九

六三八九五六一三六三八九八二七一(传真)

市编办政策法规处

电话:六三八九六六三二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八篇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稽查执法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第二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v^广东省委《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根据《^v^行政处罚法》《^v^行政强制法》《^v^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二零二零〕一三六号)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部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现公告如下:

一、第二批调整由乡镇街道实行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共有三二项,本批事项下放涉及本市行政区内一零四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名单及调整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目录详见附件)

二、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由各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以政府公告形式公布。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前已立案的由原执法部门继续办理,此后立案由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办理。

三、相关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乡镇街道与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支持推进改革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应当上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以信息化、智能化

手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各乡镇街道应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法定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乡镇街道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附件:一.肇庆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名单二.调整由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目录(第二批)肇庆市人民政府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八日附件一肇庆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名单

县(市、区)乡镇(街道)端州区城东街道、城西街道、黄岗街道、睦岗街道。鼎湖区桂城街道、坑口街道、广利街道、永安镇、沙浦镇、凤凰镇、莲花镇。高要区南岸街道、河台镇、乐城镇、水南镇、禄步镇、小湘镇、大湾镇、新桥镇、白诸镇、莲塘镇、活道镇、蛟塘镇、回龙镇、白土镇、金渡镇、蚬岗镇、金利镇。四会市贞山街道、城中街道、东城街道、龙甫镇、大沙镇、地豆镇、罗源镇、威整镇、迳口镇、黄田镇、石狗镇、下茆镇、江谷镇。广宁县南街街道、排沙镇、潭布镇、江屯镇、螺岗镇、北市镇、坑口镇、赤坑镇、宾亨镇、五和镇、横山镇、木格镇、石咀镇、古水镇、洲仔镇。德庆县德城街道、新圩镇、官圩镇、马圩镇、高良镇、莫村镇、永丰镇、武垄镇、播植镇、凤村镇、九市镇、悦城镇、回龙镇。封开县江口街道、南丰镇、长安镇、金装镇、白垢镇、莲都镇、渔涝镇、杏花镇、罗董镇、长岗镇、平凤镇、大洲镇、都平镇、大玉口镇、江川镇、河儿口镇。怀集县怀城街道、幸福街道、连麦镇、中洲镇、洽水镇、凤岗镇、坳仔镇、诗洞镇、桥头镇、大岗镇、梁村镇、岗坪镇、马宁镇、冷坑镇、汶朗镇、甘洒镇、永固镇、蓝钟镇、下帅壮族瑶族乡。

——结束——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二九篇

遂川县规范行^v^力运行加强行^v^力运行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规范行^v^力运行加强行^v^力运行监督的意见》(赣府发〔二零零七〕一五号)及《吉安市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规范行^v^力运行加强行^v^力运行监督的意见〉实施方案》(吉府发[二零零七]一八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坚持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操作力和执行力,为在新的起点上建设开放、生态、和谐的遂川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二)目标任务。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优化行^v^力配置,规范行^v^力运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v^力运行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程序严密、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行^v^力运行机制。二、实施范围开展规范和监督行^v^力运行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三、主要工作及任务分解(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和公布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明确政务公开的项目、形式、程序时限和监督检查办法。社会公用事业单位要以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及时将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等办法向社会公开。要确定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因事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在继续采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形式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政府文件阅览、群众旁听有关会议、问策于民、投诉处理、结果反馈、监督检查、公开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要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的范围应与行^v^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对应当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对应当让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应在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内容相适应,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随时获得;凡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应随时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及时知悉。要公开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办公室或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加工、发布本部门动态行^v^力运行工作信息。要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在决策环节,要通过社会调查、咨询、公示、听证和公开发布等形式,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在执行环节,要向当事人公开全部与行使行^v^力或事项办理过程的有关情况,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对执行结果,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可根据涉及范围,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公开权力运行过程要突出重点。在管理社会事务方面要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办理,工程招投标,

(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和舆论监督政府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人大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工作调研等形式,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听取来自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协的提案、建议案要认真办理,及时给予正式答复,切实发挥政协提案、建议案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为人民群众实施监督创造条件,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四)加强政风建设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要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将各种公务消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规范政府机关公务接待,改革接待模式,探索接待社会化途径,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档娱乐活动。要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控制会议规模,压缩时间、精简人员,并尽量开电视电话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减少发文数量,控制发文范围,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要严格控制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凡是不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的达标评比和表彰项目一律取消。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行^v^力运行、加强对行^v^力运行的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优化遂川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行^v^力运行、加强对行^v^力运行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分工责任体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人员依岗定责,确保责任到人。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规范和监督行^v^力运行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抓紧制订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及附表统计于二零零七年一二月前报县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规范行^v^力运行、加强对行^v^力运行的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一年一年抓推进,一件一件抓落实。监察、编制、人事、法制等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指导,研究规范和监督行^v^力运行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精心组织,努力把握规律性、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要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通过适当形式加以推广,推动规范和监督行^v^力工作的深入开展。(三)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赣府发〔二零零七〕一五号文件的要求,把规范和监督行^v^力运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制度,严格组织考核。县监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规范和监督行^v^力运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规范和监督行^v^力运行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三零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XX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计X人。拟向社会招聘人员X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三五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二零一五年X月份到位。三、工作范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一、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二、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

四、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五、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六、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七、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八、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九、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工作保障机制一、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X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二、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三、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二零一五年X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一、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二、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三一篇

今年以来,我镇以打造“五型”机关和干部队伍试点单位为契机,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着力构建“五级架构”体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权力下放,做到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乡村“颜值”大变样。

一、五级联动强动力。

一是科学划片。

充分发挥“五级架构”体系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中的地缘、人缘、亲缘优势,按照每个片区不超五零户、每个胡同不超一零户的原则,将韩家村划分为南北中三个片区、八个胡同,由党员群众共同推选组织能力强、威望高、热心公益的党员群众分别担任片区(胡同)长,负责管理区域内服务、联系、组织等工作,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最小社会治理单元。

二是明晰职责。

制定“五级架构”体系管理办法,规范运行流程,明确片区(胡同)长工作职责,公布片区(胡同)长姓名电话、职责内容,统一为其制作红马甲、工作证,片区长负责区域内人居环境全面工作,胡同长做到“三个一”,即每天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巡查、每周对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每月走访一次胡同内群众征求人居环境意见;做好七个管理员,即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环境卫生督导员、移风易俗倡导员、安全防护监督员、重点工作协理员,建立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推进、响应迅速的工作队伍,实现管理无盲区、服务零距离。

三是压实责任。

党支部书记、片区(胡同)长、农户签字背书捺印,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即包环境卫生、包设施管理、包秩序维护,街道巡查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年内结合检查情况,通过民意调研、问卷调查、群众大会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实行奖惩并动态调整,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实现压力下传、责任到户,真正把“五级架构”体系打造成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阵地。

二、党群共建聚合力。

一是党建引领筑堡垒。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方案 第三二篇

xx 镇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体系化推进**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提高 xx 镇改革试点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根据省、温州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要求,结合 xx 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v^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和省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扎实落实温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整体政府、整体智治理念为引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为主攻方向,以满足基层需求、方便企业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以建设专业化、规范化行政执法队伍为着力点,以协同推进机制和数字赋能为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大力

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行政执法改革,对行政执法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xx 经验”,助力“青春都市、幸福**”建设。

(二)主要目标。

做优做实“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体系,推动“条线分管”向“条抓块统”、“条属条用”向“条属块用”、“管罚不分”向“专责执法”转变,切实解决三不管、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乡镇(街道)看得到管不着等问题。

到 二零二一 年年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比例达到 二零%以上,xx 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比例达到 二五%以上,与xx 镇权力清单和审批许可事项匹配率达到 八零%以上,全面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金字塔型”执法监管结构;八零%以上执法力量下沉基层执法队伍;具有xx 特色的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体系、数字赋能体系和评价体系基本建成。

到 二零二二 年年底,县乡村一体化指挥平台全面建立并有序运转,执法平台运行率达到 一零零%;“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行政执法规

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从“事”向“制”“治”“智”加快转变,基本形成具有 xx辨识度的行政执法架构,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提供 xx 样本。

二、重点任务

(一)划定实施范围。

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选择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到 xx 镇,形成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由xx 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分批公布实施。二零二一 年年底前,率先将新闻出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管等 五 个方面的共计 二六九 项执法事项赋权给 xx 镇人民政府,并实行动态跟踪、动态评价。赋权给 xx 镇人民政府的事项,以 xx 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未赋权事项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赋权后,县级主管部门和 xx 镇人民政府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

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主管部门依法管辖,xx 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移送。县级主管部门与 xx 镇人民政府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协调,必要时指定管辖。

(二)理顺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按照《**市深化县乡权责重构改革加快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格局的实施方案》(x 委改发〔二零二一〕x 号)相关内容执行,机构设置由市委编办另行发文。

(三)构建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

一. 健全落实监管事项清单。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 谁监管”的原则,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认领监管事项,实现监管事项认领率 一零零%和行政检查事项全覆盖。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编写监管案例,发挥案例指引作用。

二. 强化自身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建立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行政执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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